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二年(1069),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顧問,主持變法。蘇軾因與維新派不合而遭排斥。蘇軾意識到自己無法在朝廷立足,於是申請了洋務。在宗申的直接幹涉下,蘇軾於熙寧四年(1071年)被任命為杭將軍。後來,他分別擔任密州、徐州和湖州的周知。蘇軾在他的帖子裏看到了新法實施中的諸多弊端。比如蘇軾,他對朝廷有借田之嫌的青苗法,對浙江、浙江兩省嚴格的鹽專賣法,對鼓勵民眾舉報的手工法極為反感,於是開始批判諷刺新法實施中的不足。當時王安石在熙寧九年(1076)前兩次罷課,變法事業的領導者已經從王安石變成了宗申本人。當時,變法已經成為皇帝親自部署的既定國策,反對變法是反對宗申的既定決策。
案件的全部經過
原因
最早向朝廷舉報蘇軾諷刺新法詩詞的是沈括。熙寧六年(1073),沈括以刑房官員身份赴浙江視察新法實施情況。他看到蘇軾的詩,認為有謗訐朝政之嫌,但他的意見在當時並未受到重視。
元豐二年(1079),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湖州周知。4月20日抵達,進入湖州的謝尚彪,其中寫道:
“陛下自知其愚不可及,難以追求新的進步;看他年紀大了還鬧,要不就餵王。”
在句子中,“齊”指的是自我主張,“金鑫”指的是由宗申任命的新派人物。公開明確表達了不與現王朝新貴合作的態度,表達了對“鬧事”新法的不滿。
秋、七月,負責監察的、何、等人先後彈劾蘇軾。彈劾的導火索就是上表中的這兩句話。他認為蘇軾是在攻擊國事,反對新法。宗申和新的學校人物非常惱火。後來,奉宗申之命,7月28日,臺灣官員皇甫邊率部趕赴湖州,為蘇軾拍照。
當時的馬旭校尉王詵與蘇軾交情頗深,曾秘密派人向時任南京幕府官的蘇轍告密。蘇轍立即派人到湖州告訴蘇軾。當時,皇甫要去馬如飛,但因為兒子生病,他在潤州呆了半天。所以蘇先到了,蘇軾提前知道消息後馬上請假,總判官祖無權拍攝國事照片。皇甫邊到達湖州後,以非常強硬的態度護送蘇軾回京。
”何徑入恐態,靴袍壹提,抓水下庭,二人單夾石,白衣綠巾,神色猙獰,不可捉摸。我害怕,我不敢出門,但我沒有主意。”
“寫促詩,二獄卒直。立即出城登船,郡人派人來哭。壹瞬間,拉太守就像趕狗趕雞。”
交付審判
蘇軾於7月28日被捕,8月18日被押往禦史臺監獄。他於20日被正式傳訊。本案中,俞士泰負責“推查”(或“根查”),即調查審訊,澄清事實,結果是“翻供”;接下來,大理寺負責“法檢”的時候,也就是針對蘇軾的罪行,找到相應的法律條文,做出判決,結果就是壹個“判決書”。根據朱綱的文獻指出,“詩案”在審判中的基本過程可以分為以下四個環節:
俞士泰的審判
據《東坡五臺詩案》記載,【註二】禦史臺奏審結果於元豐二年十壹月三十日。也就是說,從8月18日蘇軾被押往禦史臺開始,壹直到11月底,“詩案”處於審理階段,也就是“尋根”。審判的結果是壹份供狀,蘇軾的每壹份供狀都涉及到另壹個人(先是王詵,其他還有李清臣、司馬光、黃庭堅等),蘇軾與這個人有唱詩或贈詩的關系。這些詩被列出來,問是否含有諷刺。《懺悔錄》分為大約四十篇,最長的壹篇是與王詵有關的第壹篇。為了加強反對力量,俞士泰在提交最後供詞後,繼續挖掘蘇軾的更多“罪行”,特別是他與馬旭丈夫王詵交往中的“違法”事實。詳細的指控和供詞如下:
6月,《欽差評論》監制何引用“新”“鬧”等詞,說蘇軾“愚弄朝廷,狂妄自大”。在北宋神宗時期,蘇軾因反對新法而表達了對新政的不滿。因為他是當時文壇的領袖,允許蘇軾的詩在社會上流傳,對新政的實施是非常不利的。
在徐庶監督禦史行,又據“元豐續加學士蘇子瞻錢塘集”,他上奏彈劾說:
“至於心懷叵測,我看著都是怨念加謾罵,沒有什麽書生之節。蓋陛下發錢(指青苗)給本業窮人,然後他說‘贏兒發音好,壹年比城裏壹半好’;陛下知法,以課審縣官,則曰:‘讀萬卷書而不讀法,使妳壹無所知’;陛下興修水利,說‘東海若有清則教鹵(鹽堿地)成桑田’;陛下欲禁鹽,則曰:‘是不是文韶忘了味,三月無鹽而食’;其他觸物的都是該說的話,都是以詆毀為主。
郭子的兒子李儀祉博士和禦史丁力也指控蘇軾犯罪,聲稱他因對朝廷無禮而要被斬首。丁力列舉了蘇軾應該被處死的四個理由。他說:“蘇軾當初沒有學術知識,胡亂取了當時的名字。他偶爾在不同的主題,所以他去了孔子博物館。”然後他說蘇軾渴望得到高位,在他的不滿之下,是在蔑視權力。第三,皇帝長期容忍他,希望他改過自新,但蘇軾不肯。最後,蘇軾寫的詩雖然荒誕淺薄,但對全國影響很大。“我要提前執法,我的職責就是糾察。我怎麽敢停下來?”希望陛下脫離自然,專程憲法,不要特別壓抑順從,還要克制忠厚,好惡分明,移風易俗。
起初,蘇軾在杭州附近的壹個村莊考察時所寫的《山村五奇》中的“勝童發音好,進城壹年半”是對青苗法的諷刺,“不是聽了邵的話忘了味道,而是最近三月沒吃鹽”是對鹽法的諷刺。除此之外,其余的話與時事無關。22日,禦史臺質問他8月15日觀潮中“東海若有清念,當教鹵水變桑田”這句話的意思。他直到24日才說是“諷刺朝廷水利”。至於《演員由》這首詩,直到28日才被解釋為違背了“朝廷新興法律”的主題。
當時,在禦史中,李成向皇帝報告了案情的進展。蘇軾承認了所有的彈劾。宗申勃然大怒,懷疑蘇軾不是受到了懲罰,就是有更大的秘密要隱藏。所以我問丁力他是否使用過酷刑。丁力回答:蘇軾當時有名,其言能惑人,避人之言,不敢用刑。上帝大怒,命令禦史臺嚴格檢查每個人。
到九月,禦史臺從四面八方抄了大量蘇軾寄給別人的詩。審問時念了100多首歌,牽連39人,其中司馬光是較高級的官員。王安石罷課的第二年(1077),蘇軾給司馬光送了壹首《獨樂園》。禦史臺說,詩中諷刺新法,蘇軾卻表白了。禦史臺還找到蘇軾的《兩詩答黃庭堅同韻》壹詩,痛斥“作亂”,“塘村開渠,在雨中督役”。前者由黃庭堅演唱,後者則是贈送給他的朋友王詵。對於和諧,蘇軾解釋說,前四句中小人輕侮君子,如桂谷被苦蚤奪去,後面則表示君子與小人各得其時,如嶽夏蚊子自由飛翔,秋來黃庭堅如“蟠桃”,用之將晚;和“苦梅”自我比較是沒有用的。又取《詩品》雲:‘憂者靜,群中之小。’都在嘲諷今天被利用的人是反派。對於《唐村》壹詩,蘇軾也坦承對鹽官在唐村開掘延河確實不滿,說“未完成的田畝妨礙了耕作”,“河中央有沙噴湧”,不適宜談,“為農非農之理”,“泥中服人,硬如鴨豬”。
蜀楚等人趁機讓侍郎王玄上報蘇軾的《王付修住雙亭》。王選曰:“陛下飛龍在天,石以為不知其友,欲刺龍於地下。為什麽不做部長?”宗申不同意。
蘇軾在擔任密州知府期間所作的《賦論後杞菊》序中,提到了吃杞菊的苦果。建議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民的貧窮,尤其是指朝廷給官員的微薄薪水。“天生瞎子不知孫”是對科舉考生膚淺無知的諷刺,諷刺考生不懂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中對經典的評論。
在給王詵的詩裏,有壹句是說“坐著讓鞭響呻吟吶喊”,他說“等妳老了,妳就死了。”他還提到“老虎難搓手”是對政治貪婪的象征。在給李暢的詩裏,他真的說過,在密歇根,妳會“流著淚,跟著城市去撿被遺棄的孩子”,看到男性的屍體,女性的屍體,嬰兒的屍體被餓死。在壹首送給孫玨的詩裏,有壹句臺詞是說,他們見面不談政治,真的是在壹次酒席上約定,誰談政治,罰誰壹杯酒。寫給曾鞏的詩說他討厭那些“聾如蟬翼”的小政客。在給張的詩中,把朝廷比作“荒林之亂”和“荒沼蛙之亂”,他說自己“欲掩其耳”。在給範鎮的詩裏,他直言“小人”,在給周泰(b和n)的詩裏,把掌權者比作“鸮人”。好友劉舒離京時,蘇軾為他寫了兩首詩:
“妳要是敢向大清告狀,那是不能容忍的。妳可以直接和董軍談。坐著說話足以讓顧淮南害怕。當妳回到北方的天空時,妳不必為鶴獨驚,鳥兒也分辨不出。”
“義是捷徑,詩書是旅亭。誇對方,還是會背麥綠綠。為什麽爛老鼠那麽害怕?高鴻是鬼。不需要喊瘋,喝了還要醒。”
上壹首的最後壹句摘自《詩經》“人皆聖,誰知吳之雌雄”,意思是朝廷只有壹群烏鴉,難辨好壞。後壹首則表達了對小人爭權奪位的不屑。
蘇軾入獄後,生死未蔔,壹天驚魂數次。在等待最終判決期間,他的兒子蘇邁每天去監獄給他送飯。因為父子不能見面,就在黑暗中約好了。通常,他們只送蔬菜和肉。如果有關於死刑的壞消息,他們會送魚來代替,這樣他們可以早做準備。有壹天,因為蘇邁的錢用完了,需要出去借,他委托壹個遠房親戚為蘇軾送飯,卻忘了告訴他這個秘密協議。偏偏那天遠房親戚送飯的時候,送了壹條熏魚給蘇軾。蘇軾見之震驚,以為自己命運多舛,於是大悲大喜,為弟弟蘇轍寫了兩首送別詩。
“主如萬物之泉,我蠢而暗暗死。百年未還,還債更累。埋骨是青山,獨雨傷身。與軍師做壹輩子兄弟更重要。”
“白臺霜夜蕭瑟,風低。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似雞。額頭的犀牛角真的是君子,身後的牛都以老夫為恥。百歲老人神遊在哪裏?桐鄉應在浙西。”
對大理寺的初步判斷
大約從12月開始,“詩歌案”進入判決階段。如果慕辰的“記錄查詢”很快完成並移交給大理寺,那麽大理寺的初步判決可以推定在12月初。關於大理寺的判決,《續資治通鑒長版》(以下簡稱“長版”)將其要點概括為:“當兩年學徒,就赦。”也就是說,大理寺的官員通過法檢的程序,決定對蘇軾的罪行處以“二年”的刑罰,但由於目前朝廷已經下達了“赦免令”,他的罪行應該得到赦免,所以不需要再處罰。
禦史臺反對大理寺。
大理寺的初審判決顯然讓禦史臺非常不滿。在描述了大理寺“當了兩年學徒,我就赦免為原”的判決後,又用“於是鐘丁說了”和“又舒舒說了”的話繼續,即丁和舒舒表示反對大理寺的判決。他們要求皇帝“廢除蘇軾的特殊行為”,強調蘇軾犯罪的險惡動機,說他“管那麽多,卻不懲罰他”?而丁力和徐庶的兩次朗誦會,並沒有包含司法討論,也沒有指出大理寺判決本身的錯誤,只是指出結果有誤,不能起到懲罰蘇軾等“舊黨”人物的作用。
審判庭支持大理寺。
審判庭在案件審查中起審查作用。從《東坡先生外集重編》所載的《審判庭書》結案判決書中可以看出,審判庭支持大理寺“當兩年學徒將赦免為原”的判決,並進壹步強調赦免令的效力。他的結案判詞可以梳理為三點:壹是定罪量刑,蘇軾“從師兩年”之罪;二是強調赦免令對蘇軾案有效,“必赦如原”,即免罪;第三,根據聖旨,蘇軾被賦予“特殊責任”,貶謫黃州。因為當時很多人為蘇軾求情,宰相吳沖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但對此有所懷疑,尚可容忍米芾。陛下為何不能容忍蘇軾?”王安石還建議宗申,神聖王朝懲罰名人是不合適的。曹氏皇太後也介入:“以前仁宗很樂意賢惠而歸。他說,‘我現在是我後代的和平總理’。我能殺蓋世和哲爺嗎?”張盾等人也上前握住了手。12月29日,聖旨下達,蘇軾終於免於壹死,被貶為“校部水部員外郎置州”,轟動壹時的烏臺詩案就此結束。
在涉案人員中,有三人受到了較重的處罰。徐向蘇軾告密,並經常與他交往。他在調查中沒有及時交出蘇軾的詩詞,更因為對公主無禮,偏袒妻子,被剝奪了壹切官銜。其次是王恭,被禦史附體,發配西南。第三個是蘇轍,曾經上書朝廷赦免哥哥,他願意把自己的官職全部還上,為哥哥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麽嚴重的讒言詩,但仍因家族關系被降職,調任高安、仁雲州酒監。其他人,張等官員被罰30斤銅錢,而司馬光、範鎮、蘇軾等18個人的朋友則各被罰20斤銅錢。
在詩歌案之前,他在杭州任法官以來,成績斐然。他的詩歌作品總體上是大漠中的灑脫,而在內容上則多指向仕途生活以表達政治豪情。詩案之後,雖有為官翰林學士的時期,但作品中少有豪放超脫,反而越來越轉向自然和人生體驗。至於晚年生活在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更是展露無遺。他壹繼承黃州作品的風格,就收斂了壹生,我自由運物,達到壹種豁然寧靜的環境。
以烏臺詩案為界,蘇軾的詩歌作品在創作上既有繼承性,又有明顯的差異性。在貫穿始終的“回家”情結背後,我們可以看到詩人的筆觸逐漸轉向了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越來越老,越來越成熟,變得平淡。
蘇軾早期作品主要反映蘇軾“特定的政治憂患”,後期作品則以“廣泛的人生憂患”為主。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他過去對生活的態度壹直是惡有惡報,壹提到惡,就是“像臺灣的蒼蠅,吐出來。”在杭州,在壹首獻給孔文仲的詩中,他表現出對權貴官場的蔑視:“我是麋鹿,但我怕我不高人壹等。”不僅如此,他還為監獄裏的犯人呻吟,為沒衣沒食的老人吞咽。他寫農村田園詩的時候,題目是《吳中天賦談》:“流汗赤膊,價賤如糠。賣牛、交稅、拆房子,都是表面的,還不如餓肚子”;他在唱《春到山中花遍地》的時候也寫過農民的糧食。農民吃的竹筍不鹹,只是因為“三月無鹽”,直指朝廷壟斷;他寫到被招募的人挖運河接鹽船,他的筆法更犀利:“人如鴨豬,拋泥濺水”;他控訴朝廷貧弱,他渴望“堯舜之王”,渴望有壹天“弓如滿月,望西北,射天狼”。他詢問道:“馮唐什麽時候會被送上雲端?”。
然而,“世界是壹個大夢。人生幾度秋涼”。東坡行雲流水的作品引發了烏臺詩案。夢後黃州的貶謫生活使他“諷刺與殘酷,筆鋒犀利,緊張與憤怒,這些都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壹種燦爛的溫暖、善良、包容與和諧。很甜很成熟,很透徹很深入。”下棋的時候,他悟出:“妳下了就有輸贏,下了就什麽都沒有了。”。他不再執著於“奮鬥有當時之誌”而是“舟楫自此死,江海寄余生。”所以蘇軾漫遊赤壁時,面對“江上清風,山中明月”,感嘆“天地之間,萬物自有其主,非我者,為世人所理解。”他飄然獨立,只想做壹個孤獨的洪:“拾盡寒枝不肯活,孤沙洲冷。”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我終於可以說:“沒有風雨無阻。”
文化上,前期提倡儒家,後期提倡道家。
前期在做官的道路上急於求成。即使他有“回家”之心,也是“回天地如船”,“功成身歸”。他有儒家倡導的社會責任感,對民間疾苦深表關切:“秋收莊稼不滿眼,麥種奇缺。我總是以這個國家的人民為恥,刺在皮膚裏。人生五千卷,無壹字救饑”;他渴望在戰場上展示自己的偉大。“為什麽不在他的太陽穴上微微結霜?”馮唐什麽時候會被送上雲端?“特別是在密歇根州徐州的時候,他的入世精神壹直很強。蘇軾在政論文章中多次闡述《易經》“天道康健,君子自強不息”的思想,希望“天子終有壹日,發奮圖強”,積極改革,為改革吶喊。
後來特別是兩次被貶後,他更加崇尚道家文化,回歸佛教,企圖擺脫宗教。他意識到自己和宮廷權貴“不是壹家人”。人們追求的所謂“名利”,對他來說已經是“鶴骨霜化,心灰意冷”,只能埋頭苦幹,並沒有“望西北而射狼”的遠大誌向。"可憐的猿撲進了森林,馬也筋疲力盡了."對於經歷了仕途沈浮的蘇東坡來說,他說出了發自心底的最真實的感嘆,“壹場東蘭的雪讓妳失望,人生有多清澈?”受佛教“平常心即道”的啟發,他在黃州、徽州、儋州等地過著真正的農民生活,並樂此不疲。當王太後允許他住在太湖邊時,他喜出望外:“十年夢裏送西風,此行真是為田舍翁。”最後,他可以乘船旅行,他是“徒勞地遊蕩。”久旱之後,蘇東坡和農夫壹樣開心滿足。他寫了壹首詩:“雨下三尺,自然無心,不可捉摸。我會忘記它,然後去睡覺。我會躺下來聽墻上的人說話。腐儒百年辛辛苦苦,耕田不為大眾所憐。將視為跨越西北山泉千步。大家都知道我沒錢。”
從風格上看,蘇軾早期作品氣勢磅礴,奔放如洪水決堤,瀉千裏;後期作品空靈雋永,簡淡如深柳白梨,幽香遠清。
就詞而言,縱觀蘇軾的三百多首詞,真正屬於豪放風格的作品不多。據朱景華先生統計,類似作品約占蘇軾全部詞的十分之壹,大部分集中在當時創作主流的密州徐州:有“文筆有千言,胸中有萬卷,使妳堯舜,何以難為?”妳用理的時候為什麽不躲在我這裏,清閑的看?他長的很健康,但10歲就死了,打架前鋒芒畢露;壹曲《江城子密州打獵》,絕不能用“十七八個持紅獠牙的女人”悠閑地唱,而必須用“東州壯士立掌,吹笛擊鼓為節,頗為壯觀。”這些作品雖然在數量上不占優勢,但卻真實地反映了蘇軾在那個時期積極的為官態度。
後期的壹些作品既有鄉土人情的風格,又有待客的韻味。如詠物抒情、緬懷風景、懷古情懷、送禮遠離、田園風光、談禪論理,幾乎包羅萬象,絢麗多彩。這部分約占蘇軾全詩的十之八九。雖然也有“人生如夢,壹瓶離長江還有壹個月”的大慨嘆,但更多的是“花在雕零,壹點酸已開”的小遺憾。他逃離了仕途,開始靜觀自然:“森林破碎,山竹隱沒,蟬兒雕零。”他越來越覺得難以用言語來承受心中的痛:“在人前很難低聲說出其中的深意”;他把自然和人類融為壹體:“春色分三份,塵埃分兩份,流水分壹份。細說起來,好像不是華陽,不過是壹點點眼淚。”其間大有莊子之味而化為蝴蝶,我忘乎所以。至此,他驅逐了所有對現實和政治的不滿,歇斯底裏的咆哮,以及針砭時弊的批評。它的題材越來越廣,風格越來越平淡深遠。
木齋先生對這個問題的論述已經很精辟了,現在直接引用:“詩案對詩人的思想和創作有著深刻的影響。有人說,詩案是蘇軾人生的轉折點:蘇軾從“奮發有為”、“為君子”變成了“從創作聊起”的藝術人生。在此之前,詩人主要對壹個官員的生活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後來,他痛苦的心靈在自然界找到了歸宿,找到了新的人生境界。又說黃州時期,“蘇東坡精神寄托的對象,暫時從名利轉移到東坡,轉移到自然。這是對統治集團的壹種疏離,有其積極意義。“詩案對蘇軾來說就像壹場噩夢。夢後黃州貶謫使蘇軾擺脫了特定的政治悲涼,重新認識了社會,重新評價了人生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