當然,我們國家衛生部已經提出了腦死亡的標準草案,正在征求意見和討論。如果以後確定,法律也以腦死亡為死亡標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能需要相關的儀器檢查。
對於法醫學來說,壹般認為屍僵和屍斑的出現是較早確認死亡的依據。
2.壹般情況下,人死後,全身的肌肉會很快變得柔軟,此時各個關節都可以隨意屈曲。這種情況叫做肌肉松弛。肌肉放松後會收縮變硬,各關節固定,不能隨意屈曲。這叫做屍僵。
壹般情況下,死後1 ~ 3小時內會開始出現屍僵,表現為咬肌、頸肌、面肌僵硬,下頜關節固定;4 ~ 6小時後,屍僵擴散至全身。12 ~ 24小時發展到高峰,24 ~ 48小時緩解;完全緩解需要3 ~ 7天。緩解屍僵的順序與其發生的順序相同。
死後4 ~ 6小時內,已經形成的屍僵被人為破壞,不久仍可再次發生屍僵,但強度比原來的屍僵弱。這種現象又叫剛性。如果是死後6 ~ 8小時以上,受損的屍僵就不會再僵硬了。
屍僵的原因在學術上有爭議。主流理論認為屍僵是人死後肌肉中三磷酸腺苷(ATP)分解所致。這個理論的解釋是,肌肉只有在ATP充足的情況下才能保持彈性。如果去除了ATP,肌肉就會失水,形成僵硬的肌動蛋白凝膠,使肌肉收縮僵硬。人死後,由於ATP不斷分解,不能正常補充,從而形成屍僵。
3.死後瞳孔放大固定,常作為判斷死亡的重要檢驗。具體是指瞳孔直徑大於5mm,用手電筒照射眼睛時瞳孔大小不會改變(產前檢查時瞳孔會縮小)。
因為某些原因,比如中毒,死前瞳孔縮小或放大。壹般來說,這些跡象會在人死後消失。只有壹個例外。有機磷中毒死亡後,其瞳孔縮小征會保留下來,這也是這類中毒的壹個特征。
4.死亡時間,即死後時間的推斷,是法醫鑒定中的壹項重要任務。雖然相關研究已有百余年,但至今尚未產生壹種操作簡單、準確度高的單項技術。現實中還是靠死後現象、超生長反應、胃容物、昆蟲繁殖、植物生長、環境氣候等綜合分析。
死亡時間的推斷,根據不同的屍體情況,推斷的允許誤差值差別很大。壹般來說,人死後兩天內,誤差可達1小時左右;死後三四天,誤差可達數小時至1天;木乃伊形成時,誤差可達1個月左右;屍體骨化後誤差可達1 ~ 2年;在發現屍體的情況下,誤差可能會更長。
在實驗室水平,最準確的推斷可以達到死後幾分鐘。
5.需要註意的是,法醫在現場提供的推斷意見只能說是壹般的故意意見。通常,他們的正式鑒定結論將在屍檢和其他實驗室測試後做出。這是小說裏經常描寫的。哈哈!
壹般來說,在現場,死亡時間主要是從死後現象推斷出來的。詳情請參考以下內容。
1)早期死後現象
(1)屍體新鮮,角膜透明,未發現屍斑和屍僵――1小時內;
(2)屍斑較淺,用手指按壓,屍斑消退;僵硬只出現在下頜和頸部關節―― 2-3小時;
(3)屍僵延伸至上肢,經人工破壞後可再現;改變體位,原來的屍斑消退,新的下部出現屍斑;有時在角膜上可以看到白斑―― 4-5小時;
(4)用手指按壓無法消除死點,改變體位也無法消除原有的死點,新的下部死點不明顯;僵硬的屍體;角膜混濁―― 7-8小時;
(5)屍斑已進入擴散固定階段;屍僵已經發展到全身——10 ~ 12小時;
(6)右下腹壁青紫;僵硬開始緩解――24小時;
(7)下肢僵硬減輕,角膜完全混濁――48h;
(8)巨人概念——2 ~ 4天。
2)體溫
(1)死後10小時內,溫度每小時下降1℃;
(2)死亡10小時後,溫度每小時下降0.5℃。
3)後期死亡現象
(1)成人木乃伊化(木乃伊)-約3個月
(2)地上屍體的骨骼——數月至1年;
(3)屍體軟組織完全消失―― 3-5年;
(4)土中死屍已成白骨——3-5年;
(5)幹脆骨——10 ~ 15年。
6.目前在我國,呼吸和心臟驟停仍然是判斷死亡的標準。腦死亡還沒有被引入臨床或司法實踐。但是,學術界壹直在建議使用腦死亡。據相關資料顯示,衛生部也在討論相關標準。腦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腦(包括小腦和腦幹)不可逆的懸浮而導致的死亡。
腦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腦(包括小腦和腦幹)不可逆的懸浮而導致的死亡。
7.在正常情況下,由於心、肺、腦三者密切相關,任何壹個器官發生嚴重的不可逆損傷和功能障礙,必然會影響人體其他兩個器官組織的功能,最終導致死亡。但是,在現代醫療技術條件下,很多曾經被臨床檢查為心臟驟停、曾經被視為死亡的人得到了有效的復蘇;同時,隨著人工呼吸機的發展,不可逆的重度腦損傷(已經無法復蘇)患者可以長時間(數年、數十年)保持心跳、血壓和呼吸,而不會“死亡”。針對這種情況,腦死亡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哈佛醫學院由醫生、神學家、律師組成的腦死亡專門委員會於1968年提出的。
8.腦死亡的標準有幾十種。在此,我想介紹壹下具有代表性的“哈佛標準”。
1)腦昏迷是不可逆的。對刺激完全沒有反應,即使是最痛苦的(眶壓)刺激也不能引發反應。
2)無自主呼吸。觀察1小時,撤除人工呼吸機3分鐘,仍無自主呼吸。
3)無反射。包括瞳孔散大、瞳孔固定、光反射消失;當病人轉頭或往耳朵裏倒冰水時,沒有眼球運動反應。沒有眨眼動作;非體位性活動(去腦現象);沒有吞咽、咀嚼和發聲;無角膜反射和咽反射;通常沒有腱反射。
4)平腦電圖。即等電腦電圖,其技術要求包括5μV/min,對捏、捏、噪無反應,記錄持續時間至少10分鐘。
上述測試每24小時重復壹次,上述結果只有在低溫(32.2℃以下)且必須排除巴比妥類等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中毒後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