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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人員應該具備哪些素質?

1,對應急處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入、利益關系的調整、維權意識的提高以及各種不穩定、不確定、不和諧因素的增多,群體性、突發性、交織性事件往往頻繁發生,基層公安機關特別是壹線民警隨時可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如果他們不能妥善果斷的處理,必然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這不僅需要高度的責任感和敏感性,還需要創新的工作思維、冷靜的處理態度和果斷的處理措施。

2.對網絡媒體的應對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普及,中國已經進入“全民記者”時代。微信、微博、論壇、客戶端成為公眾表達意見的重要平臺。這些平臺給了人們話語權,提高了參與度,但同時也容易導致網絡媒體對涉警問題的炒作。

然而,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涉及警察網絡輿情的負面事件頻發,正是由於警察在處理輿情時缺乏與媒體記者的溝通協調、方法和技巧,導致各種網絡輿情危機,有損公安機關的形象。

3、對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安工作是壹項群眾性很強的工作。群眾是公安工作最廣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來源,也是參與打擊違法犯罪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時的力量。公安機關的任何活動都離不開群眾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但是,隨著社會的轉型變革、矛盾的突出變化、利益格局的調整,公安工作的群眾路線也在發生變化。作為壹名直接面對和處理群眾的基層公安民警,在“懂群眾語言、懂群眾傳播、懂群眾心理”、“會調解、會宣傳、會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4.對嚴格規範執法能力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作出了全面部署。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更加迫切,依法維權的意識更加強烈。專門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對執法活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形勢下,規範執法不僅是社會法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對警察執法最根本的要求。當前,在公眾媒體廣泛關註、執法公開透明的背景下,任何壹個小小的執法瑕疵都可能引發熱炒,這對警察的執法理念、執法目的、執法細節都提出了更加規範的要求。

5、對科技信息應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公安信息化建設是當前公安機關推進創新改革的要求,也是未來警力和戰鬥力的重要增長點。

科技信息化應用在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偵查破案、服務民生等方面尤為重要。特別是隨著“智慧公安”、“數字公安”、“網絡公安”建設的不斷推進,人口管理、辦案、信息處理、圖像研判、辦公平臺等管理系統不斷向縱深、高端應用拓展,對公安民警的應用和實際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對拒腐防變能力提出新要求。

基層公安民警雖然職位低,權力小,但整天和社會的陰暗面打交道,接觸的人和事比較特殊。如果他們不註意,就很容易被拖垮。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以及反對“四風”、從嚴治黨的壹系列規章制度。公安部還出臺了“五個嚴禁”、“三項紀律”等警務規章制度,規範和約束民警的日常行為。

壹旦世界觀改造放松,價值觀偏離,底線不把握,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擴展數據:

調查人員應提高的能力;

壹是借助“五大平臺”,提高案件線索捕捉能力

借助新聞和網絡平臺,努力從新聞報道和網絡輿情中捕捉有價值的線索。借助內部協作平臺,各業務部門要第壹時間將辦案中發現的職務犯罪線索通報自偵部門。

借助政法機關信息共享平臺,與其他機關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機制。借助線索移交平臺,與紀檢監察部門建立線索移交機制。

借助信息共享平臺,與審計、房地產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借助農村、農民、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送法下基層”平臺,深入群眾,掌握信息,識別、查找職務犯罪線索。

二是改進初查方式,提高初查取證能力

隱瞞初心。應靈活運用東調西引、外圍突破、“鋪好路、偷偷過老倉”等初查策略,采取隱蔽立案、常規預防性偵查等方式開展初查,實現初查的公開性和初查意圖的隱蔽性。

迅速展開初步調查。案件線索甄別評估決定初查後,應迅速開展偵查工作,以便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初查任務,牢牢掌握主動權。

收集所有的證據。壹方面,要樹立“從證據到口供,證據與口供相互作用”的理念,把工作重心移到初查取證上來。

在初查基本形成完善證據鏈的基礎上,立案後補充必要的嫌疑人口供給,達到快立案、快偵的目的。

三、實現“五好”,提高傳喚和訊問能力。

善於制定有針對性的訊問提綱。在第壹次訊問前,要根據初查對象的經歷、性格特征、家庭情況等信息制定訊問提綱,有效掌握訊問的主動權。

善於把握訊問技巧的尺度。嚴格把握政策攻擊與威脅、欺騙與策略、誘導與引導、誘導與策略承諾、誘導與教育啟發的界限和尺度。充分利用初查取得的證據,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順著證據到口供的線索,快速突破被訊問人的思想防線,從中發現線索,擴大戰果。

善於選擇有利時機提出證據。要根據訊問進展,抓住有利時機,出示初查取得的證據,營造對被訊問人造成心理壓力的訊問氛圍,促使其消除僥幸心理,積極配合調查辦案。

擅長心理戰。在訊問中,根據被訊問人的下意識動作和稍縱即逝的面部“微表情”,迅速解讀和掌握其心理,及時調整訊問思路和方法,達到出奇制勝、壹招制敵的訊問效果。

善於通過人性化的辦案方式進行“情緒攻擊”。在辦案中,要始終堅持“人性化”原則,文明辦案,尊重訊問人員的人權,使其真誠悔罪,如實供述。

第四,學會換位思考,提高收集固定證據的能力。

永遠“回頭看”。經常組織辦案人員對以往因證據變化而“瘦身”的案件進行分析,認真研究犯罪嫌疑人或辯護人的辯解,查找偵查過程中的疏漏和薄弱環節,吸取教訓,提高收集、固定證據的精細意識。

加強證據審查和分析。壹方面,制作職務犯罪案件證據體系表。針對不同性質、不同罪名的職務犯罪案件,分別制定詳細、完整、清晰的證據體系表。

清豐縣人民檢察院:提高查辦案件的“四個能力”

姜堰長安網:新形勢下基層民警能力素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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