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屬事業單位2個。市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市局有1個跨地區稽查局,即第壹稽查局,級別為科級),車購稅征管分局(級別為科級)。
(3) 2個機構(正廳級)。信息中心和代理服務中心。
(4)9個機關(其中副處級1,正處級8個)。
1.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國家稅務局;
2.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國家稅務局;
3.安徽省來安縣國家稅務局;
4.安徽省全椒縣國家稅務局;
5.安徽省定遠縣國家稅務局;
6.安徽省鳳陽縣國家稅務局;
7.安徽省天長市國家稅務局;
8.明光市國家稅務局;
9.安徽省滁州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級別為副處級。1.辦公室:負責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電處理、文件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務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制定辦公室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的目標管理考核和監督;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相關政策法規的調研、宣傳和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實施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務信息的調查;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審理重大稅收案件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簽、稅務檢查案件的審查以及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的外部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流轉稅管理科: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稅收管理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制定流轉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的推廣和管理;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稅管理科: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及稅收征管業務;負責稅收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處理;負責制定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國際稅收管理科: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信息交流、中外居民跨國所得稅收監管等國際稅收事務;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政策的管理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處理國際稅務事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執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和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稅收征管科: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綜合稅收征管制度和措施;負責稅務登記等稅務信息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進行綜合評估;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稅收征管工作;負責組織除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征管軟件和稅控工具的推廣應用;負責社會稅收協調保障,管理普通發票,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行為;負責稅款緩繳、壞賬稅和死稅核銷的管理;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制度和措施;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檢查及其綜合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計劃征收科: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務核算、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分析;負責稅收計劃的編制和分配,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收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核算,組織檢查稅收征管、匯算清繳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數據的調查和計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務憑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負責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款繳納、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納稅申報審核、咨詢輔導、受理減免稅申請及相關優惠政策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財務管理科:負責系統資金、財務、基建、設備和資產管理;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負責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管理機關的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人事教育科:研究和實施人事管理系統;負責機構編制、編制、任免、考核、招聘、調配、交流、解聘、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和培訓的管理;指導黨建、工會、* *共青團、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副廳級,隸屬人事教育處)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監察室:負責對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舉報來信來訪、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市局及直屬機關、事業單位黨務、紀檢、工會、* *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組織實施稅務檢查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案件報告的受理和傳遞;審核下級稅務檢查;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的調查;負責領導組織稅收專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實施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和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稅控儀器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制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和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