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風險通常是由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下降引起的。本題來自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是壹道判斷題。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風險通常是由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下降引起的。這句話的正確答案是正確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信用風險包括理性違約、強制違約和提前還款。
信用風險的成因有哪些?
信用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時期。信貸資產質量低下、金融風險加大是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的迫切問題。以下是我分享的信用風險的原因,希望對妳有用。
信用風險的成因有哪些?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由於借款人或個人不履行合同,無力或不願償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壹種貸款風險。
(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又稱市場風險,是指市場利率變動引起的村貸利率期限、數量、方式的匹配給信貸機構造成損失的可能性。
(3)內部風險
內部風險也稱為管理風險或操作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的風險是銀行持有的流動性資產數量不足以滿足支付的需要,因此銀行可能流動性不足。
(5)競爭風險
競爭風險是指由於同行業競爭導致客戶減少、成本增加、利潤減少的可能性。
(6)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也叫國家風險。這種風險往往伴隨著國家經濟方針、政策和計劃的調整。
信用風險存在的問題
壹是基礎管理工作薄弱,信用檔案嚴重缺失。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和擔保人財務信息、貸款抵押憑證、貸後檢查報告、催收通知等信息缺失。信貸檔案是貸款發放、管理和回收全過程的記錄。其疏漏,尤其是壹些不完整的法律文件,不僅難以分析貸款的風險,也構成了依法催收貸款的障礙。
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分離制度。主要表現在:審貸分離機構建立緩慢;貸款審批機構分離流於形式。比如,信貸員往往在貸款審批前填寫借款合同、借條等法律文書和貸款憑證,合同和借條的簽訂日期早於貸款審批日期,貸款金額和期限與審批的金額和期限不同。
三、貸款“三查”制度不落實。主要表現在:壹是貸前調查流於形式;二是貸款的審核和提交不嚴格;三是貸後檢查從表面上跟蹤貸款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忽略了對借款人貸後信用狀況、抵質押物變化、擔保人經營及或有負債變化的跟蹤調查。
四、貸款經辦人員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薄弱,貸款失去法律保護。主要有以下問題:(1)保證人的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⑵部分商業銀行未認真審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依照擔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未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抵押行為無效;(四)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主要條款、延長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增加主債務人債務數額,致使保證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5.不能充分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規定來維護銀行依法催收貸款的權利。
五、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信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視對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現在:(1)壹些基層行長權力過大,監督約束機制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導致壹些基層行長隨意批貸、亂投資、亂擔保;(2)貸款責任無法落實,最終導致無人負責,不了了之;(3)行長經營目標的考核方法不科學,助長了行長經營的短期行為。為了完成目標任務,他不得不采取非法手段。
六、非法表外業務嚴重。非法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中的壹個重要問題。其違規操作主要采取私設賬戶、誤用科目、調整賬表、繞開規模貸款等形式,主要投向房地產公司或其他高風險收益領域。由於表外業務是在隱蔽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些資產得不到有效的監管,甚至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所以這些信貸資產風險很大。非法表外經營的主要原因包括:(1)前幾年規章制度不完善,下放基層銀行權力過大,地方經濟發展過熱,資金需求與規模控制矛盾突出,導致部分基層銀行經營行為出現嚴重偏差,非法經營逐步擴大;(2)個別銀行的領導受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驅使,無視國家金融法規,無視國家的壹再命令和適用,心存僥幸,見不得光,導致漏洞越來越多;⑶部分銀行管理混亂,內控不嚴,監督機制不到位。
從根本上說,上述問題的根源在於: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健全的信用管理機制包括制度、體制和激勵約束體系三個方面。信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權授信的規定、信貸工作程序以及信貸工作各程序的內容和目標。信貸管理機構主要解決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劃分,從機構的角度保證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受到其他部門的制約,分清信貸工作部門的職責,保證信貸工作中的每壹項權力都受到相應的監督和制約。激勵約束制度致力於充分發揮每個信貸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同時,通過明確信貸工作人員的職責分工,加強信貸工作人員的紀律性,保證信貸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工具
信用風險對策
壹是修訂完善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制約,確保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的落實。首先,從制度上完善信用檔案管理。盡快制定實施信用檔案管理實施辦法,明確信用檔案的收集、移交和檢查,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於企業財務信息不實的問題,可以考慮建立“四符合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不準確責任賠償制度”。具體來說,壹方面,銀行自己對借款企業的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和重要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四相符”;另壹方面,可以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委托事務所對銀行貸款申請人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依據。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貸款損失是由其虛報造成的,註冊會計師本人及其所在事務所有責任全額賠償銀行所遭受的損失。
其次,進壹步完善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信授權、審貸分離、分級審批、集體審批、貸款“三查”等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在辦理信貸業務時,嚴格遵循業務流程、崗位權限和行使權限的條件,加強不同崗位、不同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對業務全過程實施風險控制,防範各類違規行為;制定貸前調查、貸中檢查和貸後檢查的方法和實施細則,規定內容、調查方法和核查手段,避免流於形式。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將信貸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壹個部門、每壹個崗位、每壹個人,並進行嚴格考核,杜絕違規現象。
二、建立健全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防止信貸權力過度集中,實行民主、科學的信貸決策。首先,要真正落實貸款審批分離制度,盡快將貸款的審批權分配給不同的職能部門,明確貸審部門的工作範圍、職責和目標,規範貸審部門的工作制度、審批內容、審批權限、審批程序和職責。
其次,對於大額貸款和困難貸款,要成立專門的貸款管理委員會,負責貸款審批決策。委員會可以是非常設機構,但應由行政領導和業務專家組成,負責提供貸款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貸款風險分析報告和專家意見,對貸款審批進行民主決策。
第三,貸款風險評估將在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實施。定期貸款風險評估是監控貸款風險的壹項具體工作。要對每筆貸款在其生命周期內的風險狀況進行獨立、科學、客觀的量化評估。如果貸款達到壹定的風險水平,相關部門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轉移風險。因此,為了保證貸款風險評估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及時性,這項工作需要由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另壹個部門獨立完成。設立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目的是防止信貸權力過度集中,利用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在信貸權力分配上建立“防火墻”。但是,為了保證信息的流動性,保證各個部門能夠充分占有和* * *享有所收集的借款人信用信息,還應該建立相關部門的信息流轉制度,防止公開信息被壹個部門私人占有的情況。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系統。上述兩項措施旨在解決商業銀行單個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問題。但由於單個支行的業務領域僅限於某個區域,無法全面掌握現有借款人尤其是未來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因此,商業銀行還應在其系統中建立借款人的征信系統,使其所有信貸業務部門都能全面掌握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地方經濟運行情況、國民經濟運行情況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宏觀或微觀經濟政策。借款人征信系統可以采集無錢償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或者企業經營狀況不佳、貸款風險較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過交換系統中的“不良借款人黑名單”,禁止其分支機構向不良借款人發放新貸款,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舊貸款。
我國個人貸款信用風險較大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1.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借款人逾期還款和違約所導致的風險。個人貸款風險比較高。
2.信用風險:個人信貸業務是針對個人客戶的營銷信貸業務,對個人信用體系有很強的依賴性。信用風險是銀行未能獲得借款人客觀、全面、真實的信用而導致的貸款損失。
個人貸款信用風險的重要表現有
個人貸款信用風險的重要表現是借款人惡意欺詐、騙貸和貸後惡意轉移資產逃廢債務。據有關資料顯示,在“個貸”中銀行踐行的個貸信用風險中,借款人惡意欺詐、騙取貸款、惡意轉移資產後逃廢債務等行為是個貸信用風險的重要表現。
貸款信用風險的介紹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