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爭論永遠不會有最終結果,因為我們這些不是當事人的人總是置身事外,覺得自己說的任何話都極其正確。然而紅星新聞的消息讓這件事更加戲劇化。
據該媒體采訪了解,犯罪嫌疑人胡持有其家鄉宣漢縣殘聯出具的殘疾證,傷殘類別為“精神”,傷殘等級為“二級”。換句話說,胡實際上是壹個精神病人。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院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當很多人都在譴責胡的暴力殺人行為時,這則新聞可能會讓輿論再次轉向。壹個“精神病人”去面館吃面。他因為壹塊錢和店家發生了爭執,然後壹怒之下拿著菜刀把店家砍死了。殺人後,胡沒有逃跑,而是等著警察來抓他。
雖然案件還在進壹步偵破中,但胡有“精神殘疾”的證據,必然會影響到以後案件的走向。如果最終確定胡是被精神病害死的,大概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他只需要家人或監護人的嚴格監管和醫療,必要時政府會強制醫療。
但根據胡的家人和胡的行為,他應該是間歇性精神病人。根據刑法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文字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不管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如何,相信都不會讓所有人滿意。精神病人犯罪壹直是壹個有爭議的話題,不僅在中國,在美國也是如此。
美國前總統羅納德·裏根遇刺應該算是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精神病殺人案”。壹個叫約翰的人?辛克萊的人,拿著槍,莫名其妙地向美國總統開了幾槍,差點打死裏根。站在裏根身邊的新聞秘書布雷迪頭部中槍,最終終身殘疾。
暗殺的動機,後來調查發現辛克萊只是為了吸引電影明星朱迪?福斯特的註意力。在訴訟的時候,辛克萊的父親雇傭了壹個非常強大的律師陣容,他們窮盡了壹切,將辛克萊定義為精神障礙和犯罪時突發的精神疾病。就這樣,辛克萊被法院宣告無罪。
這個審判的結果讓當時所有人都啞口無言。不過辛克萊後來的結局讓壹些人感到安慰。因為辛克萊被證明“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極度危險和暴力”,根據法律,他必須接受治療。於是,辛克萊被送到美國最恐怖的伊麗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不允許他離開壹步,甚至連他的父母也不能見他。
到現在,30多年過去了,辛克萊本人也從壹個年輕人變成了60歲的老人。他仍在伊麗莎白精神病院。另外,據說他這次是真的瘋了。
即便如此,對於那些被剝奪了生命或者被傷害過的人來說,損失是永遠無法彌補的。但是,關於精神病人犯罪的爭論壹直沒有定論。
知乎上有個問題“被精神病人打死算不算倒黴?”大部分答案是肯定的。
壹個叫“艾發”的網友自稱法官,他的回答是:請遠離精神病。他們真的不用為殺人負責這個回答獲得了7000多個贊。
根據我國部分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結果,似乎符合這個結論。
不到十天前,北京馬駒橋鎮壹家具廠發生壹起精神病人殺人案。最後,嫌疑人被鑒定為偏執型精神障礙。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精神變態因素支配,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故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
壹位網友說,有的小縣城刑警每年處理3-5起病人傷人或殺人的案件。壹般事故發生後,嫌疑人被抓第二天,經過鑒定,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會被送到康復醫院,然後報檢察院和法院強制治療,再送到規定的醫院。基本上他們壹輩子都會在。
所以他呼籲:遇到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壹定要及時躲避!遇到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壹定要及時躲避!遇到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壹定要及時躲避!重要的事情說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