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是我國交通部1985發布的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必須遵循的基本技術規定。它規定了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和相關設施的技術要求,以充分發揮公路的使用效率。修訂後的標準共分九章,分別是:1總則、2控制要素、3路線、4路基路面、5橋涵、6車輛及人群荷載、7隧道、8路線交叉口、9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
公路工程最新技術標準的修訂:
1.觀念轉變:公路功能決定技術等級的選擇。
長期以來,在決定公路技術等級的諸多因素中,交通量是唯壹可以明確量化的指標,各地在選擇技術等級時往往將交通量作為決定性因素,造成路網等級結構不合理,功能與需求脫節。
“新標準”打破傳統觀念,將公路功能定義為確定技術等級和主要技術指標的主要依據。要求在公路建設中,壹是要根據項目的區域特點、交通特點和路網結構,分析擬建項目在路網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公路的功能和類別;然後以功能為基礎,結合交通量和地形條件,選擇技術等級;然後以技術水平為基礎,結合地形條件選擇設計速度,以設計速度控制路線的平縱設計;最後根據公路功能、等級、設計速度,結合交通量、地形條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車道數、橫斷面各組成部分的大小、各種結構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各種設施的配置水平等。這壹調整將對路網結構的形成產生深遠的影響。
2.重大改進:調整設計車輛和車輛換算系數。
大型化是重型汽車的發展方向之壹。根據《公路設計車輛及車輛換算系數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標準”細化了設計車輛的類型,增加了設計車輛的總體尺寸。在“03版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客車和鉸接式客車兩種類型,車型由三種增加到五種;鉸接式列車最大總長度為18.1m,比“03版標準”增加了4.1m,最大總寬度由2.5m增加到2.55m..
此外,針對近年來車輛換算系數普遍偏小的問題,“新標準”將大型車輛的換算系數由2.0提高到2.5,新增汽車和火車換算系數為4.0。這種調整將提高公路的經濟評價水平,提前最佳投資時機,推遲升級時機。
3.重在基礎:進壹步細化優化服務等級分類。
公路設計交通量是根據服務水平確定的。“新標準”用v/C值來衡量擁擠程度,並以此作為評價服務水平的主要指標,同時用限速值與自由流速度之差作為二級評價指標。改版後,服務等級由原來的四級調整為六級。主要變化有:將原來的兩級分為兩級,即現在的二級和三級服務級別;原四級服務水平的前半段和後半段分為兩個等級,即目前的五級和六級服務水平。“新標準”仍維持技術水平確定設計服務水平,但增加了公路功能因素考慮設計服務水平的調整。壹般來說,功能類別高的公路應選擇較高的服務水平,功能級別低的公路應選擇較低的設計服務水平。
4.徹底鍛煉:應用速度檢查和安全評估。
行駛速度中綜合考慮駕駛行為、心理、視覺要求、車輛性能特征和線形幾何特征,顯著提高了路線的協調性、壹致性和安全性,在歐美發達國家得到廣泛應用。我國經過十幾年的不斷研究和實際應用,取得了壹系列成果。因此,本次修訂明確路線設計應采用運行速度測試。在安全評價方面,“新標準”規定“二級及以上幹線公路設計時應進行評價,其他公路有條件時也可進行評價”。此外,特殊困難路段隧道進口線形和縱坡值的確定,對交通安全評價提出了要求。
5.摒棄“壹刀切”:功能主導橫斷面構成和指標。
本次修訂主要是按照功能主導的原則,對斷面的主要指標值進行調整。“新標準”規定,8車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含壹級公路)在內側第壹、二車道主要供小型車輛通行時,車道寬度可為3.5米。對於高速公路(如機場高速公路等。)其中主要用於中、小型客車,車道寬度3.5米即可論證。“新標準”不再規定中央分隔帶寬度的建議值,而是調整為“根據公路項目中央分隔帶的功能確定”。另外,高速公路和承擔幹線功能的壹級公路右側硬路肩寬度壹般為3米,最小值為1.5米。以客車為主時,右側硬路肩也可以是2.5米。同時,“新標準”取消了路基總寬度的指標值。
6.給調整空間:路面設計軸載可根據項目要求確定。
路面設計軸載標準關系到建設成本、運營維護、路面使用壽命、汽車工業發展方向等重大問題,因此該標準的任何調整和變化都非常敏感。根據在各省的調查,壹些項目或路段有重載交通的需求。因此,本次修訂在綜合考慮原標準的連續性、現行車輛荷載標準、工程建設和路網運營的基礎上,增加了“對於重載交通路段,可根據不同方向、不同車道的實際軸載譜進行路面結構設計”的指導性規定,為重載路段軸載標準的確定留有靈活選擇的余地。
7.適應新政:二級公路車輛荷載標準提高。
政府對二級公路的還貸政策逐步取消後,壹些重型車輛轉向二級公路,以降低運輸成本。另外,由於農村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四級公路和部分農村公路作為進村的唯壹通道,也有重型車輛通行。因此,本次修訂提高了二級公路和四級公路的荷載標準。修改後,二級公路車輛荷載等級改為公路-I,取消了“四級公路重型車輛較少時,橋涵設計可為公路-II車道荷載效應的0.8倍,車輛荷載效應可為0.7倍”的規定。此外,除車道荷載和車輛荷載外,新標準還提出了“對於交通構成中重載交通比例較大的高速公路,宜采用與該高速公路交通構成相適應的車輛荷載模式對結構進行整體和局部驗算”的規定。據測算,標準調整後,跨徑小於50米的橋梁造價將增加約1%。
8.成本與安全的平衡:調整隧道限界及相關安全規定。
隧道建築限界是關系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技術因素。修訂後的配套研究課題《公路隧道建築限界指標研究》提出,時速100公裏對應的左側向寬度由原標準的0.5米調整為0.75米;四車道高速公路和壹級公路上的短隧道,城市出入口的中短隧道,經技術經濟論證後可與路基同寬。
9.確定設計目標:規定項目的設計使用壽命。
如今,全社會越來越關註橋涵的安全性和耐久性。2008年,國家標準《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壹標準(GB 50153-2008)》和《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範(GB/T50476-2008)》頒布,明確規定了各類工程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設計使用年限作為耐久性的總體指標,是橋涵、隧道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體化。本次修訂根據上述兩個上位標準,並參考鐵路、市政、建築行業的規定,針對橋梁、涵洞、隧道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給出了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能夠保證橋梁、涵洞、隧道的長期穩定性,盡可能避免頻繁的維修、拆除和改造。路面類型和路面結構形式選擇的原則以及路面結構設計使用壽命的規定,可以有效提高路面使用壽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10.著眼未來:制定改建和擴建原則。
中國高速公路建設逐步進入改擴建新階段。根據標準修訂項目《高速公路改擴建技術研究》和部新發布的《關於執行西部沙漠戈壁草原地區高速公路建設技術標準的若幹意見》,本次修訂按照“確保安全、功能主導、適度靈活、合理利用”的總原則,首次系統規定了公路橋涵、隧道、路基、路面改擴建的原則。以確保交通安全和結構安全為底線,以使用功能和重要程度為主導,適度靈活降低對原有工程利用的標準要求,合理利用原有工程,實現改擴建工程效果和經濟性的合理平衡。
11.因地制宜:給出特殊地區的公路建設標準和指標。
此次修訂中,首次提出了特殊地區公路建設標準和指標的概念,並規定:壹、特殊地區是指戈壁、沙漠、草原和交通量較小的交通樞紐地區,交通量小是指年平均日交通量在654.38+0.5萬輛以下。第二,特殊地區分段隔離的高速公路“可分期、分段建設,第壹條雙向通車時,按二級公路通車條件管理”。三是西部沙漠、戈壁、草原地區高速公路分離路段利用現有二級公路改建為壹段時,可保持設計洪水頻率不變,設計車速不大於80公裏/小時,並設置完善的標誌、港灣式緊急停車帶等安全設施。第四,“沙漠、戈壁、草原地區的硬路肩路面可分期修建”。第五,可以論證硬路肩的“最小”寬度。六是提出對沿線城鎮分布稀疏、水電供應困難的高速公路,可適當增加服務區間距。七是車流量較小的高速公路監控設施可采取分段監控的模式,實行重點監控、動態信息發布和交通誘導。
12.細節決定成敗:調整沿線交通工程和設施配置標準。
此次修訂取消了原有的交通工程和沿線設施的分類,以公路的功能分類、技術等級和交通量為基礎,三大設施各自建立相對獨立的規模分配體系;根據公路功能類別,提出了安全設施的配置標準,提高了低等級公路的安全保障水平。提出了根據功能需求分配服務設施的規定,以提高整個公路的服務水平和質量;管理設施按公路功能配置,監控設施按公路功能分為四級並明確適用範圍,高速公路按需求分為全程監控和分段監控兩種模式。對收費設施的交通規劃周期、ETC收費系統的設置、通信管道的容量和效率、配電系統的負荷水平、照明設施的設置和技術要求等進行了修改或補充。
標準的修訂是實際工程經驗的高度總結。技術指標的確定與國外代表國家的標準相比,充分考慮了與我國國情、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土地資源狀況和建設條件的適應和協調。總體特點是安全、實用、經濟,屬於國際標準體系中技術先進、特色突出的公路工程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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