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執行異議的案件,由執行法院管轄。
壹審開庭前,因執行案件指定執行等原因變更執行法院的,案外人執行異議的案件由變更後的人民法院管轄。變更後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下級人民法院的,由原執行法院管轄。
執行法院變更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變更前已經受理的案件移送執行法院。
第二條執行完畢後對執行異議的處理
案外人異議所指向的執行對象在案件審理或者再審申請審查期間執行完畢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或者審查該案件。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裁定執行對象不能執行的,案外人可以依法另行主張權利。
第三條執行終結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
在審理案外人執行異議案件或者審查再審申請期間,因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已經以其他方式清償,或者因申請執行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撤銷申請、撤銷執行的法律文書,執行程序終結,案外人未撤回起訴或者再審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按照第壹審程序審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二)按照第二審程序,撤銷原判決,駁回起訴;
(3)申請再審復查的,裁定終結復查。
前款規定的情形,案外人同時請求確認權利的,人民法院在按照上述規定處理執行異議申請後,可以繼續審理或者審查該權利確認請求。
第四條異議審理期間再審執行依據的處理。
案外人執行異議案件審理過程中,作為執行依據的判決書等法律文書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並中止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審理案外人執行異議案件。
第五條案外人應當另行提起確權訴訟。
執行標的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後,案外人以被執行人為被告另行提起訴訟確認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主張權利。
第六條對外部人支付請求的處理
執行標的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後,案外人以被執行人為被告另行提起支付執行標的訴訟,或者案外人同時提出要求被執行人繼續履行合同、交付標的訴訟的,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對案外人提起的排除執行訴訟進行審理,並提前作出判決。
第七條案外人對優先受償人執行生效判決提出異議的訴訟救濟程序。
擔保物權等優先權利人基於確認權利人對執行標的享有優先權的判決和其他法律文書申請執行的,案外人僅以執行標的優先權無效、無效或者失效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主張權利。但是,案外人提出與執行的判決和其他法律文書無關的其他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這部分訴訟請求。
第八條案外人基於優先受償權請求排除申請執行人執行的處理。
申請執行人對案外人的擔保權益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壹般房地產買受人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
貨幣債權執行中,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不動產,案外人以其是該不動產的買受人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人民法院查封前,案外人已與被執行人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經合法占有該房地產;
(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價款或者支付部分價款,並按照要求將剩余價款交付人民法院執行;
(四)因案外人自身原因未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的。
案外人有積極行為,如向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轉移登記材料,或向出賣人提出轉移登記請求;或者雖然沒有這種積極行為,但有合理客觀的理由不辦理轉移登記的,可以認定為“非外部原因”。
第十條商品房買受人提出執行異議訴訟的處理
方案壹
貨幣債權執行中,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房地產開發建設主體名下登記的商品房,案外人以其是該商品房的買受人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人民法院查封前,案外人已與房地產開發建設主體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2)所購商品房用於居住且案外人名下無其他居住用房,或案外人名下雖有房但所購商品房仍滿足基本居住需求;
(3)已付價格超過合同總價的50%。
商品房預售中,抵押權人申請執行已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主體名下登記的商品房,但該商品房已出售給前款規定的案外人,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選項2
在執行貨幣債權中,買受人對已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登記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其權利可以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2)所購商品房為住宅,買受人名下無其他住宅;
(3)已付價格超過合同總價的50%。
第十壹條申請執行人提起撤銷權訴訟的處理
人民法院依照本解釋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審理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時,申請執行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再次提起債權人撤銷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異議之訴的審理。
第十二條承租人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
在帶租執行過程中,案外人以對執行標的享有租賃權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帶租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主張權利。
無租賃執行過程中,案外人以對執行標的享有租賃權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無租賃執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人民法院查封前或者抵押登記前,案外人以租賃為目的,已經與被執行人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
(二)人民法院查封前或者抵押登記前,案外人已經合法占有、使用執行標的的;
(3)案外人已經以合理的方式支付了合理的租金。
第十三條匿名權利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
方案壹
貨幣債權執行中,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財產,案外人基於下列理由對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壹)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名義購買不動產或者機動車,並且是該不動產或者機動車的實際權利人;
(二)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資質開發房地產,被執行人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實際權利人;
(3)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名義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是被執行股權的實際出資人;
(四)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的銀行或者證券賬戶,被執行人是被執行賬戶內資金、證券的實際所有人。
案外人因借用名義遭受財產損失的,可以依法向借用人主張他項權利。
選項2
人民法院在執行貨幣債權時,對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案外人因下列原因對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排除執行,經調查核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反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名義購買不動產或者機動車,並且是該不動產或者機動車的實際權利人;
(二)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資質開發房地產,被執行人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實際權利人;
(3)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名義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是被執行股權的實際出資人;
(四)案外人借用被執行人的銀行或者證券賬戶,被執行人是被執行賬戶內資金、證券的實際所有人。
案外人使用化名隱瞞違法犯罪所得,或者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證券交易,構成犯罪的,或者違反限購政策、資格管理等規定,或者逃避執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
第十四條被征收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訴的處理
執行貨幣債權時,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房屋進行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查封前,案外人已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明確約定房屋用於產權調換的位置和面積。案外人以享有與執行標的有關的權利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五條對錯誤發送人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訴的處理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賬戶內資金,案外人以賬戶內資金屬於錯匯、資金實際所有人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外人可以根據錯匯等事實另行主張權利。
第十六條優先受償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處理。
方案壹
在執行貨幣債權中,案外人以其享有擔保物權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應當基於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請。
解釋第五百零八條的規定,在執行程序中直接申請參與分配,對拍賣價款、應收賬款等擔保財產主張優先受償。但是,案外人未取得執行依據,對其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存在爭議,或者執行可能對優先受償權造成其他實質性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其以享有優先受償權為由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
如果執行程序中案外人對優先順序和賠償金額的主張得不到支持,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請
解釋第512條的規定,對分配方案的執行提出書面異議,並對分配方案的執行提起訴訟。
選項2
在執行貨幣債權中,案外人以其享有擔保物權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為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應當基於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請。
解釋第五百零八條的規定,在執行程序中直接申請參與分配,對拍賣價款、應收賬款等擔保財產主張優先受償。
在執行程序中,如果案外人未能取得執行依據而對自己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有爭議,或者未能支持優先受償權的請求,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
解釋第512條的規定,對分配方案的執行提出書面異議,並對分配方案的執行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防止虛假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案外人執行異議案件,應當嚴格審查證據在全案中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
當事人惡意串通,通過編造、反向簽訂合同、提交虛假付款證據等方式偽造重要證據的。,企圖通過訴訟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阻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並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第壹百壹十二條、第壹百壹十三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規定適用於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等訴訟參與人。
第十八條訴訟費的收取
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起執行異議訴訟的受理費,以當事人請求排除執行的標的財產的金額或者價格為依據,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壹項規定的財產案件標準收取。
第十九條被執行人申請執行異議,參照適用。
執行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參照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實施時間和效果
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