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和財產權、債權壹樣,具有私有財產權,屬於民事權利的範疇。知識產權作為壹種財產權,在內容和特征上不同於財產權和債權。知識產權是基於無形物的民事權利,本質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
知識產權雖然也具有人身權的性質,如作者對其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但主要表現為財產性財產。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智力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智力成果。其特點主要如下:
1.知識產權是合法的。知識產權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產生、取得、行使和保護,任何行政法規或司法解釋都不能創設新的知識產權類型。
2.知識產權是無形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是客觀上人們不能實際占有和支配的無形財產。這是知識產權最基本的特征之壹。雖然智力成果需要通過壹定的載體來展示,但知識產權保護的不是載體本身,而是它所體現的技術、表達和商譽。知識產權客體、作品、發明、商標等。本條中指定的都是壹樣的。
3.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民法典》賦予知識產權權利人專有權,強調知識產權權利人權利的絕對性,即未經法律規定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創造性智力成果,不允許同壹智力成果同時存在兩項以上的知識產權。
4.知識產權是暫時的。知識產權壹般具有時效性的特點。壹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這種知識產權就消失了,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5.知識產權是地域性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除非國際條約和雙邊或多邊協定有特別規定,否則知識產權的效力僅限於本國領土,即壹國只保護根據本國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而不保護根據他國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包括什麽?
(1)專利權
1.專利權的定義: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人或者單位獨占、使用和處分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
2.專利權的主體: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和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4.專利權人的權利:專有使用權、許可使用權、轉讓權、放棄權和標記權。
5.專利權人的義務:實施專利的義務和繳納年費的義務。
(2)商標權
1.商標權的定義:商標是專門設計並有意識地置於商品或其包裝表面,幫助人們區分不同商品的標記。商標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法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2.商標權主體:申請並取得商標權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標權的客體: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經國家商標局核準註冊,即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4.商標所有人的權利: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和許可權。
5.商標所有人的義務: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並有支付規定費用的義務。
(3)版權
1.著作權的定義:著作權又稱版權,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依法對自己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術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
2.著作權的主體:指著作權人,即版權所有者。包括作者、著作權的繼承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國家。
3.著作權的客體:指受著作權保護的各種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作者創作並以某種形式固定下來、可以復制的智力成果。
4.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包括使用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二、什麽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基於創造性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
三。什麽是知識產權許可?
知識產權許可包括版權許可、專利許可和商標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