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到達臺灣省壹個多月,即把赤阡之地改為東京明靜,設置承天、逸夫、天星、萬年兩縣,這是臺灣省專區設置的開始。從這壹套郡縣來看,完全沿襲明制,與祖國大陸的政權形式相壹致。鄭成功壹直將臺灣省命名為東都,並標明“明靜”,這表明他仍然視自己為智明的海外孤兒。在的兒子鄭繼位後,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野心,壹直堅持到了宰相的日子。鄭經聽說朱由朗皇帝駕崩後,如果不改變杜東的總數,就有忘霸之嫌。因此,杜東改為東寧,並成立了天星和萬年。
鄭成功非常重視團結臺灣省同胞,特別是臺灣省的少數民族(當時統稱為範族),並采取了民族和諧政策。登陸後不久,鄭成功率部到新港、麻豆、小龍、木家柳灣等地慰問當地少數民族同胞,設宴款待前來迎接的村社負責人,並向當地官員贈送官袍、帽、靴以示慰勞。各族同胞深受感動,南北方聽說的人都跟著來了。鄭成功還向他們贈送了大量的煙草、布料和絲綢。為了幫助他們發展生產,鄭成功還根據楊穎的建議向各種合作社分發牛和鐵制農具,並派有經驗的漢族農民向他們傳授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
為了保護臺灣省各族人民的利益,鄭成功在收復臺灣省後,十分重視治安的整頓。他嚴格禁止士兵擾亂各族人民的村莊社區,並禁止他們侵入當地人民和人民的耕種財產。如果他們違反了法律,他們將受到起訴和嚴厲懲罰。鄭成功總是使用嚴厲的語言,即使是親密的朋友,罪犯也不能被赦免。他的部將吳昊因搶劫百姓和藏匿蘇米被判死刑。遊虎威陳蟒同罪,被“縛而革職”。承天府知府楊朝東因“以小搏大分糧”,被全家斬首。馬鑫曾勸鄭成功“用寬典”,鄭成功答道:“法貴於嚴,使普通人不至於濫用,使遵循之人容易治耳。”
為了穩定軍心,解決嚴重的軍糧和給養問題,鄭成功親自下詔頒布墾荒條款,大力推行墾荒,實行“寓兵於農”政策。填海條款頒布後,當臺灣省市的荷蘭殖民者還在負隅頑抗時,他果斷決定撥出城鎮和營地,在汛期進行填海。
除留下馬鑫及其部下執行圍攻臺省城的軍務外,其余官兵均按鎮分田,按地開荒,種竹為社,斬草為屋,以犁圍牛,使野地荒蕪,軍隊余糧。農業的缺口就是訓練軍務,和警察打仗,沒有警察犁地。這不僅解決了口糧問題,也為臺灣省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鄭成功還將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沒收的王天改為官方土地,由官方政府提供生產資料,租給農民耕種,並收取實物地租。鎮守將軍分兵開墾的土地叫營盤田,自給自足,每年只需向官府繳納三分之壹的收成。再加上鼓勵文武官員、君子收人開荒,耕種的土地稱為私有土地,可以傳於天下,從而導致了文武官員競相占地、招租開荒的局面。
為發展臺灣省,抵臺後,即命金、廈二地盡速遷臺,並派人到漳州、泉州、惠州、潮州等沿海地區,吸引清廷海禁而流離失所者入臺墾荒。當時雖然沒有多少官兵舉家遷往臺灣,沿海居民也不願意內遷,但越境到臺灣省的人也不少。因此,臺灣的人口大大增加了。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統壹臺灣省前夕,從大陸遷入臺灣省的不下20萬人。移居臺灣的中國大陸漢族人民和臺灣省各族同胞為包道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鄭成功及其兒子鄭經對臺灣省的管理和開發,使臺灣省的社會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尤其是在臺灣省西南部的平原地區。許多新的城鎮,如浪角、雲林、彰化和新竹,在這壹時期開始形成。就連淡水、基隆等遙遠的地方,也因為駐軍填海,奠定了未來繁榮的基礎。臺灣省的土地與日俱增,產量也與日俱增。“我害怕旅行者,但現在我很高興成為壹個天堂。”
鄭成功也提倡教育。在少數民族聚居的村莊設立鄉校,規定送子女上學的人,可以減少徭役和賦稅,可以大大提高各民族的文化水平。
清康熙元年,南明李勇十六年(1662)五月初八,鄭成功在臺病逝,時年39歲。他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臺灣省、發展臺灣省的不朽功勛將永載史冊。他不愧為中華民族的英雄,值得我們永遠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