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資助學費。每名專科生享受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學費減免(本科4年,專科生3年)。
2.高校畢業生在兩年義務兵服役期間享受的津貼、國防服務費、退休費、自主創業壹次性經濟補助和家庭優待金共計約6萬元,家庭享受軍人待遇。
3.選擇軍士。首次將高校學習時間視為服務時間。
4、兵扛幹。本科以上學歷,入伍1.5年以上,可列為提幹對象;符合壹定條件的,優先作為對象。
5.步行去學校。考上好兵的學生選拔年齡放寬1周歲,按有關規定考入軍隊院校培養,本科培養6個月;大專兩年制本科教育培訓。
6、大中專畢業生士兵參加軍隊本科層次入學考試,考入相關軍隊院校學習2年,畢業合格列入年度幹部學員成長畢業分配計劃。
7.考試加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獲得二等功以上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免於研究生入學初試。
具體規則是:
壹、經濟補償的全過程
1.入伍後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計算。
2.服役期間,享受由軍隊發給的義務兵津貼,每月900元。
3.服役期滿退伍時,享受義務兵退伍費9000元(4500元*2年,由部隊支付)。
4 .服役期滿後,享受批準入伍所在地地方政府發放的壹次性經濟補償金和優待金。2016年,大連市共向退役士兵發放壹次性經濟補償和優待金82000元。根據以上補償和優待金,我校本科生兩年可獲得的經濟補償金額為:8000*4(學費補償和減免)+900*24(服役期間津貼)+9000(復員費)+82000(壹次性經濟補償+優待金)=144600元。
二是學術支撐強
1.保留學籍:學生入伍後,學校將保留其學籍,直至退役後兩年。
2.返校轉專業:已被我校錄取的本科壹、二年級學生和新生,在入伍、退役、復學或入學後,允許重新選擇專業(高職高專專升本學生和未通過新兵檢疫審查或中途退役的學生除外)。薩裏國際學院和國際商學院的學生只能在學院內部申請調整專業。退役大學生申請專業調劑的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過其必修科目的1/3,其他相關規定參照我校轉專業相關政策執行。
3.服役期間自學:入伍期間,有條件的學生可以自學本專業的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經本人向教務處申請並得到答復(以團級以上單位請假為準)後,可提前返校參加學校組織的初試復試或研究生復試,成績記為第壹次,成績通過,學分認可;對修滿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學校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4.考研加分: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後3年內申請碩士學位,初試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保送研究生:應屆畢業生中,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退役的在校大學生,在部隊服役期間獲得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推薦攻讀本專業碩士學位(指初試)。
6.研究生專項招生:國家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每年安排5000人以下的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7.免修學分:已入伍並在服役期間獲得立功獎勵的大學生,退役後可免修部分選修課,原則上不超過10學分。
第三,個人發展有廣泛的機會
1.優先評價: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優秀學生評選時,退役復讀大學生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2.優先入黨:學校將大學生納入黨建考核體系。在研究退役或在讀大學生入黨申請時,黨組織可優先培養其符合條件的入黨。
3.政法幹警專項招錄:各地從政法幹警招錄培養制度改革試點招錄培養計劃中安排20%左右,用於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再執行加分政策。
4.公務員定向考試:在遼寧省公務員年度考試中,縣(市、區)、鄉(鎮)機關公務員中有壹定比例用於定向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在部隊的工齡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
5.國有企業定向招聘: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在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
6.就業扶持:高校畢業生入伍、退伍後可參加全省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選擇自主創業的,可享受稅收減免、資金扶持、職業技能培訓等優惠政策。
7.優先晉升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年齡不超過26周歲,符合中央軍委有關政策的,可以優先考慮。在校學習時間視為服務時間。
8.士官優先: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專畢業生,可優先錄取士官,在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9.服役期間報考軍校:在部隊服役滿壹年、年齡不超過23周歲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大學生,可以報考軍事院校或者士官院校。
第四,大學生留士官的優惠政策
為了加強大學生士兵的培養和使用,我國將在大學生士兵選擇士官時給予多項優惠政策,鼓勵他們長期留在部隊。國家和軍隊給予大學生選調士官的優惠政策有五條:壹是對符合選調士官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可優先選調士官。
二是對專業技術復雜崗位合格的大學生,自願繼續服現役並符合崗位編制條件的,原則上保留已服現役的中級士官規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對確定為士官培養對象的大學生士兵,優先參加與其崗位對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優先擔任基層隊長、班長、副班長。
四是首次選拔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士兵擔任士官。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確定工資起點。在地方高校的學習時間視為服務時間。
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士兵,考入士官學校後可以參加高技能人才培訓班,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的,發給本科畢業證書和職業技術教育學位證書;畢業後原則上擔任四級軍士長,取得技師資格者優先擔任高級士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22周歲前仍可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征集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主動,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五條
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服役期間保留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學費減免等優惠待遇;畢業後參加國防生、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軍官選拔的優先考慮。服現役不滿12年的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工人,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恢復工作。義務兵和士官在服現役期間,保留入伍前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