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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歷史

壹是要清醒認識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從社會性質和社會發展階段對我國國情的總體和根本判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和發展要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首先要從最大的實際出發。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簡言之,就是社會主義不發達階段。中國是在生產力非常落後的條件下進入社會主義的,要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實現發達國家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必須經過壹個很長的歷史階段。從20世紀中葉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到20世紀中葉實現現代化,至少100年,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黨的十三大根據鄧小平同誌的重要思想,深刻闡述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此後,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重申和強調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出現嚴重失誤的根本原因之壹,就是提出了超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壹些任務和政策;改革開放成功的根本原因之壹,就是自覺地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制定路線方針政策。綜上所述,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經過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不懈努力,我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從生產力到生產關系、從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築都發生了深刻而重大的變化。但是,我國仍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壹社會主要矛盾沒有改變。黨的十七大再次強調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求我們繼續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作為推進改革、謀劃發展的根本依據,認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提高想問題、辦事情不脫離實際的自覺性。第二,要清醒認識我國當前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社會發展是壹個從量變到質變,又從質變到新的量變的螺旋式過程,在不同時期會表現出相應的階段性特征。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至少需要壹百年,在不同的發展時期也會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只有準確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才能更好地從國情出發,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科學分析我國全面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新機遇新挑戰,全面認識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深刻把握我國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矛盾, 提出了深刻認識和把握我國發展階段性特征的重要思想,在十七大報告中從八個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 這些特點表明,中國已經進入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的攻堅時期和社會矛盾的多發時期。隨著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和觀念的深刻變化,中國的發展既蘊含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也承受著巨大的人口、資源、環境壓力。中國的發展既面臨前所未有的寶貴機遇,也面臨各種嚴峻挑戰。適應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努力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更加自覺地走科學發展道路。科學發展觀就是在這樣的實踐基礎上孕育和誕生的。第三,要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的偉大實踐中,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有機統壹起來。黨的十七大報告作出了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在新世紀的具體表現的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內在聯系,進壹步深化了我們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認識,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它不僅為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更好地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也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了理論和實踐依據,體現了高舉旗幟與時俱進、解放思想與實事求是、著眼當前與長遠的統壹。我們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當前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辯證統壹關系,進壹步增強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壹百年不變、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馬丁·路德·金《我有壹個夢想》中的種族歧視

正確對待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1)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主要包括三層含義:

第壹,所有公民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承擔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也就是說,公民之間雖然在民族、種族、性別、年齡、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等方面存在差異,但在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方面都是平等的。

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權利都受法律保護。

比如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國家還制定了《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任何公民的違法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表明國家在依法實施懲罰方面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人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二)堅持公民權利和義務相統壹的原則。

1.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統壹的。

權力和義務的統壹,首先是權利和義務不可分。所謂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做某種行為,並要求他人做相應的行為;所謂義務,是指公民依法應當履行的某種責任,表現為負有義務的公民必須做某種行為或者禁止其做某種行為。在法律關系上,權利和義務是同時存在的壹對範疇。沒有權利,沒有義務,沒有義務,沒有權利。公民既是法律的權利主體,也是法律的義務主體。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需要權利的實現。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其次,權利和義務的統壹也說明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壹方面,國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權利,使公民真正認識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更加自覺地履行義務;另壹方面,公民自覺履行義務可以促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為公民享有和平與合作的權利創造更多的條件。

2.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根據權利與義務相統壹的原則,任何公民在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壹,公民應當切實行使公民權利。第二,公民要自覺履行公民義務。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是每個公民對國家、社會和其他公民應盡的義務。只有履行壹定的義務,才能獲得相應的權利。只享受權利,不履行義務,或者享受權利少義務,都是不對的。

總之,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不存在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義務不享有權利的公民。只有把認真行使公民權利和自覺履行公民義務結合起來,才是正確的態度。

(3)堅持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堅持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原則的前提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利益基本壹致。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作主。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代表著公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所以公民的個體利益與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是根本壹致的。國家為了公民的利益,依法保護公民享有和行使權利;同樣,公民也要為國家著想,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當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發生矛盾時,應該以國家利益為重。

2.公民應該如何貫徹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公民在行使權利時應自覺維護國家利益。

首先,國家利益代表的是公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只有國家利益得到維護,公民的個人利益和權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國家利益應該得到法律制度的保護。公民要想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就必須在法制的軌道上行使權利,用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維護國家利益。違反法律不僅會損害國家利益,還會失去自己的權利。

(2)公民在履行義務時,應當以國家利益為重。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公民利益和國家利益基本壹致,但在壹些具體問題上也會有矛盾。

國家利益代表公民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公民的個人利益往往表現為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如果在壹定時期內,國家政策更傾向於國家利益,照顧公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就會影響公民當前利益的滿足。國家工作的安排和政策的制定要平衡。但作為公民,個人應該堅持把國家利益放在第壹位,個人利益應該服從國家利益。必要時也要犧牲個人利益,以保證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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