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撥打110是違法的。壹般只有在有證據證明違法行為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報警才是違法行為。如果是18周歲以下的兒童誤撥110,沒有嚴重後果,所以不會有犯罪記錄。打110多少次是違法的?
打多少次110都不合法?1看具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謊報險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沒有危險,撥打110報警,那就是虛驚壹場。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法律分析
1,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有危險撥打110報警,不會被拘留,但是如果撒謊報警,可以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罰款500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壹項的規定,行政機關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沒有特別危險報警的,可以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罰款。警察和公安是重要的社會資源,在保障公民生活安寧和社會秩序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是極其有限的資源。
所以每次去報警都會浪費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市民應該認真對待報警這件事。只有在遇到災難和緊急情況時才能報警,不得以虛假事實報警,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多次撥打110是違法的。2.多次撥打110電話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
多次撥打110,構成尋釁滋事罪,壹般處罰是拘役或者管制。通話中辱罵、口頭威脅報警,嚴重占用公共資源,嚴重影響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處罰為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壹起* * *的。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如何認定多次尋釁滋事罪
司法實踐中,各地對“多次”的認定不壹,許多基層執法部門對此感到困惑。壹些省份認為“多次”壹般理解為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將“多次”視為“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的情形之壹,而沒有具體認定“多次”的標準。認定尋釁滋事罪“多次”情節應註意的幾個問題
1和“多次”的認定,在時間跨度上要有限制。
尋釁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追訴時效應為十年。有壹個連續的“多次”尋釁滋事行為的過程。因為在時間跨度上沒有明確規定,只要行為發生在追訴時效期間,就應該受到刑事處罰。
司法實踐中,有些“多次”尋釁滋事行為持續時間長達近十年,但仍因未被起訴而被處理。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的滯後性和局限性,法律規定過於籠統。
法律與司法實踐嚴重脫節,使得執法者對如何把握執法尺度和效果感到困惑。因此,有必要進壹步明確和細化尋釁滋事罪中“多次”的時間標準。各省可根據治安環境和本省打擊需要做出合理規定。
2、受過行政處罰。行為應當包括在“多個”中。
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能否再次追究刑事責任,我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行政機關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扣減相應的刑期。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已處以罰款的,行政機關已經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沖減相應的罰款。”
可見,法律並沒有對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進行絕對區分,兩者可以綜合評價處理。已經受到行政處罰的尋釁滋事行為,可以完全納入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受到處罰的處罰期限可以依法扣減。
3、“多次”行為必須是同壹類型犯罪才能疊加值得商榷。
很多辦案人員認為,“情節惡劣”或者“情節嚴重”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的同壹類型必須多次達到,否則不能認定為“情節惡劣”或者“情節嚴重”,司法實踐也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的。
把是否相似作為必要條件,顯然是不合理的。“多次鬧事”的,無論其行為是否屬於同壹類型,都應當累計計算,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此舉無意與輕刑主義和訴訟經濟相違背,恰恰是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體現。
打110多少次是違法的?打錯110會被錄音嗎?
110誤報警不違法,不會被錄音。但如果是故意妨害,就應該按照擾亂公共秩序罪來處罰。如果撥打110進行威脅,屬於故意傳播恐怖信息,應當被公安拘留。造成後果或者影響的,可以刑事拘留。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仍不改正的。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組織或者資助他人多次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