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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剛剛研究了羅馬法律體系。先說羅馬制度。

政治體制

公元前509年驕傲的國王塔克文倒臺後,羅馬人選擇* * *和制度作為新的國家政權。傳說羅馬貴族也討論過這個問題,但鑒於暴君塔克文專制的教訓,羅馬人決定放棄君主制。這壹次可以稱之為革命行為,平民和貴族共同行動。羅馬在向君主專制過渡的過程中遭受了沈重的打擊,貴族和平民同時提出了對權力的需求。那麽建立貴族和平民* * *共同治理國家的制度必然會得到普遍的支持。

千萬不要以為這場鬥爭及其後續的政治變化就是翻天覆地的變化。問題的關鍵是國王的權力被分散了,羅馬的傳統政治模式沒有改變。我們來看看這個新建立的政治體制:國家的議事和最高決策權劃給參議院,參議院制定法律和決定與外國斷交,官員的任免由最高決策權和最高司法權決定;執政官分為國王行政權,戰時擁有最高軍事指揮權。在壹定條件下,元老院會任命壹個特別執政官——壹個專制者,在戰時任意統治行政和軍事事務;百人會,即反映民意、選舉官員、決定重大問題、通過或否決重大法律的公民大會;祭祀集團被賦予國王作為最高祭司的權力,其服務對象轉向全體人民。所以,公元509年的鬥爭雖然改變了政權,但本質上還是屬於革命者(貴族和平民)對革命對象(國王)的權力進行了劃分。羅馬的政治和社會傳統沒有改變,但作為建國之初,推翻國王無疑意義重大。

接下來我就介紹壹下當時羅馬的政治制度。在接下來的幾百年裏,這個政治體制會發生很大的變化,但基本上這個基本結構不會變。當然,參議院是最重要的政府機構,是* * *和國家的象征和心臟。它掌握著國家最高決策、立法、外交和任免權。早期的長老基本都是貴族,經過平民的不斷鬥爭才吸引到平民。當然,長輩的崇高地位是不能輕易授予的。當初執政官每五年確定壹次長老人選。後來這個權力交給了檢察官。著名的老卡托和小卡托都當過檢察官。另外,進入元老院最重要的資格是必須擔任過國家的高級官員(財政官及以上,執政官當然是最有資格的)。羅馬擁有充分民主權利的公民可以穿紫邊長袍,所以普通長老會穿紫邊白袍參加會議,有的會穿紅棕色皮靴,戴長老戒指。卸任前擔任過執政官、獨裁者、檢察官的元老,地位會更高。他們的長袍上會有半月形的紐扣,坐在更好的圓背椅子上。

執政官每年選舉兩名執政官,但有輕重緩急。他們的權利基本上限於羅馬。羅馬發展成為帝國後,由元老院提名的總督負責管理各地的重任。領事最大的權限是軍事權限,也就是戰時的最高指揮權。當然,在非戰時,執政官還負責處理壹般政務,頒布壹般行政法,主持國家公共活動,主持百人會和元老院會議。他們可以幹預除檢察官和護民官以外的所有官員的行政管理。執政官由百人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壹年,但不設連任上限。歷史上,* * *和中國後期的平民領袖馬裏烏斯八次擔任執政官,均未連任。壹般來說,羅馬人也擔心過於頻繁地被再次選為執政官。像二戰前的美國,雖然沒有成文法典,但是太多的改選在羅馬歷史上是非常罕見的。為了顯示執政官的榮譽,執政官出行時,會有十二人的儀仗隊開路。他們會用壹捆扛著斧子的棍子開路。這種東西叫權力印記,當然還有壹個更著名的名字——法西斯主義。棍棒可以用棍子執行,斧頭可以用死刑執行。整個令牌象征著執政官的權威。有人認為木棍象征羅馬城墻,斧頭象征執政官的權威。總的來說,執政官擁有羅馬最高的權力。當然,也有人認為木棍代表執政官的權威。簡而言之,法西斯代表了執政官的權威。但當執政官主持市民大會時,儀仗隊必須放下棍子,以示對市民的尊重。至於法西斯主義在近幾十年的新含義,這裏就不深究了。

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通常是非常危急的戰時狀態),由執政官提名,參議院將任命壹名特別執政官——獨裁者/人民總督。獨裁者在戰時擁有最高權力,可以采取壹切有效措施維護國家利益。為了防止獨裁者損害國家利益,獨裁者的任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不超過,

世紀代表大會(Sendurian Congress)是羅馬最高選舉機構,擁有最高投票權、決策權、任免權和特殊司法權(可以審判死刑)。羅馬的選舉不是平等普選,羅馬的六個不同等級(等級劃分見帝國時代的相關描述)選舉資格不同。羅馬的百人選舉制有點類似美國的選舉人票。羅馬軍隊由不同等級的軍隊組成,不同等級有不同數量的百人選舉制,構成了百人選舉制劃分的基礎。整個羅馬自由民團* * *擁有193百人資格,相當於193選民資格。這些193的百員資格在不同等級的劃分是不壹樣的。壹般來說,高等級的百人團比低等級的多,所以選舉時前兩個等級控制了百人團資格的壹半以上。當然,總的來說,不過,高等級的市民總是在百人團選舉中占了便宜。後來羅馬的軍隊和市民數量都不用193世紀來表示了。馬裏烏斯改革後,百年制也失去了軍事意義,但百年大會的模式得以延續。

以上是中華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接下來,我們來看看羅馬人的官制。

羅馬官員基本上都是執政官之下負責各種政務的官員,大法官(Praetor)負責司法工作;〔quaestores〕負責管理國庫(aerarium),後來負責發放軍餉,人數隨著羅馬的擴張而增加。檢察官的任期為65,438+08個月。他調查公民的財產記錄,確定納稅額,審查國家納稅狀況,監督國家官員的工作,評價國家道德風尚和官員的統治水平,統計公民人數。每隔壹段時間,他就根據財產標準對公民進行分級。後來,他增加了批準進入參議院資格的權力。檢察官壹次選兩個。他們對長輩、市民、官員的評價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官職也是羅馬的行政機關。後來隨著羅馬的發展,羅馬的官制也發生了變化,這壹點我們後面可以看到。

總體來說,羅馬的政治制度和官員制度是偏向貴族的。沒有薪水、家境貧寒的羅馬低層市民,無權匿名,也沒錢,很難染指公職。富裕的平民也因為貴族控制國家權力而難以參與政治活動,所以羅馬共和國早期的壹個關鍵問題就是平民與貴族之間的權力之爭。接下來我們將看到這兩個階級之間長達幾個世紀的鬥爭。

軍事系統

羅馬人登上歷史舞臺後,開始以戰士的身份出現,以戰神為民族的祖先體現了羅馬人的精神。從羅馬第壹任君主羅穆盧斯開始,羅馬人從未停止對外戰爭,戰神神廟壹直開放,只有壹點例外——在努美王統治時期,戰神神廟曾壹度關閉,但只有幾十年的時間。之後的路斯國王和安庫斯國王都以武功聞名於世。至於幾個特魯利亞君主,他們大多在戰爭中統治著這個城邦。民國以後,與鄰國、伊特魯裏亞人甚至盟友的戰爭不斷發生。羅馬* * *共和國壹直在壹系列的戰爭中發展壯大,其中除了尚武精神之外,維持戰爭不斷勝利的是完善的軍事制度。

民國初年的兵制基本屬於城邦常用的市民兵制。所謂公民兵,就是任何有公民權利的人,戰時都要自帶武器參軍作戰,平時脫下軍裝從事正常職業,也就是所謂的羅馬慣例。戰時,17-60周歲的公民有當兵打仗的義務和權力,其中17-60周歲的公民有當兵打仗的權利。即便如此,羅馬從公民中招募士兵的標準也是不同的,這與公民的軍銜有直接關系——羅馬軍隊對不同軍銜所要求的仙都人(百人團)數量是不同的。妳可能覺得這不公平,其實不然。高級別的市民財產比較多,能準備的武器裝備也比較好。自然,他們可以提供大量的軍隊。窮人財力有限,所以能負擔的軍隊數量有限,沒有財產的人自然不能參軍。在羅馬的市民中,等級最低的市民沒有財產,所以沒有百人團的資格,在百人團會議上也沒有地位。第壹等級的公民提供80個百人團,是裝備最精良的重裝步兵,包括銅盔、胸甲和護腿、短劍和長矛、希臘圓盾等裝備。除了步兵,第壹級還負責提供騎兵;二級可以沒有胸甲,持拉丁長盾;第三級可以沒有胸甲和護腿;第四級可以移植長矛;最後壹級可以當彈射器用。從這裏我們不難看出分級的必要性。

最初大約有65,438+090名百夫長,可以組成四個軍團。編制是這樣的。壹個百夫長(Sendulia)由壹個百夫長帶領,有數百人。兩個百夫長組成壹個中隊(曼尼普爾)-65,438+020-250人,三個中隊合並成壹個旅(Goldt)作為羅馬最大的軍事單位,軍團壹直存在到羅馬毀滅。

羅馬軍團壹般排成三排,第壹排是年輕士兵,主要是標槍兵,第二排是主力——成熟士兵,也就是重裝步兵,是整個軍隊的核心和主力,第三排是老士兵,主要是後備部隊。在戰鬥中,羅馬人采用松散的方陣形式,壹般寬20人,深6-7人,給士兵充分的發揮空間,方陣之間留有空隙,以便隨時補充。騎兵分兩路,隨時準備輔助步兵。

實戰中,第壹排的年輕矛兵先投矛。如果敵人遍體鱗傷,騎兵就上去殺,步兵再收拾戰場。如果不成功,主力重步兵會使用著名的龜甲沖向敵人進行戰鬥,然後騎兵進攻敵人,重步兵繼續擴大戰果;如果還是失敗,主力會做最後的努力。如果還是打不贏,就出動後備軍——後備軍絕對不能輕易出動。後備軍出動,往往是非常關鍵的時刻。羅馬人說:“是時候出動後備軍了。”也就是說,事情到了非常麻煩的時刻,如果連後備軍都輸光了,戰場就無法挽回了。

嚴格的軍事組織必須受到嚴格的軍事紀律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羅馬人完全繼承了斯巴達人的衣缽。在戰場上,總司令的命令高於壹切。任何人膽敢冒犯自己的長官都是壹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尤其是不服從長官的命令,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戰場上最高指揮官做出的決定,即使是元老院和公民議會,也不能改變。歷史上有成千上萬的人(包括大量的長者和貴族)為壹個死刑犯向壹個獨裁者求情。戰場上對逃兵的懲罰會非常嚴厲。有壹種所謂的“壹個換壹個”的方法,就是把逃兵排成壹排,每十個人處決壹個。如果哨兵在站崗時睡著了,他將被送上軍事法庭。由六名軍官組成的軍事法庭將判他死刑。到時候法官會用木棍把逃兵點著,然後整個營房的人用石木棍打他,直到他死。如果他不幸逃出軍營,可能會被世人所不齒,甚至他的親人也會為他感到羞恥——羅馬人視榮譽高於生命。

嚴格的軍事制度和尚武的民族性格,塑造了羅馬人極其頑強無畏的精神品質。戰場上的羅馬士兵即使面對數倍於自己的強敵,也會毫不猶豫地去戰鬥,去殺戮,因為比起軍法的嚴酷和榮譽的喪失,犧牲自己的生命並不是什麽可怕的事情。如果註定要死,就要在戰死沙場還是軍法與被人罵之間做出選擇——這往往沒有那麽難選擇,所以勇敢的羅馬人總是昂首殺出戰場,胸前的傷口無疑是壹種褒獎。

羅馬人非常重視戰爭。當元老院決定向國外開戰時,祭品會朝著敵人的方向向土地投擲長矛。戰場上第壹個沖到敵人城堡的人將獲得城堡稱號,第壹個沖到敵人戰艦的人將獲得戰艦稱號,公民因其非凡的勇敢將被授予冠軍稱號。至於大獲全勝的統帥,元老院會為他舉行凱旋儀式,統帥和士兵凱旋入城,隨後是俘虜和戰利品,全城市民都會歡迎他。

有了這樣的軍事制度和民族精神,羅馬人註定要從壹個弱小的城邦成長為最偉大的帝國,他們需要幾百年的時間去贏得勝利、土地和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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