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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權威解讀

如何進壹步防範風險

2011期間,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引起了國際國內社會的關註。隨著審計部門摸清了10億元地方債務的基本情況,如何進壹步防範風險成為關註的焦點。

2011 8月16日,財政部、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回答地方債相關問題。

問題1:總體情況如何?

根據審計署的結果,到2010年末,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0717495438+0000億元,其中:62.62%為政府性債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負債占265,438+0.8%;政府可能承擔壹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占15.58%。

從分級來看,省、市、縣三級政府性債務占比分別為29.96%、43.438+0%、26.53%。分地區看,11省(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政府債務余額占比49.65%,中部8省占比23.06%,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占比27.29%。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地方政府通過債務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在應對兩次金融危機中發揮了壹定的積極作用。汶川地震發生後,四川省各級政府籌集災後重建政府債務資金558億元,促進了災後恢復重建的順利實施。

“地方政府通過舉債融資為促進民生改善提供重要支撐。”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010年末,地方各級政府投入教育、醫療、科學文化、保障性住房、農林水利建設等民生領域的債務余額達到1375312億元,有力促進了社會事業發展。此外,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投資59466.89億元。

問題2:風險狀況如何?

根據審計結果,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到2010年末,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占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例,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比例為52.25%。如果將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負債率為70.45%,低於100%的警戒線。

從債務結構來看,我國政府債務主要是內債。2010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的債權人主要是境內機構和個人,地方政府債務已有多年積累。30多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政增長,不斷改善償債能力和償債條件,逾期違約率壹直處於較低水平。

在償債條件上,我國地方政府除財政收入外,還有更多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可以增強其償債能力。此外,中國經濟處於高速增長階段,基礎設施建設為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於改善其償債條件。

2011上半年,銀監會著力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退出管理,合同修訂、追加抵押物、追加撥備、提高資金占用成本,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平臺貸款整體風險可控。

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較弱,存在潛在風險。比如,壹些地方政府債務負擔較重,壹些地方償債嚴重依賴土地出讓收入。部分地區高速公路、高校、醫院債務大,償債壓力大。對於壹些地區和行業存在的風險隱患,要未雨綢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現有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防範和化解可能出現的風險。

問題三:如何進壹步防範風險?

為了有效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壹系列措施。2010年6月,國務院專門下發通知,從多方面全面部署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從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規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財政部負責人表示,目前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包括:

——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還款來源主要靠財政資金在建的公益性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繼續融資。要引導社會資金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市場化方式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繼續清理規範融資平臺公司。有的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不得不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臺功能;有的應該充實公司資本,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化運作,引入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

——堅決禁止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學校等公益性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出具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直接或變相擔保協議,不得將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國有資產抵押或質押用於向其他單位和企業融資。

——加快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抓緊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範、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銀監會負責人表示,下半年,銀監會將運用科學機制,使風險早暴露、早發現、早計量、早幹預,按照相關要求嚴格控制新增貸款風險。審慎開展與地方政府的戰略合作,加強土地抵押貸款管理,根據現金流覆蓋情況有效退出風險投資。

宋清輝:解決地方債務問題,要“開明渠,堵暗道”

近年來,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我國地方政府債務17.9萬億元,總體安全可控。

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負債累累”的現象?尹強表示,根據《意見》,借款只能采取壹種方式,即發行債券,其他方式都不能借款。這比私下借好多了。老百姓可以知道自己借了多少債,用在哪裏,社會可以監督。如果妳私下或者通過融資平臺借錢,不僅老百姓不知道,就連政府自己也不知道。

經濟學家宋清輝也認為,這次規範政府債務管理,最大的亮點是跳出了過去“更側重於如何堵住後門”的局限,意見更加強調“疏堵結合”。

政府必須尋求融資方式的轉變。

宋清輝表示,2015-2020年將是我國地方債發行的高峰期,地方政府基礎設施的融資方式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壹是有壹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將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PPP解決;二是經營項目主要借助普通企業債和資產證券化產品解決;第三,非營利性公益項目將主要通過地方政府壹般債券解決。

2016年預計發行地方債約4萬億,防止地方政府違規舉債。

專家表示,用相關法律規範地方債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迫在眉睫。

■本報記者孫華

“地方債務很難監管。壹些地方政府公然違規舉債問題嚴重,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這些問題說明,非法借貸的法律問責機制尚未建立。因此,迫切需要用相關法律來規範地方債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必要時,法律可以授權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經濟學家宋清輝說。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NPC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作《國務院關於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時表示,近期,壹些地方違規舉債和變相舉債現象仍有發生,監管難度加大。壹些地方政府仍違規舉債,或為企業違規舉債提供擔保承諾;個別金融機構繼續為地方政府非法借貸提供支持,並要求政府提供擔保。“明股暗債”等變相借貸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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