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祖墳在別人的地裏。父親去世後,他進了祖墳。別人不想做怎麽辦?

祖墳在別人的地裏。父親去世後,他進了祖墳。別人不想做怎麽辦?

這種東西是土地承包前期規定的,並不是說人家的祖墳在誰的地裏面,只有得到土地承包方的同意才能下葬。雖然國家沒有統壹的規定,但是各地都有明確的要求和詳細的說明。就拿我們老家的規定來說吧。土地承包到戶後,各家的祖墳(共墳)仍由各家使用。承包人不得拒絕墓主人家屬的正常安葬。埋葬死者時,墓主人的家人必須賠償土地承包人毀壞的青苗。標準從現在的幾十塊到幾百塊。這筆錢也是賠償毀壞莊稼的錢。這個標準不是誰都想要多少。因為任何人的墳墓都不可能在自己家裏,妳不讓別人埋,就不能去妳的墳墓。每個人都要遵守規矩,第壹年埋完逝者就離開墳墓,第二年就把墳墓鏟平。通常燒紙毀莊稼是不需要賠償的。當然,大家也不會故意破壞莊稼。這裏需要說的是,如果是某人新選的墳墓,要註意,也就是說,這個地裏沒有他家的老墳(如果有老墳,後人可以用)。這需要通過與土地承包商協商解決。如果人們同意,他們可以埋葬它。如果他們不同意,他們必須找到另壹個地方。而且新選的墓地沒有統壹的標準,都是亂要價。

現在回去回答主的問題。在妳祖墳的情況下,土地承包人無權阻止。可以咨詢村委會解決。任何地方都不能有規則。妳只要遵守規則,主動先跟對方打招呼就可以了。就算讓妳付錢,村裏也是有標準的。如果他敢要求更多,就意味著提高標準。自然會有人不願意拒絕把死人埋在妳家。這是絕對不對的。別把關系搞僵了。如果妳當地的人有自己的決定,那就很難了。妳也可以拒絕他們在妳家埋人。

年初,公公去世,我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我來分享壹下過程,大家可以參考壹下。幾年前,我公公的母親去世了,葬在別人的地裏。這壹次,老丈人的父親去世了,他們將葬在壹起。土地的主人只是不想移動墳墓。

當時我公公就找人和那塊地的主人協商這個事情。土地的主人斷然拒絕,說沒有仁慈的余地,他不會對村民表示任何尊重。正好我公公的鄰居和那塊地的主人關系很好,就讓他說說吧。這位鄰居說,人死了很重要,想葬在墳墓裏。都是村民,卻不擡頭看他們。他們想表示壹下善意,說要錢什麽的。然後那塊地的主人就開口了,直接說他們要2萬,壹分都不能少。

我公公很為難,要的錢太多,接受不了。但妳不同意老人不能葬,所以不能葬。壹直放在那裏不是問題。只好去找村幹部,在農村,我們還是很怕村幹部的,但也給點面子。村幹部去了,軟硬兼施。土地雖然屬於妳,但也屬於國家。另外,現在已經沒有墳墓了。如果莊稼毀了,妳可以賠償。但妳要2萬,就意味著渾水摸魚。說白了就是敲詐。這壹軟壹硬,這個人為了不得罪村長就答應了。村長數了數,給了3000塊錢。就是這樣。就這麽定了。

在農村,如果妳和他們家沒有恩怨。妳父親去世後,他去了祖墳,但土地的主人不願意。其實他就是想渾水摸魚,要好處。我覺得妳可以讓村裏有影響力的人去說。錢到位了,就沒什麽做不到的了。這種事情在農村很常見,最後都是用錢解決的,看問題多少。這是唯壹的解決辦法。

我叔叔退休後,娶了壹個39歲的女人。本來他是想傳宗接代的,但是孩子沒生出來,他就死了。

他年輕的時候努力賺錢,想著不娶媳婦不生孩子會更舒服,所以壹直沒找對象結婚。因為他已經壹個人住了很多年,而且他省吃儉用,存了很多錢。

他有足夠的養老費用的積蓄,所以退休後,他每天不再參加任何工作,只是適當鍛煉身體,和同齡人聊天娛樂。退休的第二年,他通過網絡認識了壹個39歲的女人。

兩人壹見如故,很快就走到了壹起。就在那時,他想起了生孩子和傳宗接代。但是我老了,就算有了孩子,也沒有太多時間照顧他們,就想著以後多賺點錢給孩子花。

因此,自從他娶了那個年輕女人後,他就沒日沒夜地種田。因為勞累過度,他在婚後第四個月就因過度勞累去世了。而且他沒有兒女,他姑姑也剛嫁到我們村,對我們家和村子不太了解。

因此,叔叔的喪事安排就落在了我侄子的肩上。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人死後第二天就得下葬,而我們的祖墳就在村民的果園裏,所以叔叔去世那天,我們就去挖坑準備下葬。

每次家裏有人去世,我們總是帶著去世的親人去果園安葬,風雨無阻。但是在給舅舅挖好埋葬坑之後,果園的主人來到舅舅家,告訴我們不允許舅舅葬在他的果園裏。

為此我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以前家裏也有人死過,我們也從來沒有被拒絕葬在果園裏,於是我問果園的主人為什麽不把我舅舅葬在他的果園裏,他卻不說話,只是冷笑著離開了舅舅家。

為了把舅舅葬在祖墳附近,我們7個堂兄妹坐在壹起商量對策。當時大哥說:我們家祖墳占了別人的田,別人肯定要點錢才同意讓我們把叔叔埋在他的田裏。

兄弟倆都覺得大哥說的有道理,就讓我拿2000塊錢去找果園的主人,可是我給他錢,他不要,也不告訴我為什麽。我覺得錢太少,他不同意,我就把錢加到3000。

沒想到他還是不同意,我只好回來繼續和兄弟們商量。後來四哥說:是不是因為怕新墳,才沒有替我們把舅舅埋在他的地裏?我覺得四哥說的很有道理。畢竟祖墳埋了,果園就不屬於他了。

於是我又親自去了他家,然後我跟他說:我們家村裏23戶人家,妳要妳喜歡的地就行,我們跟妳換地。23戶人家大概150畝地,妳眼裏應該有壹兩塊地。

但是他壹句話也沒說,只是沖我搖了搖頭表示不同意。被拒絕後,我去求村長幫忙協調,同時給了村長五千塊錢,讓他幫我和果園的主人協商,買下那塊只用來安葬叔叔的地。

半個小時後,村長回來對我們說:他不要錢,更別說是因為害怕。他說是因為妳叔叔活著的時候看不起他,因為他在村裏有壹個龐大的家族,所以他不同意讓妳把他埋在他的果園裏。

為此,我們感到不解。因為我們叔叔和藹可親,對每個人都笑臉相迎,而且他沒有媳婦也沒有孩子,所以他覺得很自卑。他怎麽敢瞧不起壹個大果園?所以我們請村長把事情說清楚。

村長說:妳叔叔去世前,有壹次和他壹起參加了村裏人辦的酒席。他向妳叔叔敬酒,但妳叔叔不理他。他以為妳叔叔不知道,又敬了壹杯,妳叔叔還是不理他。為此他當時很尷尬,覺得自己沒面子,覺得妳叔叔看不起他。

得知情況後,我們七個堂兄弟壹起去果園主人家,代表他叔叔向他道歉,懇求他允許我們把他葬在他的果園裏。當他看到我們家的晚輩和所有的男人都來道歉認錯的時候,他勉強同意了。

因為我經歷過親人去世,想葬在別人的土地上,而別人不同意的情況,所以我建議,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時,首先要分析為什麽別人不同意我們把死者葬在他們的土地上。只有先找出原因,才能解決問題。

根據我的總結,人們不在他們的土地上埋葬我們已故的親人主要有三個原因。

眾所周知,農村靠土地種莊稼換取金錢維持生計。如果我們把死去的親人埋在他們的土地上,他們就沒那麽多土地可以種植了。同時,開了這個先例之後,人們會壹波又壹波地把死去的親人帶到他的土地上安葬,給他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也許祖墳下葬的時候,土地的主人並不害怕,但是現在土地換了新主人,新主人害怕墳墓,所以不會下葬。或者土地的主人生前怕死者,所以死後不敢同意葬在自己的地裏。

土地的主人不同意死者家屬將死者埋葬在他的土地上。也有可能是兩家有矛盾或者像我叔叔壹樣無意冒犯了對方,只是他自己不知道,我們作為家人也不知道。

鑒於以上三點,土地的所有者不同意將死者埋葬在他們的土地上,我建議采取以下解決辦法:

雖然逝者是最偉大的,但我們首先要糾正壹個觀點,逝者是最偉大的只是對逝者家屬而言,而不是對所有人,因為逝者的離去與他人無關。

我們想把逝者葬在別人的土地上,但又要求別人,所以要擺正態度,禮貌地和別人商量,求別人同意把逝者葬在自己的土地上。

如果對方因為我們占用他的土地而不同意,給他造成經濟損失。我們可以互相協商價格,並賠償他們的損失。畢竟墳墓在他家的土地上,他缺少壹小塊耕地,給相應的補償是合適的。

如果是因為土地的主人,因為他太膽小,害怕墳墓,他不同意。我們可以選擇彼此交換自己的土地。如果對方看不上我們的土地,為了讓逝者安息,我們可以選擇適當加壹些錢,然後互相交換土地。

如果是因為有過節日,就會導致別人不同意。我們可以請壹個知名度高,受雙方家庭尊重,話語權強的人,出面幫忙調解,必要時向對方道歉。畢竟我們是在求別人,該低頭的時候就得低頭。

結束語

辦法總比困難多。遇到問題,首先要學會找到問題的原因,然後根據原因去解決問題,少走彎路。

妳提到的這個問題我也遇到過。是我承包地裏別人的祖墳。這戶人家,人財兩空,都說祖墳好,舍不得遷墳。他們讓人拿著禮物和我商量。家裏提出兩個條件:壹是要錢,要多少給多少;第二,他們換了土地,想選什麽就選什麽。我給他的回復是,該埋就埋,先讓它過去,然後我們再討論。

事情發生後,我覺得要多少錢都不合適。死者的孫子在我家旁邊有壹塊地。我想換塊地,有點不幸。我的兩畝壹等地換了他的壹畝半二等地和壹畝半壹等地,然後我給了他壹畝三等地,於是我用兩畝三畝地換了他的兩畝三分地,請人跟死者的兒子商量

但是換地的時候,死者的孫子拒絕了。“土地交換不能用孫子的地,得找他兒子。”他家埋人我也沒為難他。換地的時候,我不得不壹次次找人商量。我當然很生氣,死者的兒子說:“好吧,我有三畝二等地,三畝地我給妳兩畝壹等地。

回到妳的家,有壹些地方妳可以借鑒。

作為自己的祖墳在別人的土地上,可以說大部分地方都存在這種現象。親人去世被叫進祖墳,確實有各種情況和處理方式。下面我就介紹壹下我們這裏的實際情況和處理方法,供大家參考。

每個人都有活著的親屬:

在農村,不管是土葬還是火葬,都是在骨灰重新裝入棺材之後。這充分說明,每個人的親人去世後,都會被安息。就是在自己的祖墳裏,挖坑安葬。當然,這個比例肯定會涉及到占地問題,埋的時候可能會毀掉壹些莊稼。這是完全正確的。

(2)壹個合理的人:

作為農村大多數講道理的人,都會有親人去世的時候。萬壹他家祖墳在他承包的責任田裏,只要埋了,妳都要先跟他打個招呼。因為埋了以後會占用他的承包地,埋了以後也會破壞壹些莊稼。大部分人會拿錢來談,作為經濟補償來處理。作為那些通情達理的人,他不會收錢的。只是安葬的時候盡量少毀莊稼,包括以後過節的時候註意少毀莊稼。這是壹個講道理的人。

(3)經濟待遇:

作為別人承包地的祖墳,當然會在安葬和後期占用他的土地面積,也會在節日的時候毀壞他的莊稼。這種人會在埋著說話的時候把莊稼的經濟損失全部算出來,壹次性用錢治療。但我覺得這也是壹種公平公正的對待人性的方式。

(四)有些不同意:

就像題主說的,無論妳用什麽方法去談,他都不會同意被埋在他承包的責任田裏,也不會說祖墳是什麽,但也不會再埋了。這種人其實占了很大壹部分。他的理由是,親戚死了,就埋在自己的承包地裏。但他並沒有走完這條路,即如果他的親人事先有壹個親人,就已經葬在他的責任田裏,下壹個親人再葬在老祖的墓裏,這叫合葬。如果是新開的墓地,他無論如何也不會同意。只埋在自己的土地上。這就是我們這裏的實際情況。

20年前我媽去世的時候,小縣城還能埋。由於我們沒有土地,城市戶口也沒有土地,就被介紹到了壹塊地。但是土地是別人的,賣不賣還是壹回事。我拿了兩瓶酒兩條煙和這家人商量。壹開始有人漫天要價,開盤價5萬。那塊地被別人承包了,荒山上全是石頭和雜草,根本不可能種莊稼。就幾個平方,怎麽看都不值5萬。但是葬禮不能等了。走投無路之下,找了壹個當市長的同學講和。效果非常好。賣家不僅開價1200塊地,還來找我說好話,幫忙辦喪事。原來我同學負責那個荒山承包權的審批。

現在麻煩又來了。我父親今年九十歲了。留言火化後葬在母親墳前。我必須再買壹塊地。原賣家去世。這次不知道怎麽弄塊地。還是各有各的方便。

我們老家本地的家庭基本上都有祖墳。老人去世了,直接埋在祖墳裏。在我們村,祖墳基本上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壹:土地置換。以少換多,以胖換瘦,以近換遠。

我們家祖墳以前占著老家的農田,最早也只有我曾祖父睡在那裏,問題不大。我的祖父在30年前去世,當時正好是夏天,當他被埋葬時,他損壞了許多玉米作物。

事後我爸找人說要給點補償。那時候民風淳樸,村民和睦。老李說他不要錢也不要吃的。

後來我們家考慮到祖墳位置好,老人死後就葬在那裏。我們還計劃簡單地修復祖墳,並在周圍種植壹些柏樹。

主動找到老李的家人,和他的家人談壹談以田代地的想法。他的田不到兩畝旱地,只能種玉米。我家代之以3畝水田。當時還寫了壹份文件,請村裏的老人做見證。大家都辦了酒席。

又壹個,我們村很多家庭也這麽做了,置換土地,家裏吃了點虧,要求別人讓出祖墳所在的田地。基本上只要提出來,大家都會同意。現在大部分祖墳都在自家地裏。

第二:賠償別人的錢基本都是500。如果地裏有莊稼,會適當增加,由村幹部出面協調。

原來就算我們家祖墳占了別人的田,也沒人提過補償的事。都是以“逝者為大”為原則,不會為難別人家。

後來,有壹次壹個農民家庭推平了墳墓,在沒有通知墳墓主人的情況下種植了莊稼。因為這次大打出手,兩家通過村幹部協調,占用他人墳墓,按照壹個墳墓賠償500元。同時,地主不得阻撓他人在年節上建墳、葬老人、祭拜。

從那以後,我們村壹直保持著這種做法。在祖墳占用他人田地且不易更換的前提下,每增加壹座墳墓補償500元。如果莊稼損壞及時下葬,多給兩三百。這筆錢是村幹部協調給兩家幫扶的,壹般都是事後處理。

對於農村人來說,白色的東西壹直很嚴重,大家都會自發去幫忙。同村的人是相互的,因為每個人都會經歷這樣的壹天,別人有這樣的事也不會幫自己。以後自己家出了事,那別人就不來,很丟人。

在很多人心目中,感覺這種事情都是農村人自發幫忙的,所以當然這個喪事和安葬也是互相體諒的。比如壹個老人死在家裏,可以葬在別人家嗎?

在農村生活久了的人,其實都明白這個問題很難。這裏有兩個困境:壹個是困難,另壹個是困難。

尷尬是覺得尷尬,因為我是自己家的長輩,卻因為埋在別人的地裏而覺得尷尬。如果妳有困難,別人可能不同意。別人不同意,妳也不能硬埋。我們之前說過這是壹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如果妳把它埋得很深,以後可能會被毀掉。

那麽,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其實農村自然有農村的方法。具體的方法我們後面會詳細講,但是在講怎麽做之前,我們要先搞清楚這個事情的前提,就是為什麽我們的長輩要葬在別人的地裏,把這個問題搞清楚了,再來講怎麽做。

我:為什麽我們的祖墳在別人的地裏?這其實是農村很常見的事情。

在農村,壹般會有同村的祖墳,但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所說的同村祖墳都是指同壹個姓氏。比如壹個村子裏的人都姓張,這些姓張的會在村子附近的某個地方有固定的祖墳,按輩分排列。

但是,我們知道,壹個村子全部同姓的概率很小。除了大姓,還有小姓,比如大部分姓張,少數姓王。那麽這些姓李的人死後,就無法進入王的祖墳,需要找新的地方安葬。這在農村叫“立祖”,就是立自己的祖宗。

那為什麽要埋在別人的地裏?其實他們祖上下葬的時候,也不是別人的田。壹方面,這可能是荒地,另壹方面,這可能是他們自己的領域。

以前農村荒地多,我們就把祖宗立在這裏,看哪個沒有種族。但是後來村裏重新分了田,分到了誰的田裏,就出現了我們祖墳在別人田裏的現象。

另壹個是以前是自己的田,我把祖墳立在田裏給自己家,後來重新分了,分給了別人,也造成了我祖墳在別人田裏的現象。

只有這樣,祖墳才能坐落在別人的地裏。如果壹個新祖先想位於別人的領域,那個人肯定不願意,也永遠實現不了。

以上兩種是造成我們祖墳在別人地裏的主要原因。當我們的祖墳在別人的地裏,家裏有人死了,他們卻不讓我們埋。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農村自然有農村的解決辦法。

ⅱ:別人不肯埋,怎麽解決?我們上面說過,這種拒埋的情況在農村並不少見。人們拒絕埋葬它,所以他們不能努力埋葬它。妳硬埋了,將來就毀了,壹方面,不合理。農村人做任何事都要講究情理。妳不搭理,沒人會支持妳。妳說哪裏都贏不了,沒人會支持妳。

所以硬埋的想法不得不打消。

那麽我們該怎麽辦呢?只能用軟的方式求助。妳無能為力。要知道這個祖墳很重要,這裏不談風水玄學。比如張三的爸爸死了,爺爺奶奶卻埋在李四的地裏,而現在李四不希望他的地裏有新墳,就不讓埋了。

張三壹怒之下說不出口,我就把父親埋在自己的地裏,相當於和爺爺奶奶分開了。壹般農村葬人,立祖墳都講究抱子抱孫,比如南北墳,所以安排就是事情。立祖時,主墳為西,即從西出發。

比如張三家的祖墳和爺爺奶奶的墳在西邊,那麽張三爸爸媽媽的墳就在爺爺奶奶墳的東邊。父親和母親的墳墓可以稍微往後移,但不能超過。

到了張三這壹代,會另設壹行,就是在爺爺奶奶和父母的墳前再排壹行,但張三自己媳婦的墳在爺爺奶奶的墳前,她壹邊抱著兒子,前面抱著孫子。張三的兒子到了,就在張三父母的前面,這樣就形成了抱子抱孫的布局。

如果張三兄弟多,總會被安排在東邊。下壹代來了,就要另起壹行,以此類推。

所以死後回祖墳很重要。我不能說我沒有被憤怒的埋葬在壹起,那會被嘲笑的。不跟長輩埋在壹起不行,但是我的田不讓埋怎麽辦?

壹般情況下都是先主動說好話,但不去主家。比如張三的父親死了,葬在李四家的田地裏。從人死的那壹刻起,管事就開始派人到李四家裏去說好話,帶香煙和錢,其目的就是要讓人同意安葬。

但是這個人下葬後,墳墓多,不好談面積,所以大部分人都不願意。如果他們真的不能談呢?只是大家對什麽都不認同。

負責的人在派人來談的時候同時做了兩個準備,就是準備遷墳,在自己的地裏立祖,也就是把長輩的墳搬到自己的地裏。

壹個是主動說好話,壹個是自掘墳墓。

除了這兩種方法,沒有其他選擇。妳既不能選擇不搬不埋,也不能選擇硬埋。

所以現在在農村,如果墓地不在村裏的大祖墳上,就是在自己的地裏立祖,就不用求人,以後也不會給孩子添麻煩。

ⅲ:綜上所述,我們看到自己家的這個祖墳,因為之前的原因,在別人的地裏。別人不同意建新墳,要麽給人家錢同意,要麽把祖墳搬出去,把祖墳立在自家地裏。

但是黑嫂並沒有只說這個問題。我們也談到了它形成的原因,以及那些農村人講究合葬的原因。

黑嫂本人壹直生活在農村,對農村的壹些習俗特別感興趣,尤其是喪葬文化。她簡直太感興趣了,她願意了解每壹個地方,因為不了解當地的風土人情而犯過錯誤,但不在我們這次討論的範圍內。

有人說這些都是糟粕無用的東西。但這是我們傳承了幾千年的習俗。它早已成為文化的壹部分,粗魯被歸為糟粕。黑嫂覺得挺武斷的。總之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妳怎麽想呢?

祖墳大多埋在別人的地裏,這是轉包之前的遺留問題。現在,大多數果樹都種植在北方。妳要在別人的地裏埋人,別人肯定不願意占地,損壞樹木,影響生產,耕種不方便,有時候水會沈。這時候要安葬老人,我只好請人協調。我幫別人說了幾次,都很好的解決了。10年前埋了壹個人,賠償費用30O元。三年前又埋了壹個人,賠償費用500元。事先達成協議,三年後將墳墓推平,既滿足了兩家的意願,又不影響主家種地。與主家交換土地是不實際的。面積壹樣大嗎?果樹的大小和品種很難實現土地交換。這裏不可能遷墳。更忌諱挖自己祖先的骨頭。這裏有個說法,如果有人出事了,他會說他祖上的墳都用光了,不可能搬動了。只有協議和好了,人情還會存在,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如果實在無法溝通,那就只有自己造新墳,埋在自己的耕地裏。離開

祖墳在別人的地裏。父親去世後,他進了祖墳。別人不想做怎麽辦?

這種事情在農村很常見,因為有的祖墳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分田到戶的時候很難把自己的祖墳分到自己的地裏。就這樣,有些人總會走向墳墓,以後會有壹些小矛盾。

誰也不能保證沒有老人下半輩子進不了墳墓。通常情況下,通情達理的人是無法阻止老人去世去掃墓的,壹般業主賠償房東也沒有損失。

但實際上,人多的時候,什麽事都會發生。比如有壹家殯儀館,房東平日裏不過來,或者有點隔閡,或者房東是個素質不高的人。那麽當受害人需要葬在祖墳的時候,房東提出反對或者借口不願意,也是壹個很容易的問題。人不能無理取鬧,尤其是地裏長著莊稼和其他作物的時候,葬禮的時候某些作物會受損。

這種情況下,比較明智的做法是找村委會幹部或者有威望的管事早點調解,喪事事主主動出壹些賠償金,具體金額由管事和房東協調。由村幹部或管事帶領,承辦人壹般會帶些煙酒禮品來答謝地主!只要事情得到適當的同意。壹般情況下,沒有世襲的仇恨,在這件事上沒有人無理取鬧,是可以很好解決的。

如果真的遇到放假或者不講理的人,家裏的地盤管著,不讓妳上墳,只能走法律程序解決。結果很難預料,妳能出多少錢補償房東就能實現。

也有那些難以協商成功,或者使矛盾升級,或者形成案件的。有的幹脆不氣他,建新墳,大部分老墳的主人都沒意見。

總之,和諧更重要!大家和睦相處,團結壹心。這些問題都不算什麽,都可以妥善解決。太陽從沒穿過誰的門?誰也阻擋不了什麽,人生就是這樣,善待他人,路才會越走越寬!

  • 上一篇:註重家教和家風。如何寫好6篇文章?
  • 下一篇:標誌設計中各種顏色代表什麽?這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