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辯論中,官員們總是面對皇權的問題。這壹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以鹹豐、同治繼位為標誌,以對君主禮儀的重視程度降低而結束;第二階段,慈禧和光緒之間的權力鬥爭和壹系列政治改革,皇權的劃分逐漸被接受。最後,皇權以法律的形式被明確界定。
首先,宗教和禮儀君主政體的衰落
在鎮壓太平天國的鬥爭中,忠誠的清朝官員和紳士使用武力捍衛皇帝。但由於太平天國並沒有質疑帝制本身的原則,他們對“天國”異端的文化宣戰,並不是為了捍衛帝制本身,而是為了捍衛儒家的倫理和信條整體。這裏基本描述壹下同治即位時的情況。英法聯軍進京壹年後,也就是1861,8月22日淩晨3點,鹹豐帝在他避難的熱河宮去世。不久,朝廷公布了鹹豐的遺詔和以他名義頒布的兩項詔書,立鹹豐長子載淳為皇太子,並任命了壹個八人委員會協助政務。(4)委員會由鹹豐病榻前被征召撰寫《朱昱》的欽差大臣和親王組成,皇子載垣、次子段華和肅順掌權。8月24日,新皇帝發布聖旨,宣布繼承大壹統,同時尊稱鹹豐帝慈安皇後和自己的生母、慈禧太後為“太後”,但不授予他們任何特權。
14年9月,監國董上書,邀請太後親自掌管國家大事,再派壹兩個太子輔政,選壹兩個大臣做皇帝的老師。9月6日,438+05,,,和其他五名委員會成員起草了壹項法令,拒絕董的所有請求。然而,165438+6月2日,兩位大學士賈珍、周祖培、財政部部長沈、司法部部長聯名上書,質疑評議會的合法性,邀請太後執政。同壹天,兵部侍郎獻上奏折,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同壹天,載垣、肅順和段華被解除職務,並依法接受審判。165438年10月3日,王太後以皇帝的名義發布詔書,宣布“聽政”,撤去肅順、端華的爵位,將其扣押,交由宗仁院,與大學士等大臣議罪,並授予恭親王本人“議王”稱號。165438+10月8日,肅順被判斬首,載垣、段華被賜自殺,五位大臣被革職,其中尹牧被發配前線放逐軍隊。6月165438+10月11日,朝廷更換了幾位大臣擬定的“齊湘”爵位。
在這場危機中,壹些官方公告強調了皇帝權威的概念。其中包括董的奏章、等人起草的詔書、賈珍等人的奏章和勝敗奏章、申斥八大臣的詔書等。
董,河南洛陽人,1852考中進士。在撰寫本報告時,他是壹名主管。無論董軾是否如吳相湘所指,是在恭親王的授意下起草奏章,還是更多的是應當年要審他的考官周祖培之邀,這對他都沒有好處,因為他的官職並不比太仆寺的邵青高。東施對太後“攝政”的建議,主要強調三點,即皇權實體的體現,維系臣民對皇帝尊重的紐帶,政治實踐對變化的形勢的適應。⑤對董來說,皇帝的權威不可能是壹個抽象的概念。他辯解說,這些年既然皇帝還年輕,太後自然盡職盡責,參與壹切政治事務。他還指出,應該明確聖旨,宣布臨時政權。這樣的聖旨會讓人明白大臣沒有獨立的權力,從而形成對太後的敬畏,使大臣不敢濫用權力。壹個真正的皇帝的存在,對於“綁住人心”,從而保證主權本身的接受度,是必不可少的。最後,董軾指出,雖然慈禧太後的“垂簾聽政”沒有朝代先例,但“審時度勢,我們不得不為此而變通。此所謂事重於權。”國務大臣在書面答復中提到了禮儀、宗法制、對前朝皇帝的崇敬和皇帝的特權。在這個朝代,從來沒有為皇太後舉行過“謝幕儀式”。他們以年輕皇帝的名義說,“永璉是受科舉銀行皇帝的委托。帝王之初,何敢改祖上舊制?”由於大臣實際上主持政務,把所有的計劃都呈給皇帝,太後攝政是不合理的。另壹方面,如果大臣們受前朝皇帝委托作弊,專事輔政,所有朝廷官員都有權參與其中,皇帝會再次懲罰他們。同樣,所有的高級官員都會忠於職守,“仰視副帝以考天靈。”最後,聖旨還提出了“攝政王”的建議和選派壹兩個親王輔政的建議,聲稱這些“意見不是臣下所能獲得的”。
這樣皇權就用禮儀用語來闡述了。但所說的禮儀只適用於清朝以下的習俗,也稱之為“制度”。那麽,朝政大臣們要求的對始皇帝威望和意願的宗教尊重,是由皇帝個人的神聖魅力引發的,還是出於對已故先人正常的忠誠和孝順?無疑,這兩種因素都有。無論如何,聖旨並沒有對皇權給出宇宙論的解釋。另壹方面,它反映了比董更抽象的君主觀念的表達。君主制被描述為壹種制度,統治者本人並不重要。新皇帝才五歲沒關系。當新皇帝得知法院的決定時,它就合法了。同時,既然新皇帝做了繼承人,臣民的忠誠也就自動形成了,所以沒有必要宣布恢復對皇帝忠誠的克制。最後上諭譴責東施提出“攝政”是幹涉國家大事,提出只有皇帝本人才能選擇皇位繼承人的傳統觀念。⑥但很明顯,議事大臣並沒有絕對堅持忠於皇帝的特權,因為聖旨只是指出皇權下的臣子不要“討論”這些問題;並沒有對這個直言不諱的建議進行任何處罰。
1861 12賈珍、周祖培、沈和出席了追悼會,他們都是中央政府中最有影響和最重要的官員。都是漢人,有進士背景。他們都在國子監做過學士侍從,擔任過監考,監督科舉考試。這些職位給他們帶來了財富之外的巨大的社會和道德聲望。賈珍和他的同事們提交的請願書是對國務部長於2005年9月6日起草的法令的回應。他們的措辭與董的相似,但增加了壹些新的東西。奏折中的基本思想是,國家的權威和利益與皇帝獨特的、不可分割的權力密切相關。“權不可移下,若移,則代之以天”。兩位皇後應該“在宮中賢惠,行使治國之權”。施術者堅持認為,即使本朝沒有“聽政”的“法典”,采用前朝的先例也能找到解決辦法。和董壹樣,演員們堅信“凝聚人心才是最重要的”。
受賈珍和周祖培的委托,李慈明收集了自古以來有關攝政的背景資料,後來在日記中抱怨說,他們對這些先例的壹種極端而膚淺的解釋感到非常滿意。盡管表演者以壹種隨意的態度對待這些歷史先例,但當他們在建議皇太後“攝政”時采取不同於朝代慣例的做法時,他們也在破壞國家的世襲財產和家長制概念。在他們的觀念中,帝制和歷代國家是壹樣的,歷代國家的運作方式,即所謂的“法典”,可以也應該適用於各個時期的政治形勢。國家的權力及其真正的存在,離不開真正積極的君主。因為皇位在政治中的作用是決策之源,是政治的中心,是人民忠誠的匯聚點,君主需要有所為而不為虛,不能由壹個名義上的皇帝代替。上戲慈禧太後所提倡的“德化”,絕不是壹種神秘的力量,而只是指實際政治治理所產生的道德影響。可以說,對於賈珍及其同僚來說,國家統壹的需要產生了皇位,即主權的實際體現,而對於載垣等大臣來說,皇位或帝制本身促成並保證了國家的存在。
在與賈珍的奏折同壹天呈上朝廷的奏折中,盛寶宣稱自己絕對是第壹個用文字表達公認的政治適應性因素的人。聖保奏1852,力勸陳帝積極參政,激起朝廷不滿,被降職。
在奏折中,盛寶重提了皇帝個人角色的問題。在他看來,皇權必須由皇帝行使,不能托付給大臣。聖保表現出對始皇帝完全缺乏崇敬,公開質疑八大臣的合法性和能力。他指出,如果太後不親自過問國家大事,召見大臣,那將是“不了解情況就無法糾正國家”。皇帝還必須侍奉皇太後,選擇壹兩個王公輔佐,這樣才能保證道德秩序的建立和大亂的平息。
和董元春、國務大臣壹樣,盛寶也提到了滿清皇制發展的特點。他關心皇帝和人民之間的關系。他指出,現階段天皇制的特殊性,可以從清朝政治制度運行的變化中得知。正是這些變化導致了主權集中在皇帝手中,同時皇帝也只是將部分權力暫時委托給身居高位的親屬。盛寶贊同同僚的觀點,認為皇帝只是政權的工具,而不是國家的來源。皇權代表的是這個體系的支柱,而不是基石。
1861 11 2、淳親王起草了壹道敕令,將八位大臣革職,並對他們進行審判,指控他們“排外”,違背了皇帝的意誌。朝廷於165438+6月8日頒布法令,痛斥國務大臣大逆不道。皇帝指出,八大臣的罪行“屬於壹個危險的社會,他們是所有祖先和祖先的罪人,他們欺負我是無罪的。”後來,皇帝援引了壹種特殊的程序制度來減輕對皇子的懲罰。他解釋說,對載垣和端華的恩情是由於“這是為國家制度著想,載垣對端華不是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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