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何確定民事訴訟主體
審理民事案件,首先要正確確定訴訟主體。如果訴訟主體確定不正確,實體處理的結果必然不正確。訴訟主體的確定看似簡單,但在審判實踐中卻遠非易事。因此,如何確立民事案件審判中的訴訟主體是壹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壹)確立訴訟主體的壹般原則:
當事人,又稱案件當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因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糾紛而受法院判決約束的利害關系人。在審判實踐中,實際上有兩種當事人:壹種是程序法上的當事人;另壹種是實體法上的當事人。程序法上的當事人是指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的原告和被告。因為此時當事人是否真的有利害關系還不得而知,真正的利害關系只有經過法院審理才能確定,所以在程序法上稱為訴訟主體。實體法上的當事人是指由審判法院依法確定的案件當事人。這些人與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所以被稱為實體法上的訴訟主體。
在審判實踐中,由於認識上的差異,這兩個當事人往往糾纏在壹起,給法院正確審理案件帶來了麻煩和困難。因此,正確確定訴訟主體是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首要任務。
(1)兩個訴訟當事人的構成要件:
程序法上的當事人是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前、審判未結束前的當事人,其具有以下要素:1。被告是原告認定的案件當事人。要立案,必須有原告和被告。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已經有了自己主觀認定的被告。如果案件的原告不認為自己起訴的被告是侵害自己利益的壹方,就不起訴。因為真正的當事人在案件審理前是無法確定的,任何在訴訟中被明確標明為原告、被告的人,無論是民事權利主體還是法律關系主體,對訴訟標的是否有強制執行權,都是當事人。
(2)實體法中訴訟主體的構成要素:
實體上有資格的當事人是在案件審理後被法院確定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支配訴訟民事權利義務的主體,即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主張和放棄民事權利以及有權否定和承認訴訟民事義務的主體。構成實體法上的當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當事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當事人必須是民事糾紛的當事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如借款糾紛案件,案件的訴訟當事人必須是債權人或債務人或與債權債務有有利關系的第三人。
(二)當事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訴訟代理人等以他人名義而不是自己名義進行訴訟的,不屬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3)當事方受法院判決的約束。參與案件訴訟的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的,不受法院判決約束的人如證人,不屬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實體法中訴訟主體的審查與確定
程序法上的當事人是否成立,除了審查其訴訟行為能力之外,就沒有更多的審判項目了,因為有些問題在案件的實體審判中就可以解決,但實體法上的當事人的審查認定涉及諸多法律關系,審判實踐中很難審查認定。但實體法中當事人的認定決定了案件處理的公平公正。因此,我認為在審判實踐中,對實體法中的當事人進行審查和認定。我們應該註意三個條件:
(1)雙方是否有侵害和侵害利益糾紛事實:由於只有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和對方是直接利害關系人。如果自己的利益沒有受到侵害,沒有因為自己的利益而與相對人發生糾紛,那麽雙方就不是直接利害關系。
(2)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權利保護的爭議事實:無論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保護自己的權利還是他人的權利,只要以自己的名義提起的訴訟引起民事訴訟程序的發生、變更或者消滅,都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3)爭議雙方是否存在民事法律關系:法律關系也是形成民事訴訟關系的條件之壹。如果壹方當事人不具備上述兩個爭議的直接事實,但與爭議事實有壹定的法律關系,那麽他也可能成為實體法上的案件當事人,比如案件的第三人。
二、什麽是民事訴訟?
1,民事訴訟主體是指參與民事訴訟活動的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涉及的訴訟主體包括三個方面。首先,主持審判活動的司法機關是自然主體。二是訴訟當事人,即訴訟活動中涉及民事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包括訴訟代理人;三是訴訟參與人,包括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民事訴訟主體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以保證民事訴訟活動的合法有效進行。
我們通常所說的民事訴訟主體是指第二類訴訟當事人,即上訴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合格當事人直接關系到訴訟的結果。在法庭上,我們有時會遇到被告反駁原告“妳不能起訴我”或者“妳沒有實體權利,所以不能做原告”的說法。法院應當對當事人的主觀資格進行審查和判斷,這就是當事人的訴訟資格是否合格的問題,即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的合法當事人。
2.合法當事人或合格當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義為特定訴訟成為當事人的資格。有資格的當事人在特定訴訟中作為原告或被告的權利稱為訴訟執行權。有權執行訴訟的人是合格的當事人。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不壹定是有資格的當事人,只有法院對有資格的當事人作出的判決才具有法律意義,只有合法的當事人才受到法院判決的約束。對不合格的當事人,裁定駁回起訴或者更換起訴。因此,當事人是否合格是法院作出有效判決的前提。
法院受理案件,肯定會有原告和被告。這個當事人的原被告是訴訟主體。有了主體,整個案件才能順利進行,審判才能進行,最終客觀評價雙方的權益,所以訴訟主體的認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