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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簡歷。

十八中搬到東北,1946,學校搬回東北。張思之隨學校搬家,但他的目標是北京。他向往這座歷史古都,壹想到北京就留校。但當我到達Xi安時,我住在我叔叔家,被我叔叔強迫留下來。我進了壹所教會中學,在壹所高中讀了壹年。教會學校管理嚴格,違反“晚上10點後不準看書”校規的學生要開除。張思之帶領學生罷課,抗議成功,校方收回委任。但新學期開學前,學校勸張思之“轉學”。然而,他轉到了壹所教會學校,他的“犯罪記錄”被傳送到了新學校。當時已經是高三下學期了,他即將統考畢業。學校沒打算給張思之發畢業證。於是,張思之毅然退學,去南京報考了同等學力的大學。

1947,在顛沛流離中讀完中學的張思之,將以同等學力考上大學。他誌向遠大,“學習不好,考得好”。當時知名的朝陽學院錄取了他,他還是不開心。他想學壹門外語,將來成為壹名外交官。但父親聞訊早早將學費匯往朝陽,於是進入朝陽學院,開始了他與法律的坎坷人生。最後,他有了壹個學習的地方,所以他決定努力學習。有他爸爸當醫生的好家境,他有足夠的錢給他買很多書。1948,充滿正義感的張思之加入了地下黨,他稱之為“這樣上船”。

學校裏的革命環境險惡,臥底學生甚至帶槍。而且張思之在學校很積極的做海報和海報。1948 65438+二月二,這壹天張思之可以隨便說壹輩子。那天晚上,他覺得好像不好,就去問了他的“上線”(地下黨是單向聯系的),說今晚可能會有麻煩。在線上,據說到這個時候(兩軍對壘,戰線清晰,* * *產黨的軍隊將被圍困),什麽事都不會發生,小心就好。

事實上,到這個時候,秘密特工已經動員起來逮捕壹批人。張思之不信任他,告訴他情況很危險,就出去了,看見幾個奸細站在他門前。他立刻從二樓跳下,跑去宣布註銷。走到半路,突然壹只手抓住了他,壹個同學讓張思之趕緊想辦法逃出校門,他在外面遇到了他。張思之想找機會離開校門,晚飯後看見幾個特務聚集在學校門口。他立刻裹著大衣倒在地上。慢慢向前滾,出校門。在那個寒冷的冬夜,張思之“滾出朝陽學院”,脫離了生命危險。

在那位同學的幫助下,經過壹夜的躲藏,張思之來到了“城市工業部”——中國* * *生產黨華北局城市工作部。然而,當他準備離開北京參加革命時,卻被告知“如果壹個黨員都不留,傅將很快投降並接管北京”。

這座城市被* * *制作方接管了。張思之回來了。從朝陽學院出來,進入法院系統也就順理成章了。1950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以優異成績完成“莫斯科大學法律系主幹課程”。

1956,受命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顧問處。壹年後,他被劃為北京律師圈第壹右派,開始了15年的勞改生涯。1972年結束勞改,進入北京垂楊柳二中任教。

以北京市法院院長、副院長為代表的“兩個反黨集團”——妳說我反黨,我說妳反黨。

1953反高、饒集團時期,黨的七屆四中全會要求加強黨的團結,各單位要解決團結問題。法院開了壹個月的會,“兩個反黨集團”坐在壹起“加強團結”。在壹個月的會期裏,張思之“拒不開口”。最後壹天,領導說,妳壹句話都沒說,恐怕妳得說點什麽。他從七點到十二點談了五個小時。當場有人“擊鼓”,說他“講得太好了”,馬上打電話到市委請人聽。“現在看來我當時肯定說了什麽”,當時的效果是“得罪了院長”。

1954,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每個單位都有壹個學習小組,先學習各種文件,然後在本單位學習。張思之是法院三人學習小組的組長。他帶兩個團隊成員去茶館開會。另外兩個揭發了他,他“光榮地成為了胡風的壹員”。被軟禁在法院地下室(裏面有卷宗,資料,垃圾)。幾個月後,他宣布張思之不是胡風成員,他被釋放了。事實上,張思之“不僅沒有認出胡風,而且他根本不喜歡讀胡風的書。胡風的書很醜”。

被放出來的張思之也想問,“我被忽悠了這麽久,我得說清楚。”。他從哪裏知道的?當時,他必須肅清內部的反革命分子。接下來就是回顧《特工張思之》。因為他參加了遠征軍,是“間諜連”。這個“間諜”被審判了壹年。結論是,“經查,張思之不是反革命。”

張思之這時還有脾氣:“我當然不幹了!妳們早就知道我不是反革命,我要‘調查’。這顯然是誣陷。”自然不可能有人給他解釋。而暴力革命隨之而來:1957到了。

副校長在會上說,院子裏可以貼海報,外面不行。原朝陽學院畢業生、原地下黨員張思之問:既然可以在院子裏貼,那麽如果有人在外面甚至在天安門廣場貼,妳該怎麽辦?問題馬上變成了“張思之說要把海報貼在天安門廣場上”並上傳了。於是成了右派,成了北京律師界第壹右派。

右派分為六個等級。張思之不是很嚴重,第四類:降職,送到昌平縣某山區勞教。

從1957到1972,經過十五年的勞動教養,張思之帶著右派帽子來到北京垂楊柳二中當語文老師的時候,已經45歲了。

他非常珍惜這份工作。他每天早上六點騎自行車叫醒學生鍛煉,直到晚上九點多才回家。他對學生充滿熱情。他的壹個學生回憶說,他應該把他雕刻的蠟板送給學校,但張先生堅持騎自行車去他家拿,以免耽誤他的時間。

他成了北京的模範教師。7年後,1979年,張思之52歲,當局宣布他的“右派”被錯誤地定為右派。

最美好的青春歲月,屬於22年的右派生涯。在被劃為右派之初,他甚至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毛澤東同誌仍然是錯誤的。我壹定是錯了。當他被平反後,他變了。“我不會去參加任何關於康復的座談會。”“我不喊萬歲,就不咒我媽。”他認為“他壹生中最大的痛苦不是勞動改造,而是被愚弄。”

早在文革前,中國的律師行業就被反右風暴搞得滿目瘡痍。二十多年來,新壹代中國人只在電影中看到過法庭辯護的場面。中國的律師制度需要重建。65438-0980,張思之出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兼任法律顧問室主任。他努力工作。"我每天工作15個小時,經常住在辦公室裏."他甚至幫其他律師修改起訴狀和答辯狀,因為“我們律師的文字功底太差了。”

恰逢中共中央準備公開審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壹案。1980司法部在北京指定4名律師組成兩個案件的辯護小組,張思之任組長。在此之前,這位早年在朝陽學院培養的學生和壹位50年代的老律師,只打過“壹場半”的官司。首先,壹個南斯拉夫法律代表團來訪,要求參加中國律師的法庭辯護。他被命令“執行”壹起搶劫案的辯護。另壹個“半”是離婚案——進行到壹半,五七浪打來,他被卷走了。

張思之最初被指定為江青的律師,但在與江青見面時,這位前“女王”聲稱,她不想要葉和鄧派來的人。她不習慣和人平等對話,壹開口就緊張,然後不歡而散。

接著,張思之受命為李作鵬(文革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海軍政委、政治局委員)辯護。

作為“兩案”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這是壹項政治任務,張思之需要“顧全大局,服從中央的統壹指揮”,這壹點他從壹開始就知道。但法務部告訴他“事實都清楚了,性質不能涉及”。張思之說,他當時就想,這種情況下,“妳要我們怎麽辦?”!司法部還規定,律師的所作所為必須向審判小組報告,必須得到審判小組的批準。

張思之說,他對這個要求不僅“不安”,而且“我們就是不落實”。最終,他們為李作鵬等人抹去了起訴書中的7項罪名。結果李作鵬當庭做了壹首打油詩總結張思之的辯護,是“邊鼓上幾拍”,但也是“有聲有色”。

張思之在“兩案”中的表現“皆大歡喜”。即使今天回過頭來看,以當時的條件,“兩案”的辯護也只能如此。

“兩案”後,張思之名揚天下。用他自己的話說,那叫“那時候我很美!”

然而,正是90年代後的官司給他帶來了更大的名氣,確立了更高的地位。1995《民主與法制》記者董福民被訴“侵權案”;2003年,76歲的他代表鄭恩沖。2004年代理“李元江”案。這些案件的影響如此之廣,以至於在提及時無需添加註釋。

同時廣泛參與社會公共事務領域,為公共事務利益積極發表意見。他成為了壹名廣受尊敬的知識分子。

作為辦理過舉世矚目的“兩案”的辯護律師,張思之比任何人都清楚處理這些“敗訴”的難度。“那肯定是不可能贏的。不會鋪天蓋地嗎?”他認為自己在履行律師的職責。由於屢敗屢戰,他在這類官司中贏得了“壹場都沒贏過”的巨大名聲。

壹系列屬於他的著名防守,讓張思之從壹個六十多歲的老人,變成了八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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