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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的決定(第十三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第十三批)的決定》於2009年5月20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65年7月8日438+0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的決定(第十三批)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8次會議於2019年5月3日通過,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2019] 11)

為適應形勢發展,保障國家法律統壹正確適用,根據有關法律和審判實際需要,決定廢止103司法解釋(目錄附後)。廢止的司法解釋自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相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本決定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廢止的部分司法解釋目錄。

(第十三批)

序號標題發文日期及理由文號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區分判決書原件的批復1957年9月13社會形勢發生變化,不再適用。2最高人民法院信訪辦公室接待來訪細則1980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信訪辦公室已經撤銷,實際上已經失效。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試行法院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法法發[1992]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樣本)》、《行政訴訟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制作規範》的通知,?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訴訟文書樣式若幹問題的解答(試行)》1993年4月21法辦發[1993]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法院刑事訴訟文書樣式(樣本)和行政訴訟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已發布。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保障和促進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通知65438+第1993號[1993]第13號,社會形勢已經變化,不再適用。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的暫行規定1997 4月21法法發[1997]7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若幹問題的規定》代替。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費用和審查期限問題的規定》1998 114 10月65438+法釋[1998]第28號《民事訴訟法》和《訴訟費用繳納辦法》已有規定。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3 11 . 00 . 21.00法釋[2013]26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所代替。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大力支持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1989 11.04法(杭)發[1989]第31號與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相抵觸。1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如何參照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批復。

1994 65438+10月13法興付梓[1993]5號依據已被《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廢止,不再適用。1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根據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批復。2004年7月3日13法釋[2004]6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所代替。1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幹問題的規定》在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已有規定。1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路政管理機構行政主體資格及相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1995 1.05[1994]4號復字依據已被《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廢止,不再適用。1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法院是否應當受理向公安機關提起監視居住訴訟的電話答復1991刑事訴訟法已於5月25日規定,1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在同壹事實中對同壹當事人同時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財產兩項具體行政行為時被告法院能否參加審理的問題的解答》已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批復》寫成。16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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