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甲方違反租賃合同如何賠償?
(1)租賃合同有違約金約定的(租房違約金數額由雙方事先約定),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金為壹個月的租金,那麽壹旦違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壹個月租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2)約定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可以要求變更;約定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以認為約定違約金過高,可以請求減少。如果租賃費用僅為每月65,438+0,000元,約定的違約金達到10,000元,那麽違約方可以要求減少。
(3)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按照對方違約給妳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違約金並返還定金和超額房費。
(4)租金違約金的支付與履行無關,即租金的支付,即如果承租人仍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麽租賃合同違約金不包括在這1.500元中。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並賠償約定金額。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需要註意的是,根據“損益平衡”規則,即使壹方的行為被認定為違約,另壹方也只能選擇定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中的壹種作為追究違約責任的方式。當違約金或保證金的“收入”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時,違約方有義務補足差額。因此,如果違約方的責任因重復累加而加重,違約方可以不予理會,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或民事訴訟。
2.申請仲裁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合同糾紛或者其他產權糾紛的合法途徑。當事人通過仲裁解決爭議,應當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事先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壹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如果雙方事先在合同中有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判決壹旦生效,當事人不得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民事訴訟
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有關規定,導致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壹方未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的,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壹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八十五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反合同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