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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脅迫殺人怎麽判刑?

問題壹:從我國的法律角度來說,如果因為脅迫而殺人,應該受到什麽樣的處罰?由於期待可能性的缺失,行為人在身體完全受迫、完全喪失意誌自由時的行為被認定為犯罪。

否則應成立故意殺人的脅迫共犯,減輕或免除處罰。

問題二:脅迫殺人怎麽判?根據現行法律,被脅迫犯罪的人是被脅迫的共犯。如果被脅迫殺人的人是故意殺人罪,可以從輕處罰,因為他是被脅迫的共犯。

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從三年到死刑,要看具體情況,主要看壹些量刑情節。如果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決定從輕或者減輕量刑。有其他加重情節的,可以從重處罰。

所以句子的長短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總結:為什麽不去拜訪壹下,問問便利貼平臺的法律專家進行法律咨詢呢?

問題三:脅迫他人殺人的人應該如何定罪量刑?甲有殺害乙或丙的故意,並以殺害乙或丙為主要威脅,故應認定為主犯,而乙在甲的脅迫下,為保護自己的生命而殺害丙,故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應認定為脅從犯。

問題四:富商被綁架後被脅迫殺人應如何判?仍屬殺人罪、脅迫罪,應減輕或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八條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應當根據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問題五:如果妳被強迫殺人,法律怎麽判?如果妳有證據證明對方有殺妳的企圖,並且正在實施,這種情況下,妳殺了對方,屬於正當防衛。前提是1。對方的行動不是妳事先挑釁造成的。

2.妳殺人時用的東西沒帶,除非妳拳打腳踢,甚至用腳拱,對方才會死。

如果事件是妳故意挑釁造成的,妳隨身攜帶了刀、槍等兇器,就以故意殺人罪定罪,刑期永遠不會減少,但有自首行為的除外。

要看情況,像二樓說的,可能判為正當防衛,無罪。

或者防衛過當,甚至故意殺人。

問題6:被脅迫殺人的人是否應該負刑事責任?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可以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八條對於被脅迫的人,應當根據其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犯* * *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 * *的,應當在* * *的基礎上從重處罰。

* * *奸淫婦女*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 * *婦女,奸淫* *情節惡劣的;

(二)* * *婦女,奸淫* *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 * *婦女;(四)兩人以上* * *;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問題7:兩人被脅迫致死被判多少年?中國快遞法律為您解答:

對於防衛過當的量刑,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至於減輕處罰的情形和免除處罰的情形,刑法沒有明文規定。

根據司法實踐,減輕或者免除防衛過當的處罰,應當綜合考慮下列情形:

(1)防禦行為的原因;

(2)抗辯所保護的利益的性質;

(3)防衛過當明顯超過限度的程度和造成危害的嚴重程度;

(4)辯護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及當時情況;

(5)防衛過當的原因。

對防衛過當的犯罪分子,應當正確適用刑法分則的有關規定,依法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審判實踐看,防衛過當致人重傷、死亡,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應當分別按照刑法第235條、第233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具備緩刑條件的,可以使用緩刑;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免除刑罰。對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分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有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免除刑罰。

需要指出的是,防衛行為雖然造成了不應有的重大損害,但客觀事實可以證明防衛人主觀上沒有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可抗拒或者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屬於意外事故,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因為防衛過當的防衛人主觀上是出於保護合法權益不受不法侵害的動機,其主觀惡性較小。客觀上是在防衛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害結果,所以他只應對造成的重大損害承擔刑事責任。防衛過當的主客觀因素決定了其社會危害性小於普通犯罪。刑法中的防衛過當處罰原則體現了罪刑相適應原則。從審判實踐來看,對超過必要限度的不法侵害進行抗辯,造成巨大損害,是極其復雜的。要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情節具體分析,確定是否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壹般來說,我們對於防衛過當造成輕傷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我們有試用期,我們可以申請。但是,是否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以及如何減輕處罰,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以防衛為目的,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而防衛過當的處罰,應當輕於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處罰。

(2)過當程度,將行為的危險程度與防衛必要的最低限度相比較,即考慮采取其他輕微防衛手段的難易程度,過當防衛造成的損害差距越小,相應的從輕處罰,從重處罰。

(3)犯罪形態,按照過失過失、過於自信過失、間接故意等犯罪形態的順序,依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幅度應當是遞減的。

(4)權益平衡及其性質,將被侵害的權益與被保護的權益相比較,是否明顯失衡,為保護重大權益而防衛過當,而不是為保護較小的權益而防衛過當,處罰應當從輕。

(5)考慮到侵權人的不正當程度,例如在防衛中使用重大侵權行為的正當防衛,被侵害的利益超過了應當保護的利益,只有在其他手段相當困難的情況下,才可能認識到其必然性。

問題8:如何衡量和懲罰被強迫殺人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應當根據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題9:法律質疑:被脅迫殺人者可以免於處罰嗎?妳好!“被脅迫犯罪”的本質是法定量刑情節。

我國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應當根據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所以,強迫犯罪只是法定的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對被強迫人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理由是:(1)被強迫參加犯罪的人主觀上是被動的。作為被迫參與犯罪的* * *服刑人員,對犯罪可能產生的危害結果持消極態度,不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但是,為了維護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他們不得不伴隨著威脅實施犯罪。他們之所以犯罪,並不是為了追求犯罪的結果,也不想從犯罪的結果中滿足某種私欲。參與犯罪是在兩難之下做出的無奈之舉。(2)考慮懲罰的目的。被強迫的犯罪人在壹定程度上是主觀非自願或無意識的。只要及時制止,以後再犯罪的可能性很小。

問題10:當事人是被迫殺人,否則就會被殺。這個罪怎麽判故意殺人卻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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