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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經》看周代婚姻制度的特點

《詩經》中訂婚婚禮制度的特點關於作者:盧野,性別:女,出生日期:07 1987,籍貫:吉林省吉林市。學校:四川大學,年級:2010研究生,學院:法學院,專業:法學碩士,研究方向:民商事。

:k 825.4:A:1002-2139-21-0104-01壹、周代主流婚姻禮儀制度概述,訂婚婚姻是周代的法定婚姻,訂婚婚姻制度是周代的法定婚姻形式,訂婚婚禮是周代婚禮的重點。根據禮儀的記載,訂婚儀式分為六個步驟,即接受、問名、接受、邀請、歡迎。

雇傭婚禮的第壹步是接受它。納才是男方派媒人向女方求婚,女方同意,男方準備禮物向女方求婚的禮儀。第二步,問姓名,即男方請媒人問女方姓名。用海龜來預測運氣好壞。第三步是納吉,是男家的吉兆。準備禮物通知女方家庭。至此,這樁婚事就敲定了。第四步是招親,也就是那吉之後,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嫁妝結婚。第五步,邀約,即男方家要娶個黃道吉日,各家報女方家批準。最後壹步是親自迎接新娘,也就是說婚禮當天到了,婆家就要去女方家迎娶新娘,完成婚禮。

可見訂婚儀式是相當復雜的。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婚姻的重要性。所以,婚禮當天的儀式:壹般的儀式,所以男女之大異,而夫妻之義。男女有別然後夫妻有義;夫妻是義,然後父子是親;父子親,然後君臣正。所以,婚禮儀式是儀式的基礎。《詩經》很多文章都反映了周代的收禮、同名、收禮、邀邀、迎客等事情。例如,鄭風有苦葉相邀人到南河,馮偉有自私而優雅的胸懷相邀人到南河,瀟雅有鴛鴦相邀人到南河,梅奇峰相邀人到南河等等。

第二,《詩經》所反映的周代婚姻制度的特點是重視家庭地位。周代的訂婚制度明顯有重視門第的傾向。尤其是在貴族婚姻中,具有明顯的政治目的和經濟意圖,這在《詩經》的愛情詩中也有所體現。《馮偉·碩人》是魏人歌頌之妻莊姜的壹首詩。《左傳·隱居三年》中記載,衛莊公在啟東宮娶了壹位朝臣的妹妹,出生在莊江。美人無子,魏人之舉,亦賦有主。

汾王是,李王被中國人民趕走,流放在奎水,所以人們稱他為汾王。我父親在周宣王時代是個紳士。說明韓侯的這個老婆也是很有身份的。很配韓侯。周代這種重視門第的傾向,為後世的門閥制度開了先河。

同姓未婚。晉語四說:同姓不婚。公元左說內官不如同姓,《禮記·季芳·曲禮》也說娶妻不娶同姓。更重要的是,它用同樣的說法說明了不與同姓結婚的重要性。例如,在國語中,鄭說:如果壹個丈夫和壹個真正的生物是壹樣的,他們將不會繼續下去。如果我們讓他等於他所說的總和,我們就可以發財,還他。如果我們利用同樣的優勢,我們就會拋棄它。然後他說:所以第壹個國王雇用了他,然後他在同壹個姓氏工作。

這是最籠統的說法,即從種族繁衍的角度考慮,周人實行不得同姓通婚的原則。邪惡不會滋生。這只是其中壹個淺層因素。還有壹種說法是從德的角度來說的,比如普通話的晉語第四種說法:姓不同德不同,德不同,親不同。男人和女人相遇生下了人。同姓就是心有靈犀,心有靈犀。團結起來就是同誌。同誌雖遠,男女不相往來,又怕又敬。怒則怨亂,禍則滅姓。所以不跟同姓結婚是怕災。

婆家可以隨意和老婆離婚。當女方達不到男方的某些要求時,婆家可以隨意與妻子離婚。馮偉的《自我保護》中有這樣壹句話:女人不快樂,文人會做。

他還說:至於暴力,言出必行。兄弟不知,水蛭笑。

前壹句壹般解釋為女方抱怨男方對女方沒有壹定的評判標準,標準不壹致,說壹句就變壹句。這個解決方案基本正確。但在後壹句的解決上分歧很大。壹般來說,富歇是作為壹個助詞,這是無意的。就這樣,文字做到了,至於暴力,作家的事業是成功而穩定的。臉色漸漸變的殘忍,好像和前面那句壹樣。

其實周朝有七說,即休妻七規。關於這壹點,在戴笠的《生命的核心紀念碑》壹書中記載,女人有七條路可走:違背父母,不生育,放蕩,嫉妒,生病,多話,偷竊。

並進壹步解釋說:不服從父母的人也是叛逆的;無子,為其絕世也;賣淫,因為它無序的種族:嫉妒。為其亂家也;得了壹個厲害的病,因為它不能和* * * *壹起蓬勃發展;多言,為其別離親人;盜竊,作為它的反義詞。

禮與喪:七滅,無子,壹也;情色,二也;不作伯母,三也;口,四也;竊者,五也;嫉妒,六也;惡疾,七也。

很明顯。至於暴力,女方犯了話多的罪,就是被婆家粗暴對待。3.結語《詩經》描寫了周代從奴隸到帝王的人們的社會生活,真實地反映了社會歷史現實,對研究周代的婚姻禮儀制度有很高的參考價值。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本文僅簡要論述周代《詩經》對訂婚婚禮的反映,以及愛情詩所反映的周代訂婚婚禮和婚姻制度的特點。通過以上分析,《詩經》中記載的接受婚禮、同名同姓、接受婚禮、接受婚禮、邀請婚禮、親自迎親等訂婚婚禮的六個步驟確實有明顯的反應。縱觀全文,可以看出《詩經》反映了周代婚姻制度的主要特點:壹是傾向於重視門第。這體現在馮偉的兩首關於風雅的詩中。二是同姓不嫁原則。這體現在李馮等的詩中,韓逸。第三,公婆可以隨意和老婆離婚。這反映在馮偉的自我保護詩中。

註:馬成元。戰國時期的《楚竹書》;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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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駿。春秋時期的《左傳》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90。

程沙英。詩經翻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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