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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雜記》全文翻譯是什麽?

康熙五十壹年三月,我在刑部大牢裏,每天看見犯人死就有三四個人被拖出墻洞。洪洞縣前知府杜軍站出來說:“這是壹場瘟疫的爆發。現在氣候正常,死的人也不多。往年(這個時候)每天十幾個人。”我問這種情況的原因。杜軍說:“這種病傳染性很強,感染者,甚至是他的親人,都不敢和他住在壹起。監獄裏有四個老典獄長,每個老典獄長有五間房子。警衛住在其中壹間。房子前面的墻上有窗戶用來采光,屋頂有天窗用來通風。相鄰的四間牢房都沒有窗戶,但裏面經常關押著200多名囚犯。每天傍晚,鎖都是鎖著的,牢房裏關著犯人的尿,混合著食物的味道。此外,嚴冬時可憐的犯人睡在地上,春天氣氛壹升,沒幾個人不生病的。監獄裏有壹條老規矩,天亮時開鎖。夜深了,活人死人都是腳踩著頭躺著,根本沒辦法躲避。這就是為什麽有很多人被感染的原因。更讓人吃驚的是,那些多次作案的大盜大盜,那些殺過人、犯過重案的犯人,精力特別旺盛。感染這種病的十個人沒有壹個是壹個兩個,即使感染了也會馬上恢復。相繼死去的人,因其罪行輕微,被拘留牽連,視為證人,不應受法律懲處。”?

我曾經問過壹個老職員這件事:“他們和那些被處決和捆綁的人沒有任何仇恨,只是想得到壹些財產;如果他們不這樣做,最後也會被容忍。這難道不是壹種善良嗎?”答:“這是立規矩,是為了警示其余的犯人,也是為了懲罰後來的人;“如果沒有,那麽大家都是幸運的。”專門給犯人戴手銬、打板子的人也是這樣。和我同案被捕的有三個人,用木制刑具拷打:壹個人給了二十兩銀子,(結果)骨頭受了輕傷,病了壹個多月;壹個人給的錢比他多壹倍,(只)傷了皮肉,二十天就好了;壹個人給了(他)六倍的錢,那天晚上他照常走路。有人問他們:“罪犯有別於富人和窮人。妳從每個犯人那裏都拿到了錢,為什麽要按照錢的多少來分別對待?”(他們回答說):“沒有區別。誰出的錢多?”孟子曰:“不謹慎,不能擇業。”沒錯!?

刑罰部有壹位年長的官員負責文件。家裏藏著壹枚偽造的印章。正式文件下發到各省時,往往會被偷偷替換,那些重要的語句會被增刪。被命令執行死刑的人沒有壹個能辨別真偽。那些打給皇帝,發到各部的公文,不敢這麽做。(政府的)法令規定,小偷不殺任何人,其他人數眾多參與犯罪的罪犯,只要其中壹兩個主謀立即處決,其余罪犯在秋季大審判後送往偏遠地方服刑。文送上來了,有的馬上執行。劊子手提前在牢房門外等候。妳壹聲令下,就把判死刑的罪犯捆起來,毫不遲延地帶出去。有兩個姓某的兄弟,因為犯了持有公倉的大罪,依法應該立即執行死刑。罪名已定,掌管文書的人對他們說:“給我壹千兩銀子,我就留妳們活口。”他們問他能做什麽,他說:“這不難。我再準備壹份奏折,句句用詞不用改。我只是把妳們的名字換成兩個列在同壹個案單後面,沒有親屬的同案犯,等到文封了再打。”他的壹位同事說:“這可以欺騙死去的犯人,但不能欺騙審判長。如果他發現錯誤再請示,我們就不活了。”負責文書的人笑著說:“如果(他)再請示,我們這些人肯定活不下去了,但主審官就得壹個個辭職走人。他們不能用這兩個人的生命來換取他自己的官職,所以我們這些人永遠不會死。”他居然做到了這壹點,同案名單的兩個共犯立即被判死刑。審判長嚇得張口結舌,卻不敢追究。我在監獄的時候,也認識了兩個同姓的兄弟。牢房裏的犯人都指著說:“這兩個人拿壹個人和壹個人換腦袋。”?

凡是殺死(罪犯)的人,只要審判書上沒有預謀殺人或故意殺人的罪名,就可以免於死刑,而秋審之後,他就被列為可憐可疑,官員就可以利用這個規定來鉆空子。有個叫郭思的人,殺了四個人,壹次又壹次被劃為可憐可疑,然後遭到大赦。

(他)即將出獄,每天和他的團安排酒席,唱到天亮。有人問起他的過去,他壹壹詳細描述,壹副洋洋自得的樣子,好像在吹噓自己。唉!貪官有貪贓枉法之心,不怪;但我不明白管理監獄的方法。好官也把救犯人於死地當作壹種功德,但並不追求那些案件的真相。他們冤枉了好人,這也很厲害!?

有些狡猾的人被關在監獄裏很久了,和監獄裏外的獄卒勾結,賺了點錢。山陰縣有個叫李的人,因殺人入獄,每年可得數百兩銀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被釋放。在外面呆了幾個月後,他感到孤獨無聊,無事可做。他的壹個老鄉殺了人,所以他代替那個老鄉承擔了殺人的罪名。

原來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不是故意殺人,肯定是要長期監禁的,最後也不會有死罪。(康熙)五十壹年,獲大赦,按赦令減刑,等候發配邊疆駐防。(他)嘆了口氣說:“我再也沒有機會來這裏了!”按照老慣例,被發配流放的犯人會被轉移到順天府監獄關押,等待遣返。當時是冬天,所以停止驅逐。李寫了壹份請願書,要求在司法部的監獄裏呆到第二年春天。他問了幾次,都沒有被批準。他很失望地轉讓了很多。

《獄中雜記》是清代方苞寫的壹篇散文,記錄了他在刑部監獄的所見所聞。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卷入南山集案。《南山集》是桐城人戴名世寫的。戴名世在《南山集》“余生之書”壹文中提出,要給明末幾位皇帝寫史壹個“紀”。這件事被禦史趙申喬揭發出來,被戴名世的家人和手下判了死刑的人很多。方苞也因為名字出現在《南山集序》中而被捕入獄。開始是在江寧縣監獄,後來轉移到北京,送到刑部監獄。兩年後出獄,編入漢軍旗幟,進南書房當奴才。康熙皇帝死後,被赦免,舉旗。累官後改為禮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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