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淵源不同:大陸法系是成文法體系,其法律以成文法的形式存在。其法律淵源包括立法機關制定的各種規範性法律文件、行政機關頒布的各種行政法規以及本車參加的國際條約。
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判例,判例構成的判例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官有不同的權力。大陸法系強調法官只能運用成文法的規定來審理案件,法官對成文法的解釋也受到成文法本身的嚴格限制,所以法官只能適用法律而不能創造法律。
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參照成文法也可以參照已有的判例來審理案件,還可以在壹定條件下運用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的技巧創造新的判例,使法官既能適用法律,又能在壹定範圍內創造法律。
3.在法律思維方式方面:大陸法系屬於演繹思維,英美法系屬於出版思維,註重類比推理。?
4.就法的淵源而言:大陸法系的法的形式淵源只是成文法,而英美法系的成文法和判例法才是法的形式淵源。
5.關於法律的分類,大陸法系國家壹般以公法和私法的劃分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而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中的基本分類。
6.在立法技術上: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壹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而英美法系國家的立法壹般采用單行法規的形式,而不是法典的形式。後來英美法系開始逐漸采用法典的形式,但實質上主要是判例法的規範化。
聯系人:
1,都重視法律協商。
2.兩者的法律淵源都包括成文法。
3.二戰後,兩者趨於趨同,如法典化。
4.所有的法律本質上都是資本主義的,本質上都是為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
5.事實上,判例法中有成文法。當法官遇到壹個新問題,沒有範例可復制時,他會根據陪審團的最終投票,在壹定的法律原則基礎上宣布判決。這個判決實際上是法官制定了法律。大陸法系也會考慮之前的判決。
6.如果法官遇到新的案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此時不能擅自作出判決。經過合議庭審理,提交審判委員會,首選考慮之前的判決,可以是比較的,也可以是法律解釋。這兩種法律體系正趨於融合。
擴展數據:
大陸法系是指歐洲大陸各國的法律,起源於羅馬法,以《法國民法典》1804為代表,所以大陸法系也叫羅馬法系或民法系。
1896年,德國在《法國民法典》的基礎上制定了《德國民法典》,後被壹些國家效仿,所以大陸法系也被稱為羅馬-德國法系。
英美法系又稱為“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在英國普通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
是指從11世紀開始,在英國逐漸形成的壹種獨特的法律制度,主要以源自日耳曼普通法的普通法為基礎,並模仿英國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
英美法系的另壹個特點是,在普通法的基礎上,又多了壹部更直接體現公平、正義和良知的“衡平法”。
如果普通法與之沖突,法官壹般會選擇適用衡平法。這就是正義是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的原則。衡平法其實可以說是壹部平衡法,主要適用於民商事案件。
中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沒有衡平的概念。法官在法律上比較死板,很少考慮公平正義。
這壹點,從法律思想上,也有其淵源,即韓非子的法家傳統,以穩定統治為第壹要務,較少關註民生人權。
無論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法律體系基本上都是大陸法系,即以成文法為裁判案件的依據。
但現在最高法院每年都會公布壹些經典案例,指導各地在司法實踐中參考,這說明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正在慢慢融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大陸法系
百度百科-英美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