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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選舉的正常程序

壹.選舉籌備工作

1.究底。縣鄉兩級調查的內容主要是了解村民委員會的基本情況、歷次選舉情況和幹部群眾的思想狀況。

2.制定壹個計劃。逐縣制定選舉方案,確定實施階段、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圍繞村民委員會選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建立、選舉教育培訓、選舉工作八個階段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進度安排制定。

主要包括:選舉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選舉的時間要求;設立各級大選機構;選舉工作的日程安排。

3.籌集資金。組織各級選舉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支付。村民委員會選舉經費從村經濟收入中支付,沒有集體收入的可以從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支付,鄉鎮財政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4.審查審計和評估。

審核審核:部署審核計劃;建立審計機構;進行村級財務審計;公布審計結果;追究責任。

評價:縣市區黨委要組織力量對村“兩委”任期進行評價,組織黨員群眾進行民主測評和推薦。評價和推薦結果作為考核和確定人選的重要依據。

5.培訓部署。采取分級負責、分步組織的方法。

6.試點示範。地市選擇兩到三個不同類型的鄉鎮開展村“兩委”選舉試點,積累經驗後再全面部署。

第二,選舉機構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自治區統壹部署後,地、縣、鄉、村各級黨委、政府要成立村“兩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村委會換屆選舉組織是村級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是由具體領導主持村民換屆選舉的組織。

2.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

第三,宣傳和推出

宣傳對象:基層幹部、群眾、村民。

四、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

從政府選調村官、從其他村交流村官、無戶籍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的農民工或者商人,或者有本村戶籍但不在本村居住,申請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的,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按照村選舉辦法確定選民資格,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大學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限制。

註冊程序:

1,公布選舉日期和報名日期。

2.確定並培訓註冊商。

3、明確報名對象。

4.註冊註冊。

5、審查並確認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6、宣布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7.接受村民的投訴。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內作出決定,並公布結果。8.頒發當選證書。

動詞 (verb的縮寫)候選人提名

1.細化候選人條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公布。

2.明確崗位和崗位數量。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的職數由村黨組織和村民選舉委員會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經鄉鎮黨委批準後,提交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

3.宣布候選人提名。選舉日之前10。

4.提名並確定初步候選人。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集半數以上選民填寫《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提名表》,現場公開唱票、計票,並在正式選舉日10前按照候選人得票多少的順序公布。

5.資格審查。村民選舉委員會對候選人資格進行初審,鄉鎮黨委組織人大、紀檢、民政、派出所、農經、人口計生、* *團委、婦聯等單位進行聯審,符合條件的候選人按規定程序提交選舉。

6.預選正式候選人。宣布預選時間和地點;預選日,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半數以上選民投票,並當場唱票、計票、宣布票數;根據預選結果,按照“多數原則”和村委會人數確定候選人,主任候選人1;

副主任根據職數確定;委員候選人差額選舉,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正式候選人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5日前張榜公布。不願當候選人的,應在選舉日的3天前提出,缺額由本人補缺。

不及物動詞介紹正式候選人

1.設定目標和任務。選舉前,指導鄉鎮制定三年發展目標和具體任務,圍繞目標和任務進行競賽和選舉。

2.候選人的書面“三項承諾”。在“先定事,後選人”的過程中,全面落實候選人的三個承諾:公開競爭承諾、發展穩定承諾、辭職承諾。

3.競技演講。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想法,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七。投票

(1)準備工作。

1,制定大會選舉辦法。

2.宣布投票方式、時間、地點。

3.處理代理投票。嚴格辦理代理投票手續,每個投票人只能接受1票和1票,委托人和受托人名單在選舉前公布。

4.打印選票和制作投票箱。

5、確定培訓的選舉工作人員。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及其親屬不得主持選舉會議,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唱票人或者其他選舉工作人員。

6.準備物資。場地用品、書寫用品、物品等。7.安排投票場地或投票站。安排選舉會議的地點;建立壹個秘密寫票室。

(2)大會選舉。選舉會議是村委會選舉的主要方式,有20個程序。

1,宣布會議開始。看場地的紀律。

2.清點參加人數。主持人向所有參加選舉的村民報告了人數。

3.奏國歌。

4.上報提名。宣布正式候選人名單。

5.通過投票。宣讀大會選舉辦法;投票者舉手通過。

6、通過選舉產生工作人員。宣讀工作人員名單;選民認可;選舉工作人員到他們的崗位。

7.檢查並密封投票箱。由總檢票員當眾檢查集裝箱是否空;投票箱被鎖上並密封。

8.啟封,計票。監票人當眾啟封了選票袋;統計本次選舉打印的票數,並向大會主持人報告;大會主持人向選民宣布了這次打印的票數。

9.講解選票(發送移動票箱)監票人將講解選票的規則和抽取方法(註:先講解選票,後分發)。

10.核實發票。宣布核對發票的順序: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會議工作人員選舉、選民選舉。

11.秘密寫票。相關工作人員指導;選民有序進入秘密寫票處寫票;需要他人代寫選票的選民在代寫辦公室寫選票。

12,投票。選民填寫完選票後,將選票(包括代理選票)對折,投入投票箱。

13,集中投票箱。集中投票箱,包括選舉會議投票箱和流動投票箱。每個投票箱由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打開。

14.銷毀剩余選票,拆包計票。清點、宣布和銷毀剩余選票;開箱計票,向選民宣布:發出的票數,從投票箱收回的票數,以及此票是否有效,選舉是否有效。

15,查票。逐壹核對票數,進行排序:整體有效,整體無效,整體棄權,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從投票箱中向選民宣布贊成、反對、無效和棄權的票數。困難票應當提交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

16,開放計票。在選舉現場,在選民的監督下,選舉工作人員將分組公開計票。

17.當場宣布計票結果。

18,密封選票。

19,填寫選舉結果報告。

20日,宣布當選名單,頒發當選證書。(註:非正式候選人須通過資格審查後,方可公布當選名單。)

(3)監督委員會的選舉。監督委員會成員按照村民委員會成員選舉辦法進行選舉。選舉辦法和程序參照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執行,具體選舉辦法參照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制定。

(4)工作交接。新壹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產生後,上屆村民委員會將公章、財務賬目、檔案、辦公設施等移交給新壹屆村民委員會。10天完成工作交接。移交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監督。

(五)選舉村長和村民代表。村民委員會壹經組成,應在10天內組織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村長和村民代表。

(6)組織培訓,建立規章制度。地、市、縣、市適時開展新任村幹部培訓,指導新任村“兩委”班子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六環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規民約。

八。驗收總結

1.選舉接受。

2.歸檔。

3.總結評估。

擴展數據

選舉有效性的確認

登記參加選舉投票的村民過半數,村民委員會選舉有效。投票的村民人數以從投票箱中收回的票數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選舉無效:

(壹)村民選舉委員會不按照法定程序產生的;

(二)候選人的選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參加投票的村民人數沒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的;

(四)違反差額選舉、等額選舉原則的;

(5)回收的選票多於發行的選票;

(六)沒有公開唱票或計票;

(七)未當場宣布選舉結果的;

(八)其他違反選舉程序法律法規的。

因村民委員會選舉未按照法定程序產生,選舉無效的,鄉鎮村民委員會選舉指導機構應當指導組織重新選舉。如果選舉因其他原因被認定無效,村民選舉委員會將重新組織選舉,時間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九。選舉的確認

候選人必須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半數以上的選票才能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人數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在票數相等的情況下,如果不能確定獲勝者,應對票數相等的人進行第二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當選的村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中沒有婦女,但成員候選人中婦女獲得過半數選票的,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其他當選成員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委員候選人中沒有女性的,確定其中壹個應選名額另行選舉女性委員直至當選,其他當選委員按照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選舉結果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後,應當當場宣布,同時公布所有候選人和候選人獲得的票數。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選舉無效。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投票當日或者次日公布當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名單,並報鄉級人民政府備案。市村民選舉委員會無正當理由不公布選舉結果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鄉鎮村民委員會選舉指導機構應當予以批評教育,督促其改正。

X.頒發選舉證書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新壹屆村民委員會組成之日起10日內向新當選的成員頒發統壹印制的當選證書。

Xi。單獨選舉

當選的村民委員會人數不足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單獨選舉可以在選舉日或選舉日之後十天內舉行,具體時間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

再進行選舉的,第壹次投票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多的當選,得票多的當選,但獲得的票數不得少於所投票數的三分之壹。

再次選舉的程序與第壹次選舉相同。參加選舉的村民以第壹次登記名單為準,不再重新登記為選民。原委托關系繼續有效,但委托人成為候選人的委托關系自動終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辦理委托手續。

經過另壹次選舉,應選職位尚未全部選出,但已選出3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不足的職位可以空缺。主任不選舉時,由副主任主持工作;未選舉主任、副主任的,由村民代表會議推選其中壹名成員主持工作。

參考資料:

新疆黨建網-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流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村民委員會選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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