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聞大書(6)防亂。如果說沒有賊虐,誰要是兒子就殺無赦。處罰力度大,也是為了防亂。如果說沒有賊虐,誰有理就殺無赦。它的本質是壹樣的,它的用途是不壹樣的,它和懲罰是不壹樣的。可以說是過度了;懲罰非常嚴厲(7)。若能懲罰,則稱暴君(8);這是壹個可怕的禮物,果實在世界上展示,並傳遞給後代。求義者不知何去何從,違害者不知站在何處。有沒有可能從中吸取教訓?蓋聖人之制(9),窮理以賞而罰,此情以褒而批判,統壹於壹。
刺其虛實(10),驗其功過,求其終於原(11),以此為刑,以此為禮,判其離婚。是誰呀?如袁青之父未被抓公罪,受其師責罰,以壹己之私怨怒其官,辱罵非辜,州牧不知罪(12),刑官不知問,上下被帶(13),哭號無人理會;而袁青可以以戴天為奇恥大辱(14),枕弟為禮(15),處心積慮,鈍敵之胸,卻可以自以為是(16),即死而無憾,亦禮亦義。執事們應該感到羞恥和感激(17),但這有什麽意義呢?
他,或者說是袁青的父親,情不自禁地犯了罪,他受到了老師的懲罰,但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18)。他不是死於官員,而是死於法律。怎麽才能報仇?報復天子之法,守法之官(19)叛逆自大(20)。持而懲之,所以正邦典(21),又怎麽了?
他說:“每個人都必須有壹個兒子,每個兒子都必須有壹個親戚。又親又恨,誰能救亂?”彬彬有禮也很讓人迷惑。所謂禮敵,掩其怨,抑其痛而不言;並不是說妳犯了法,被大屠殺抓了。然後說,“妳殺了它,我就殺了它。”不討論是非曲直,只說暴弱。不神聖真可惜!
《李周》(22):“調人(23),萬人之上報仇。凡殺生為義的,不可樹敵;仇恨就是死亡。如果有反殺人者,國家就會樹敵。”親吻和憎恨對方有多安全?《春秋公羊傳》(24)說:“父不罰,子可報仇。當父親受到懲罰時,兒子會報復。這是推刃之道(25),報仇不殺人。”今天拿這個殺兩次對方,就符合儀式了。而夫不忘仇,孝;不愛死,才也。袁青不能再客氣,奉孝而死,也是壹個必須講道理、有見識的人。壹個懂道的人怎麽會以王法為敵?辯手認為屠殺和懲罰是不禮貌的,不能視為法典和明確的。
請提交壹份訂單建議書。破了獄的人,之前不要討論。我想討論壹下。
2.急,文言翻譯《復仇論》反駁原復仇論。臣降見天後宮時,有壹人,名喚,夏州人,其父雙,為縣尉趙世貞所殺。
壹個小卒可以為父報仇,也可以把自己綁在罪魁禍首身上。當時的勸諫大臣陳子昂建議對它進行處罰,並把它編成法典,以便永遠成為國家法典。
我壹個人偷的。我聞禮大書以防亂。
以前沒有賊虐,凡是是兒子的,殺無赦。懲罰力度大,也是為了防止亂世。
如果日本沒有賊虐,殺害執政者就沒有寬恕。它的本質是壹樣的,它的用途是不壹樣的,它和懲罰是不壹樣的。
懲罰可以是連續的,這叫虐待,懲罰很嚴厲;如果可以懲罰,那就叫囂張,很不好。果實展現在世人面前,傳遞給後代。求義者不知其所以然,違害者不知其所以然,以之為典,然乎?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獎懲,此情與正面褒貶,統壹於壹。
以使刺(音累)其誠而虛,以驗其功,以原求其終,則用刑而禮,則判離。是誰呀?如果袁青的父親沒有被抓到公開犯罪;對老師的處分只是基於他個人的委屈。
高舉其官怒,辱罵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嚇得上上下下。而可以以戴天為奇恥大辱,枕葛為禮,處心積慮,沖敵之胸,但涵養,即死而無悔,也是禮義之舉。
執事們應該感到羞恥和感激,但這又有什麽關系呢?他,或者說袁青的父親,不可避免地有罪,而且他在法律上是無罪的。是非死於官,也死於法。
怎麽才能報仇?恨天子之法,服官之法,是逆反而驕。關押它,懲罰它,所以它是壹個國家的代碼,它是什麽?他說:“每個人都必須有壹個兒子,每個兒子都必須有壹個親戚。若相吻相恨,則難存亂。”彬彬有禮也很讓人迷惑!所謂禮之仇人,滿身委屈哀怨,卻無所指責;並不是說妳犯了法,被大屠殺抓了。
而說“妳殺了他,我就殺了他”不討論是非曲直,是暴力和軟弱。不神聖真可惜!李周:“調人去壹萬人報仇。凡殺人見義勇為者,將下令不得報復,仇人必死。
有反殺手,國家與之為敵。“安德魯又親又恨也?”《春秋公羊傳》說:“父不罰,子可報仇;當父親受到懲罰時,他會報復。這才是推刃之道,報仇不殺人。"
今天拿這個殺兩次對方,就符合儀式了。而夫不忘仇,孝;不愛死,才也。
袁青不能再客氣,奉孝而死,也是壹個必須講道理、有見識的人。壹個懂道的人怎麽會以王法為敵?討論者認為屠殺和懲罰是不好的儀式,不可能是法典和明確的!請與我討論並附在訂單上。破了獄的人,之前不要討論。我想討論壹下。
柳宗元簡介柳宗元(773-819)河東(今山西永吉縣)人。貞元初年,為秀才,官督帝國。
順宗時,王當政,他擔任禮部尚書,決心進行政治改革。不久,王失敗,他被貶為永州司馬,調任柳州刺史。
他在南方生活了十四年,死於柳州。柳宗元是壹位傑出的思想家,他以積極的熱情和卓越的才華開展政治活動。
雖然變法失敗,中年以後的境遇更加淒慘,但卻給了柳宗元壹個深入生活、親近民眾、反思歷史的機會,從而使他成為壹個傑出的散文家和詩人。他和韓愈是古文運動的兩位主要倡導者。
但從某種意義上說,柳宗元思想進步的積極意義似乎不如韓愈的保守意識。在柳宗元的詩歌中,有大量的詩歌表達了個人的苦悶和離鄉背井的憂傷。
從這些詩中,我們可以看到壹個有理想有氣節的人是如何在壹個不合理的黑暗社會中遭受殘酷迫害的!對西南少數民族生活的多方面描寫,成為劉詩歌中壹個獨特的小說題材。這裏洋溢著非常濃厚的鄉土氣息和氛圍。
至於描繪自然風景的小詩,如《江雪》和《漁夫》,它們是眾所周知的傑作。著有《六合東集》四十五卷、《外集》兩卷。
註釋天後:指武則天。壹句令人敬畏的話。
陳子昂:(661—702),子洲射洪(今四川射洪縣)人,初唐詩人、學者。二十四歲時,他是壹個學者,並壹度擔任拾遺。
魯;指的是在許的家鄉立牌坊或匾額以示表彰。秩序:法律。
代碼:代碼。潛伏:超越職責。
刺:偵察調查。嘿:審判是最終的。
州長:壹個州的州長。戴天:* *壹起生活在天堂。
語《禮記·曲禮》:“父之仇,傅與* * *穿天。”枕頭:頭枕武器。
孔子在《禮記·譚公》中說“是父母之仇”,“枕不官,與天下之福。”這些話引自《李周地管》中的文章《遷人》。
轉自:官名。《春秋傳·相傳》是孔子的弟子高所著的壹部解釋《春秋》的書。
引用請參考《公羊傳》四年。武則天在位時,同州下邽(今陜西渭南縣)人的父親,被下邽縣令趙世元所殺。
趙朝以後,他成了欽差大臣,而卿則改名換姓,在驛站裏做了仆役。過了很久,趙世元恰好住在這個招待所,許趁機親手殺了他,然後投案自首。
對於此案,當時朝鮮很多人認為,許為父報仇是孝順剛毅之舉,應該得到赦免。另壹方面,陳子昂認為根據法律,任何未經授權殺人的人都應該被處死。因此,他建議依法判處許死刑,然後表彰他為父報仇,並將此事納入法律。
當時,每個人都同意陳子昂的觀點。柳宗元的這篇文章駁斥了陳子昂的說法。
他引經據典,說明這個命題是自相矛盾的,違背了規律,造成了混亂。文章雖然從維護封建“禮”與“法”的尊嚴出發,但調和了為親人報仇與守法之間的矛盾。
但作者在寫作中,重點闡述了官員違法應受懲罰的觀點,客觀上支持了民眾對豪強官員的反抗,同時也揭露和批判了官官相管、官官相護的黑暗社會現實。分析透徹,語言簡潔準確。
體現了作者散文的“嚴謹、坦誠、堅韌”。
3.復仇請願書全文翻譯成正文。
我看到過,在天後時期,許的父親被縣官趙士元殺死了。許終於能夠親手殺死父親的仇人,然後把自己綁起來投降了。當時的訓誡者建議將許處死,但在所在的巷子裏予以表彰,並要求“(這種做法)納入法規,永為國典”。個人認為這是不對的。
聽說禮貌的根本作用是防止意外。如果殺生是被禁止的,那麽任何為復仇而殺生的兒子都不能被赦免。刑法的根本功能也是預防事故。如果說殺人是不允許暴力的,那麽所有治理人民的官員無緣無故殺人都是不可原諒的。禮與法的根本作用是壹樣的,只是外在表現形式不同,獎罰不能同時使用。殺那些可以表彰的人,叫濫殺,這是刑法適用的過度輕率;褒揚能殺之人,叫越權,是對禮儀的極大破壞。有沒有可能讓這種做法為世人所知,傳於後世,讓求正義的人不知何去何從,避惡的人不知立足之地,讓這種做法成為壹種準則?按照聖人的規矩,研究道理來制定獎懲,根據人情來糾正獎懲,是壹致的。
如果能檢測並確定案件的真相,推斷案件的是非,並追究其根源以證明其原因,那麽刑與禮的外在表現就會區分得很清楚。為什麽?如果袁青的父親沒有觸犯國家法律規定的罪行,那麽石蓮殺死他只是出於個人的怨恨,他對他的官員大發雷霆,殺害無辜的人。州裏的長官不知道治石蓮的罪,執法人員也不知道怎麽問他,上上下下包庇他,聽不到委屈和委屈的聲音。與仇人同在壹片天空,甚至頭上頂著兵器睡覺,以得禮儀真諦,處心積慮,刺入仇人胸膛,下定決心,死而無怨,這是袁青的奇恥大辱。這是壹種遵守禮儀、伸張正義的做法。負責的官員應該感到羞恥,向他道歉已經來不及了。他怎麽會被殺?或者說,袁青的父親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老師殺他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錯誤,所以袁青的父親不是被官員殺死的,而是被法律殺死的。法律可以可恨嗎?恨天子之法,殺依法辦事的官員,是叛逆自大,是對上級的冒犯。抓住他,殺了他,可以匡正國法,但怎麽表彰呢?
而且,陳子昂在文章中說:“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誰能拯救因愛親而相互報復造成的混亂局面?”這種說法真的是對禮儀的極大困惑。禮儀中所說的仇恨,是那些受了委屈抑郁,深感痛心,又無處申訴的人,而不是那些按罪受刑,觸犯法律,陷入死罪的人。如果他殺了人,我會殺了他。無論是非曲直,都只是壹種侵害喪偶者,威脅弱者的行為。這難道不是對聖賢經典的極大違背嗎?
《李周》說:“調人是負責調解民間仇怨的官員。凡是殺了人卻是正義的,被勒令不得報復,如果有人報復,就會被判死刑。誰再反過來殺人,就要受到整個國家的懲罰。”(所以)哪裏可以報復對方愛自己的親人?《春秋公羊傳》說:“父罪不該死,子可報仇。父親的罪應該處死,兒子應該報仇。這是自相殘殺的方式。這樣的報復是不能除禍害的。”現在,按照這個標準來判斷石開殺死袁青的父親和袁青再次殺死石開的事件是符合禮儀的。況且,不忘仇者孝,不怕死者義。袁青可以盡孝為義而死,而不違反禮儀。他壹定是壹個深諳事理,深諳聖賢之道的人。明白事理、知聖賢之道的人,會把王法當成自己的敵人嗎?反而議論的人認為他應該被殺,濫用法律,破壞禮儀。顯然,這樣的討論不能被確立為國家法律。
請將此反駁發給我,並附在法令上。已經判決過這類案件的,不要再按以前的說法處理。我想反駁壹下。
4.文言文譯明代《吳桂芳傳》吳桂芳,字真,有壹個叫崔健的人,十三歲,怨恨父親的妃子欺負母親,親手殺了她的妃子。桂芳寫了壹封奏章原諒了他。
宰相文遠說:“這和董仲舒依據《春秋經義補律》判案,柳宗元提出駁仇主張以民為本是壹樣的。”自從崔被赦後,進入吏部,就想任用吳桂芳為吏。
聽說吳桂芳的繼母病了,我要求回家,不能留下。他被提升為負責河道管理的右副司令,但他沒有到任。
吳桂芳被任命為右侍郎兼兵部右使。李亞元、兩廣大盜、程響葉丹樓連續幾年在當地為禍,部分駐潮日軍占領鄒塘。
桂芳第壹次討伐敵人。我投降敵五段為先鋒,官軍繼續跟進。壹天壹夜,攻克了敵人的三個巢穴,燒死了400多人。皇帝對他大加贊賞,命令他和南幹太守吳乘勝剿滅土匪。
5.兩個人互相討厭文言文翻譯成現代漢語翻譯:兩個人互相討厭。
怨:指仇恨,敵人。“仇”來源於反駁報復。
駁仇唐朝大臣柳宗元愛上天後,有壹個人在同州徐苑慶祝。其父被縣令趙世元所殺,卒得以為父報仇,自縛咎責。當時的勸諫大臣陳子昂建議對整件事進行處罰;並請“在順序中補上,永遠是國號。”
我壹個人偷的。我聞禮大書以防亂。
如果說沒有賊虐,誰要是兒子就殺無赦。處罰力度大,也是為了防亂。
如果說沒有賊虐,誰有理就殺無赦。它的本質是壹樣的,它的用途是不壹樣的,它和懲罰是不壹樣的。
可以說是過度了;懲罰非常嚴厲。如果可以懲罰,那就叫囂張;這是個糟糕的禮物
果實展現在世人面前,傳遞給後代。求義者不知何去何從,違害者不知站在何處。有沒有可能從中吸取教訓?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獎懲,此情與正面褒貶,統壹於壹。以刺其真虛,以測其功,以原始之道求其終,則用刑與禮判離。
是誰呀?公罪不捉之父,以師罰之,以私怨怒其官,辱罵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問,上下取之,不聞召;而可以以戴天為奇恥大辱,枕葛為禮,處心積慮,沖敵之胸,但涵養,即死而無悔,也是禮義之舉。執事們應該感到羞恥和感激,但這又有什麽關系呢?他,或者說是袁青的父親,不能不有罪,不能不被老師懲罰,不能不癡迷於法律。他不是死於官,就是死於法。
怎麽才能報仇?恨天子之法,服官之法,是逆反而驕。關押它,懲罰它,所以它是壹個國家的代碼,它是什麽?他說:“每個人都必須有壹個兒子,每個兒子都必須有壹個親戚。又親又恨,誰能救亂?”彬彬有禮也很讓人迷惑。
所謂禮敵,掩其怨,抑其痛而不言;並不是說妳犯了法,被大屠殺抓了。然後說,“妳殺了它,我就殺了它。”
不討論是非曲直,只說暴弱。不神聖真可惜!《李周》:“調人,萬人之上報仇。
凡殺生為義的,不可樹敵;仇恨就是死亡。有反殺手,國家與之為敵。"
親吻和憎恨對方有多安全?《春秋公羊傳》說:“父不罰,子可報仇。當父親受到懲罰時,兒子會報復。此乃推刃之道,報仇不殺。”
今天拿這個殺兩次對方,就符合儀式了。而夫不忘仇,孝;不愛死,才也。
袁青不能再客氣,奉孝而死,也是壹個必須講道理、有見識的人。壹個懂道的人怎麽會以王法為敵?辯手認為屠殺和懲罰是不禮貌的,不能視為法典和明確的。
請提交壹份訂單建議書。破了獄的人,之前不要討論。
我想討論壹下。據我所知,漢武帝死後,通州下角縣有個叫許的人。其父徐爽被縣尉趙世元所殺。最後,他親手殺死了他父親的敵人,並向政府投降。
當時的諫官陳子昂建議判處其死刑,同時表彰其在家鄉的行為,並要求朝廷“將這種待遇編入法律法規,使之成為國家的壹項永久的法律制度”。我個人認為這樣做是錯誤的。
聽說禮的根本作用是防止人鬧事。如果說兇手不能逍遙法外,那麽任何壹個兒子為了給父母報仇而殺了不該被視為敵人的人,都必須被處死,不能被赦免。
刑法的根本功能也是防止人鬧事。如果說不能讓兇手逍遙法外,那麽任何誤殺人的官員也必須被處死,不能被赦免。
他們的基本作用是相同的,但他們采取不同的方式。表彰和執行不能同時給壹個人。
把可以表彰的人處死,叫亂殺,就是濫用刑法太多了。表彰應該處死的人是玩忽職守,破壞禮儀制度太嚴重了。
如果把這種待遇作為刑法的準則,傳給後代,那麽追求正義的人就不知道前進的方向,想避免禍害的人就不知道如何站立和行動。這能作為法律嗎?聖人制定禮法,是深入研究事物的真相來規定賞罰,根據事實來決定賞罰,但也不過是禮刑結合而已。如果能考察案件的真偽,查明是非,追究案件的起因,那麽刑法和禮制的適用就能區分清楚。
為什麽?如果許的父親沒有犯法律規定的罪行,趙世元殺死他只是出於個人的怨恨,發揮他作為官員的威望,殘酷地懲罰無辜的人。國家官員沒有處理趙世元的罪行,執法人員也沒有過問此事。他們上上下下互相欺騙庇護,對申訴的呼聲充耳不聞。而許卻能夠以容忍戴天誌的仇恨為奇恥大辱,時刻牢記為父報仇為禮。他用盡全力用武器刺進敵人的胸膛,用禮貌堅定地克制自己,即使死了,他也不覺得遺憾。這恰恰是遵守和追求禮貌的行為。執法人員應該感到羞恥,向他道歉已經來不及了。有什麽理由處死他?如果許的父親確實犯了死罪,趙世元殺了他,那就不是犯法,他的死也不是官殺,而是犯法。
法律可以可恨嗎?憎恨皇帝的法律,殺害執法人員,是壹種抗命和越軌的行為。為了嚴格遵守法律,這種人應該被逮捕並處死。為什麽他反而應該受到表揚?而且,陳子昂的奏章還說:“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為愛親人而互相殘殺,誰來拯救這混亂的局面?”這是對儀式的模糊理解。
禮儀制度中所說的怨,指的是委屈、傷心哭泣、無法表白;並不意味著妳犯了法,被用身體處死來贖罪。而所謂“他殺了我爸媽,我就殺了他”,就是不問是非,欺軟怕硬,威脅弱者。
違背聖賢教誨是不是太過分了?擴展數據:
《駁仇記》的作者柳宗元(773-819)就袁外郎入禮部壹事寫了壹篇議論文,針對的就是陳子昂的復仇。作者認為陳子昂的《復仇》中的觀點是矛盾的和不充分的,並提出了個人的看法。
6.回顧性散文相關文體知識(1)什麽是散文?散文是壹種自由靈活的表達妳所見所感的文體。
它讓我們以壹種非常簡潔親切的形式,讀到作者對生活或自然的感受。閱讀和欣賞散文,不僅要仔細理解作者對生活或自然的感知,還要仔細分析作者表達這種感知所采用的形式。
(2)散文的分類根據表達側重點的不同,散文可分為敘事散文、抒情散文和推理散文。敘事散文以寫人物筆記為核心,往往帶有壹定的抒情成分。
其中,敘事散文可分為1和個人散文。描寫人物的散文以人物為中心,但在刻畫人物方面又不同於小說。它不追求人物的完整,也不要求對人物命運的全面描述。而是通過性格細節、生活片段或者人物的某壹方面來表達感情。
2.敘事散文。記敘事跡的散文以事件發展為線索,備受關註。
所描述的事件可大可小,壹個或多個,壹個相對完整的小故事,片段的組合或特定場景的描述。但總的來說,還是要著重選擇壹個曲折、有趣、有內涵的側面或場景。
抒情散文以某些事物為對象,側重於具體生動地表達作者的感情。常見的有山水散文。
將創作主體的情感融入場景和繪畫的描寫中,實現場景的交融,帶領讀者身臨其境,感同身受。它不僅給人美的享受,而且給人心靈的感受和思想的啟迪。
好的山水散文融合了歷史、地理和文學價值。推理散文用壹定的形象來說明道理,也不乏抒情性。
(3)散文的特點這裏所說的散文是狹義的散文,壹般稱為抒情散文;它是壹種自由靈活的表達妳所見所感的風格。它讓我們以壹種非常精粹和親密的形式來閱讀作者對生活或自然的感受。
閱讀和欣賞散文,不僅要仔細理解作者對生活或自然的感知,還要仔細分析作者表達這種感知所采用的形式。散文最大的特點是“散於形而不散於神”。
所謂“散形式”,是指散文題材廣泛,如山川河流、日月星辰、各種生活和歷史事件等。散文的寫作方法靈活多變,敘事、景物、對象...都很聰明。所謂“纏綿悱惻”,是指散文要表達的中心思想,壹定要清晰、集中,無論內容多麽廣泛,表達方法多麽靈活,都是為了表達中心思想。
雖然散文的選材極其自由寬泛,但作者所寫的始終是自己生活經歷的壹部分。比如朱自清的《春天》,春天的山、水、草、花、風、雨、風箏、孩子等等都是很平常的東西,但壹旦融入作者特殊的感情,壹切都會展現出新的個性和光彩,變得引人入勝。
蕭乾《棗核》中的幾顆棗核更是普通微小。但因為作者體會到了其中所蘊含的“對故土的眷戀”的民族情懷,所以才能寫出如此感人的文章。老舍的《小麻雀》講的是壹只小麻雀的“貓嘴余生”,卻能讓我們讀出社會的生活。如果作者沒有那種深刻的感受,又怎麽可能從動物世界中找到生命的暗示呢?散文以個人抒情為主,也運用記敘、議論等敘事方式,往往結合起來形成壹種以記敘、議論為主的筆法。
散文往往從細節入手,以小見大。比如朱自清的《背影》中,父親穿越鐵路,上下站臺買橘子的描寫,無限的父愛,作者對這種父愛的深刻理解,都在其中。
朱自清的春天,楊朔的荔枝蜜等等;圍繞壹個中心,牽著壹條線索組織材料和控制思路,形式松散自由,但脈絡和層次也清晰可辨,如蕭乾的《棗核》和張潔的《挖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羊倌的也,只是為了表達壹種心境 完全取決於主觀感情的秘密控制,所以在形式上顯得比較隨意,似乎沒有痕跡,如田曉菲的《十三的機會》。 《紫藤瀑布》的主題也是由紫藤引向對人生的思考。
作者以細膩的筆觸,愉悅的心情,描繪了壹朵盛開的藤蔓花,生機勃勃,燦爛輝煌,表達了他將焦慮和悲痛轉化為寧靜歡樂的心情。作者追溯了十幾年來葡萄藤的變遷歷史,將主題提升為在生命的長河中雖曲折但永恒進步的哲學。
這篇課文對學生的觀察、感受、聯想和思考很有啟發。由此也可以理解,對生命的思考可以來自於自身,也可以來自於生物。
所有的生物都可以通過仔細的觀察和思考來體會到生命的真諦。散文文體知識散文是壹種自由靈活的表達知識和感情的文體。
其主要特征是“形散而神不散”。它的材料非常廣泛和自由,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材料必須服務於中心思想,即以壹條線索組織材料,集中表達中心思想。
1.散文常用的表現手法有象征、聯想、對比等。(1)符號的特點是“對事物賦予意義”,即通過某壹特征的具體形象來表達某壹個人或某壹社會現象的本質特征,從而激發人們的感情。
運用象征主義,借來的東西和表達的感情之間,象征體和本體之間,必然有相似或關聯。(2)聯想是壹個事物想到另壹個事物的心理過程。
或兩個事物在空間或時間接近的基礎上的聯系,或兩個不同的事物在性質或形式上相似的聯系。聯想的運用要有明確的目的,力求自然合理。
(3)襯托他體和襯托本體的寫法,本體和他體有主次之分。陪襯分兩種:壹種是正陪襯,也叫襯托,用類似的東西襯托;第二種是對比,由相反的東西來襯托。
(4)對比是壹種比較兩個相反的事物或壹個事物的兩個相反方面的寫作手法。它的兩個相反的方面是並列的。
(5)要想提升,先打壓。2.散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