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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立案意味著什麽?

問題1:向法院立案是什麽意思?立案是訴訟的初始階段。立案後,法院正式受理訴訟。

問題二:法院立案執行情況如何?會議記錄:

先寫起訴狀,在法院立案庭立案。如果立案庭沒有問題,案件會安排在審判庭。原審法院將通知雙方開庭審理,並出具判決書或調解書。

判決或調解書生效後,會出具生效證明,然後將相應的文書提交執行法院執行。這就是妳所謂的立案。

註意,前壹個案件是立案審理,第二個案件是立案執行。審判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程序。

問題3:在債務人所在地法院立案意味著什麽?即原告對審判有管轄權,以被告為原則。

問題4:法院“立案”和“受理”有什麽區別?兩個不同的概念

根據“受理”和“立案”的含義,我們還應該知道,受理的時間是妳提出請求(訴訟或其他)的時候,也就是說,妳確實因為法律原因應該屬於本部門管轄,那麽本部門就應該受理並接受妳的請求(訴訟或其他),立案的時間就在審查之後,也就是說受理後的調查符合立案的條件。

受理案件後,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本部門應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並告知應當受理的部門(公安要求先受理後移交)。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還應當說明情況,出具不予備案通知書。所以受理後立案,受理後也可以不立案,但要先立案。

問題5:法院立案組是做什麽的?壹是依法做好我院刑事、民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和申訴、申請再審等案件的審查、立案、登記、送達、調度、移送和監督工作。

二是接待處理各類來信來訪,做好信訪人和群眾的思想引導、訴求和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和指導基層法院的立案和工作。

四、按法定收費標準的規定,執行收費、繳納、減、免、緩等相關手續,並登記報批。

五、對當事人到院要親切、耐心、細致,防止矛盾激化,充分發揮立案庭的窗口示範作用。

六、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問題6:去法院立案該怎麽辦?程序是什麽?妳好。

1.由於C是成年人,不能要求法院要求B支付其大學期間的費用。兒童監護權也是針對未成年人的。但C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要求B支付之前就應該支付的贍養費。

2.申請強制執行,寫強制執行申請書。在申請書中說明申請執行的執行情況和理由,提供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離婚時達成的贍養協議),說明被執行人的經濟狀況。

3.至於C的大學費用,可以向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或者申請勤工儉學。大學生應該學會自立。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問題7:法院喊到立案庭是什麽意思?《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立案庭是負責立案審查的部門。他們通知妳去,壹般備案與否的事情已經審核過了。立案的話,需要給妳立案通知書,交款通知書,舉證說明。不立案的話,需要給妳壹個不立案的裁定。當然,可能還有需要進壹步核實的事情需要說明,才能決定是否立案。總之,妳要積極配合和接近,避免犯錯。

問題8:法院強制執行已經立案的執行,意味著什麽?(壹)申請人申請執行時應當提供的材料有:

1,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在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者按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用圓珠筆或者復印件書寫;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材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3.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正本壹份,副本二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蓋法官的生效法律文書印章。由兩個法院審理的,提供壹、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有仲裁機關出具的該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簽字的收據原件;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當附有當事人簽名的送達回證和證據材料原件;

4.被調查人財產線索清單。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交保全措施民事裁定書副本。

(二)申請恢復強制執行的申請人應當先向執行局領取《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經原主審法官和本院負責人簽署同意恢復強制執行的意見後,立案庭方可受理申請人的申請。

申請人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恢復強制執行的申請。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恢復執行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在恢復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用圓珠筆或者復印件書寫;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壹並提供委托代理人的信息;

3、中止執行裁定或和解協議副本;

4、有效法律文書原件的復印件。

(3)申請人準備好上述材料後,可到相應的備案窗口領取以下表格填寫:

1.雙方提交的材料清單。填寫申請人、被申請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2、執行案件立案審批表。填寫申請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的名稱和申請執行的標的物;

3.雙方送達地址的確認。填寫可以接收法院訴訟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地址;

以上表格均不得用圓珠筆書寫,並應貼上姓名和完成日期。有疑問的申請人可以在我院備案材料預審室詢問。

(4)申請人在填寫完上述材料後,可在立案大廳的取號機上根據分類指南分類取號,等待工作人員叫到相應的號碼後,再到相應的窗口提交起訴材料。起訴材料不全的,立案窗口不予受理和審查。

問題9:收到法院的談話通知是什麽意思?是個案子嗎?壹般立案了,法院會給妳發受理通知書,會給妳發傳票等。,通知妳對話本沒聽說過。

妳最好給法院打個電話,問問妳的案子是否已經解決了。壹般來說,可以問雙方的名字。

問題10:民事訴訟到法院立案需要帶什麽?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憑證、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詳細列明所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繳納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免繳未獲批準,仍不提前繳納,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六、立案手續辦理完畢後,案件由法院安排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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