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掌握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框架和內容,判斷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地位和效力。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掌握安全生產的基本規定,分析與安全生產保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的法律問題,分析與從業人員權利義務保障有關的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3)單獨的安全生產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分析礦山建設、礦山安全和礦山企業安全管理等相關法律問題,確定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掌握消防工作的基本規定,分析防火、消防組織建設和滅火救援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規定,分析車輛和駕駛人、道路交通狀況、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掌握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規定,分析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
(4)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分析生產安全犯罪的刑事責任,判斷礦山生產安全相關疑難問題的犯罪主體、定罪標準和法律適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判斷安全生產活動中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和應當給予的行政處罰。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掌握行政許可的基本規定,分析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機關和程序、監督檢查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行政許可的設定條件和實施行政許可的合法性。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掌握職業病防治的基本規定,分析勞動過程中的職業病前期預防、防護管理、職業病患者保護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法律責任。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分析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有關的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分析勞動合同制度中與安全生產和職業病相關的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五)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掌握安全生產許可的基本規定,分析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應當具備的條件、應當遵循的程序以及安全生產許可監督管理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2.煤礦安全監察條例。掌握煤礦安全監察的基本規定,分析煤礦安全監察和煤礦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3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判斷煤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行為,分析煤礦停產整頓關閉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掌握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規定,分析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定,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定,分析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和燃放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掌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定,分析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儲存和爆破作業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8.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基本規定,分析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和安全監督檢驗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9.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規定。分析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防護和職業衛生監測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10.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界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類型,分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預防、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及其應承擔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1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分析與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有關的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12,工傷保險條例。掌握工傷保險的基本規定,分析工傷保險費繳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6)安全生產部規章制度
1.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掌握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的規定和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職責。
2.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條例。掌握生產經營單位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要求,掌握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執業、權利義務和繼續教育的規定和要求。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分析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規行為和法律責任。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規定。分析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規行為及法律責任。
5.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分析勞動防護用品的生產、檢驗、管理、配備和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分析工作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7.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分析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審查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規行為及法律責任。
8.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分析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反規定的行為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分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查、發布、備案、培訓和演練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反規定的行為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10.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分析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規行為和法律責任。
11.安全評價機構管理條例。掌握安全評價機構取得資質應具備的條件和程序,分析安全評價活動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
1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分析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施工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法律問題,判斷違反規定的行為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理論。掌握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分類,運用因果鏈和系統安全的理論和方法,識別和分析生產經營過程中事故發生的原因、隱患和問題,根據事故預防的基本原則,制定相應的事故預防措施。
2.安全生產監管。掌握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及監管的內容和要求。
3.安全生產標準化。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開展企業安全狀況評估,規劃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及達標方案。
4.安全評估。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評價通則、安全預評價導則和安全驗收評價導則開展安全評價準備工作,識別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或削弱危險和危害的技術和管理對策建議,參與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寫。
5.安全文化。根據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與評價的相關標準,評價企業安全文化現狀,協助制定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規劃和計劃。
6.重大危險源管理。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登記、建檔、備案,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控制和管理,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報告和應急救援預案。
7.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修訂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8.安全生產投入與風險抵押金。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需求,協助編制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和管理計劃,協助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交存和使用。
9.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的完成情況。
10.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三同時”。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階段應當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評價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
11.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運用相關標準和技術措施,開展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檢驗,制定特種設備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分析特種設備常見事故的原因,采取事故防控措施,處理特種設備常見事故。
1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需求,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案,評估教育培訓效果。
13.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安全生產檢查表,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排查事故隱患,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提出處理方案,進行統計分析,上報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情況。
14.職業危害預防和管理。運用職業危害因素識別標準和評價方法,檢測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誌,告知和申報職業危害,建立職業健康檔案,采取職業危害防護和控制措施,選擇個人防護用品,開展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
15.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選擇和接受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和指導員工正確使用。
16.相關方的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識別相關方活動的事故風險,制定企業承包租賃活動中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並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17.應急管理。根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需求,協助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編制和演練應急預案,評估演練效果。
18.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運用事故調查技術和方法,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取證、原因分析和性質認定,制定事故防範措施。
19.安全生產統計分析。運用生產安全和職業衛生統計指標和常用的統計分析方法,分析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特點和規律,制定防範措施。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機械安全技術。運用機械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工作場所的機械安全隱患,解決旋轉、傳動、加工等機械安全技術問題;運用安全人機工程學的理論和知識,解決人機結合的安全技術問題。
2.電氣安全技術。運用電氣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作業場所電氣安全隱患,解決防觸電、防靜電、防雷、電氣防火防爆等電氣安全技術問題。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運用特種設備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特種設備隱患,解決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問題。
4.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掌握火災爆炸機理,運用火災爆炸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火災爆炸隱患,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5.職業危害控制技術。運用職業危害控制的相關技術和標準,根據工作場所生產性粉塵、毒物和物理因素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方式和途徑,識別和分析工作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控制技術措施和個體防護技術措施,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
6.運輸安全技術。運用交通運輸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道路交通、軌道交通、水運、航空等重大事故隱患,采取相應技術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7.采礦安全技術。運用礦山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開采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預防事故發生,重點預防瓦斯災害、地壓災害、水害、火災、尾礦庫潰壩、排土場泥石流等重大事故;運用油氣田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油氣田勘探、開發、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預防事故,重點預防井噴、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
8.建築安全技術。運用施工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對土方、模板、吊裝、拆除、腳手架工程、現場臨時用電、高空作業、焊接施工等各種施工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和分析,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運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技術和標準,識別和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管理和運輸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考試內容和基本要求: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案例分析、安全技術措施制定。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和修訂、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案例分析。
3.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案例分析。
4.應急體系建設案例分析、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應急準備與響應、應急處置與事後恢復。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情況分析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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