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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員工故意不簽勞動合同。

法律主觀性:

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強制性要求。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那麽用人單位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1.在公司上班不簽勞動合同是否違反勞動法?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企業未能及時與員工訂立合同的,將支付兩倍的月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效力。從狹義上講,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雙方根據合同享有的權利。

1.未簽訂合同並不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用人單位從事雇傭工作,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即使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壹切權利,單位也承擔《勞動法》規定的壹切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律義務。如果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終止或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額外支付經濟補償。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如果單位終止或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因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勞動者被辭退後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賠償。

雙方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如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的,單位也可以要求員工承擔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依法。但是,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無需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5、單位不能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就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雖然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將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

6.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壹是單位必須對所謂的商業秘密采取壹定的保密措施。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就是表現之壹。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規定了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很難證明哪些商業秘密屬於商業秘密,以及其所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是否得到了保密,可能無法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非常不利。

7.未簽訂勞動合同給職工造成損失的,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支付額外賠償金的25%。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壹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該單位改正,並可處以罰款。

三種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員工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先後訂立兩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企業未能及時與員工訂立合同的,將支付兩倍的月工資。

法律客觀性:

壹、拒絕給員工勞動合同違法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分別持有。”以及第八十壹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簽合同註意事項1。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首先要搞清楚公司的基本情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應當知道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這些信息可以通過在網上查詢工商註冊信息獲得,同時要求在合同中明確寫入這些內容。2.勞動者要搞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註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明確,避免口頭約定。標準工資是多少?有獎金嗎?獎金是按照什麽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壹定要體現在合同裏,不要相信老板的口頭承諾。4.特別註意試用期。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只約定試用期的合同無效。試用期結束後要求工人離開是欺騙行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員工不符合招聘要求,否則可以離職。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時間要明確,是現金支付還是通過銀行支付。有的單位用扣發員工壹個月工資的方式捆綁工人,沒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繳的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6.工人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應該明確。有些工人默許企業為了多掙錢而要求嚴重加班。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工資糾紛越來越多。此外,工作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制革和制鞋企業,對機械加工行業的工人可能帶來機械傷害的工作環境應在合同中明確表述。7.社會保險協議。壹些企業通過說沒有社保可以拿到更多的工資,誤導勞動者自願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社保要長期考慮,工作時間越長問題越大,這就涉及到養老問題;壹旦發生工傷事故,最快捷的解決方法就是迅速選擇工傷保險補貼綠色通道,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來挽救生命。所以,有社保就是有保障。8.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就是企業為了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讓勞動者先簽字按手印,走個手續。工人們不把合同當回事,有些合同甚至沒有蓋章。壹旦發生勞動爭議,這種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維權成本高。9.有的合同約定違法內容,如不允許女職工結婚生子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合同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工人可以拒絕簽字。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壹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以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文件。在處理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而駁回用人單位賠償請求的案例不在少數。有些企業在合同簽訂後就把兩個合同都拿走了。發生糾紛時,員工沒有合同,單位也不壹定承認有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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