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海關叫稅務總局。起初由於太平天國的影響,清朝無法控制上海等地的海關,於是在1854年與英法美建立了合作關系。上海的稅收是外國人管的,當然名義上是清朝管的。
起初它的權限範圍僅限於上海,但幾年後頗有成效,是列強賺錢的好地方,所以應列強要求。清政府於1859年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主管全國海關行政和海關人員的任免。
1961年,這個機構正式掛牌,稅務部門和海關的高級職員都是外國人。第壹個稅務總局是英國人李泰德。從此,清朝的海關開啟了洋人時代。
(李泰國海關第壹總稅務司)
當然也不能說是被迫的,因為當時清政府為了保證戰時關稅的正常征收,選擇了外國人作為“第三方”來幫助征收。
這就像壹個公司。清朝是董事長或者投資人,外國人是職業CEO經理人。他們屬於壹種雇傭關系,使用他們的管理制度和運營模式。
妳不用說,洋人主持下的大清海關,效率遠超大清本身。
我們可以用數據來說明這壹點:在稅務總局成立之前,清朝四大海關的收入不到500萬兩;1865年,清海關征收830萬元;
1875清朝的關稅收入為12萬兩。
65438+20世紀70年代末,清朝海關收入達3000萬兩,壹度占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壹。
在那個內憂外患,國庫空虛的年代,赫德治下的清關成為了大清國的經濟支柱。
這裏,必須提壹個。他叫赫德,英國人,是第二稅務總局的。
在位四十八年(1863-1908),總稅務司成為清朝所有政府機構中最廉潔的部門,被認為是“世界行政史上的奇跡之壹”,當然也是最賺錢的。
(在寧波海關工作的中外官員和工作人員合影)
晚清時期,腐敗橫行。在偌大的清朝,海關壹年的稅收只有幾百萬兩。
“每年不少於六十七萬二千斤,曾幾何時,這裏曾是丁勞役的私人所得”——兩廣總督(1763上奏)1852江南道禦史梁紹南說,廣東海關管轄的地區,每年進口白糖、冰糖不少於五億六千萬斤,但根據當時廣東海關的記錄,只得到壹億五千六百萬斤。赫德上任後,在海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壹手抓貪汙,壹手抓腐敗。總稅務司與以前的清海關有很大不同。
事實上,赫德的方法很簡單,只有兩個:
第壹,高薪誠實。
稅務總局的員工是當時最令人羨慕的職業之壹,薪水極高。而且還有養老金。這些穩定合法的收入,讓員工不願意為腐敗承擔風險。
第二,嚴格查處。
如果說高薪養廉是讓員工不想貪,嚴查嚴罰就是讓員工不敢貪。
赫德在稅收的各個環節都建立了嚴格的監督考核制度,讓員工互相制約,互相利用。這是壹次嚴格的調查;
同時,赫德也不會容忍那些違反制度的人。當時壹個休班的海關關員,僅僅因為私自接受了報關員的壹條鮮魚,就被開除了,可見其嚴格。
在這樣完備的獎懲制度下,清關的腐敗基本被杜絕,成為當時清朝最幹凈的“衙門”。
當然,這些制度看起來簡單,但執行起來很難,因為在中國這個講究人情往來的社會很難有效果。赫德能做到,我不得不說,憑他自己的能力。
由於赫德在海關方面的傑出成就,他在清朝也很受重視,成為當時最重要的人物之壹。
另壹方面,這對於清朝來說,其實是壹個尷尬又諷刺的結果。對於壹個主權國家來說,海關主權的衰落是奇恥大辱。
但是人家做的比妳好,甚至會給妳帶來更大的利益,所以妳離不開他。足以看出清朝是多麽的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