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八十多歲的夫婦因為傳統觀念,在四十年前收養了壹個男孩。雖然他們生了兩個女兒,但是他們太喜歡這個孩子了,連自己的女兒都得不到這樣的待遇。但久而久之,孩子變得任性、粗魯、冷漠,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帶給這個家庭的是壹場噩夢。
長期以來,鄰居和親戚壹直擔心他們的父母受到虐待,特別是他們的兩個已婚女兒。因為父母的隱忍,他們被虐待後從不報警,這鼓勵了他們的養子對八十多歲的養父說:“妳不是我爸,我是妳爸!”"
四十壹歲的壹天晚上,他像野獸壹樣辱罵八十歲的父親,老婆婆爬在老人身上求饒。忍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哥哥這樣對待老人。壹怒之下,她趁他熟睡用斧頭將他砍死,然後自首。
這是壹起故意殺人案,但最後的結果是我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當時我認為故意殺人即使有自首的情況也要判至少20年有期徒刑!但在這起故意殺人案中,首先有自首情節,其次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行為。200多名鄰居聯名請求法院寬大處理,最終判決只是判處她姐姐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這壹判決無疑開創了中國審判史上的先例。
為什麽這個案子要這樣判決?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法律真正保護了這個群體的弱者,這是人心向背的好事!
我為那個妹子慶幸,這樣的法律能被人們接受和信服,是公平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例中吸取教訓。虐待老人是絕對不可原諒的,也提醒我們盲目溺愛孩子的後果極其嚴重。“寵孩子如殺孩子”,從小父親教導我的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個男孩該死,但他罪有應得。老天有眼,可以說是人不報,天必報!
《孽債》中的母子之爭在道德觀察中,我覺得老母親很可憐。所謂孝順,苦日子,很有道理。我不知道那個男人怎麽能在社會,電視和記者面前打他媽媽。他知道“孝”的含義嗎?這樣的人,還理直氣壯的為自己辯護,傷害自己的母親,還說自己是被母親假冒的?正義何在?為什麽這樣的人渣可以活得那麽自由自在,心安理得?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是什麽?也許他永遠都不會知道!換句話說,如果他沒有母親,他會有今天的壹切嗎?這樣壹個兒子,娶了媳婦忘了母親,只求年邁的母親贍養自己,卻被拒絕。那種悲傷,也許只有廖老太太才知道。他知道自己現在是別人的爸爸,如果有壹天他的孩子這樣對待他,他會怎麽樣嗎?他不會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嗎?他也不想去想。現在他媽老了,能不能多吃點他?我能用多少?他已經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意義。壹個欺負過自己母親的男人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這是對懂得孝道的人的侮辱。不知道他還有沒有良心。誰不討厭這樣的人?難道他真的不知道“諸德孝為先”的含義嗎?
對法制報道中“爸爸,請不要打我”的思考
《虎毒不食子》的主持人就用這句諺語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令人震驚和不解。
跟隨誌願者,節目組來到了寧波的壹個小村莊。透過壹戶人家的窗戶,壹個小男孩和壹個小女孩被鮮血染紅。小男孩臉上有明顯的傷痕,腳上的血粘在鞋子上,讓人心顫。孩子父親蹲在院子裏,對於記者的提問,他毫不掩飾自己的行為,並說:“沒辦法,我生氣就打他們。”警察隨後介入,壹群好心人給孩子穿衣服,罵父親的行為,但他不同意。我無法想象這個父親對自己的孩子如此殘忍。
在警察的陪同下,每個人都來到醫院檢查小男孩。他的臉上和頭上有傷口,沒有麻醉劑可以用於手術的縫合。醫生為小男孩縫合了傷口,但他沒有哭,只是說:“疼,我疼。”五歲的孩子吃了多少苦,然後得知兩天沒吃飯,好心人給他們買了吃的,孩子很快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進壹步調查得知,孩子的父親用美工刀、剪刀、針等工具對孩子進行了毆打,陪同的人也為孩子留下了傷心的眼淚。
醫生檢查後確認孩子父親沒有精神疾病,只是情緒控制能力差,建議分開壹段時間。孩子的去留成了大問題。爺爺想養,但是不讓養。媽媽允許,但他不能。奶奶可以養,但是她不願意。在社會誌願者的幫助下,可憐的兩條生命住進了養老院。他們活得很開心,不想見所謂的父親。在那個幼小的心靈裏,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害怕還是憎恨。
最後,孩子們回到父親身邊,去上學了。至於他們的生命,我們只能祈禱。
父親恨鐵不成鋼可以理解,但他教育孩子的方式只會讓孩子遠離他,親人之間的隔閡會更深。他的行為已經構成虐待罪,結果更是身敗名裂。每個孩子都有享受快樂童年的權利,打罵的教育方式應該杜絕。自己的親骨肉是媽媽心中的痛!孩子應該有自己維護自己生活的權利。
社會和有關部門應加強這方面的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它只會帶給我們無盡的悲傷和憐憫。希望各位家長改變對孩子的不當教育方式,讓這種情況永恒不再發生。
法律報告的審查
今天《法制報道》主持人講了壹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鋒的家鄉發生了壹件事。今年暑假,三個孩子去村子附近的水庫抓魚,其中壹個不小心滑到了深水區。在他生命垂危的時候,另壹個12歲左右的孩子跳入水中,把掉進深水裏的小夥伴推到岸邊,自己卻因為精疲力竭沈入水底淹死了。奇怪的是,被救者和另壹個小夥伴不但不救他,反而悄悄把死者的衣服褲子藏起來,然後隨便跑到鄰居家借書看電視,企圖制造不在現場的假象,從而錯過了尋找死者的機會,直到警察調查才說出真相...
看到這裏,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惋惜。他舍己為人的行為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如果他叫大人來救人(因為不到十米就有人),他也不會白白犧牲自己。雖然其他兩個孩子應該受到批評,但他們怎麽能幸免於難呢!尤其是被救的孩子,更要好好想想。如果沒有死者的搶救,死的將是他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覺得從這次事故來看,壹切都應該是安全的,尤其是在假期。如果不遵循這壹點,就會毀了壹個人,毀了壹個家。
現代社會是壹個權力膨脹、權利弱小、道德淪喪、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很多人對法律有疑惑甚至不解。法制報道,通過對當今社會關註的法律焦點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采訪和詳細分析,讓中國人民更加了解法律,更加客觀地感知法律,讓“法制”二字更加貼近大家的內心。
今天看了《道德觀察》這個節目,深受啟發和感動,讓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含義。
羅微,壹個19歲的女孩,不顧親人勸阻,堅持為壹個身患肝癌的陌生人捐獻半個肝臟。她的無私和善良感動了我們。如果生活中有很多羅微,社會就會充滿愛的芬芳。作為壹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學習她勇敢和樂於助人的精神。
尹是壹名普通的小學教師,在危急時刻,為了幫助學生,不幸倒在了路上。老師見義勇為的事跡震撼了我們的心靈,人們發自內心地向她豎起大拇指,宣傳她高尚的道德品質,以此來激勵自己和更多的人。
稅務局幹部王豐收因見義勇為受傷,但沒有留下姓名。記者采訪他時,他淡定地說:“這只是小事,不值得表揚。”在他心目中,幫助別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是常事,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去關心他人。我從他身上學到了很多,也放棄了很多——自私,膽怯,懦弱。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事跡:歌手叢飛多次為失學兒童捐演出費,甚至在身處險境的時候,還在惦記著那些天真的孩子。他是100多人的父親。
身處困境的人,悲傷的人,擁有壹朵花,感覺就像擁有了整個春天。我們只需要給他們壹份溫暖的愛。然後,我們將為他們創造壹個快樂的天堂。
剛剛看了這壹期的《道德觀察》,有報道說壹個“膽大”的網友在網上發了壹個帖子。圖文並茂,鄰居壹位86歲的老太太在不足六平米的豬圈裏住了六年,她的六個孩子卻對這種情況視而不見,讓蔡老太太住了六年。
不知道是炒作還是真的。央視記者果然敢怒不敢言,找到了老太太。電視攝像機真實地報道了老太太不到六平方米的“家”。據附近村民介紹,這個不到六平米的家以前是個豬圈,白天裏面沒有燈也沒有電燈。家具只有壹個箱子和壹張床,床單和蚊帳都很破舊。自從六年前老太太的房子壞了,她就壹直住在裏面。她的六個孩子中有三個住在外地,兩個兒子住在村裏。兩個兒子條件也不錯。他們倆都蓋了新房,老房子空著。但是,壹直沒有人給老太太住的地方。因為老太太有6個孩子,不在低保範圍內,每天只靠收垃圾賣錢維持生計,其中收垃圾站的老板會出0。9塊錢給老太太打那壹針,真讓人落淚!據她媳婦說,之所以不照顧老太太,是因為分開的時候偏心,什麽都沒得到。。。
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會相信這樣的事情還存在於我們的和諧社會,除非被舉報!落後導致無知。。。即使老人們未能教育好孩子,撫養好孩子,烏鴉依然有反哺的意思,綿羊回報跪著吃奶的恩情。怎麽才能讓人配得上?
道德觀察述評
今天的道德觀察是我能拯救妳什麽?講的是16年前,村裏壹個姓葛的人發現了壹個用袋子包著的女嬰,帶回家撫養。為了小女孩,男方不結婚。而他的母親養大了這個叫葛翔的小女孩。經過16年的呵護,養了壹個想壹樣的大人就不錯了。葛翔發燒後,去醫院檢查發現得了白血病。葛老漢不忍心,聽醫生說女孩的哥哥姐姐可以做骨髓移植,救了她。在老韓的三觀之下,他決定去找葛翔自己的父母。經過艱難的尋找,終於在鄰村找到了葛翔的親生父母。當小葛香的親生父母知道自己被遺棄的女兒還活著時,他們非常高興,當他們知道女兒生病了,他們就把葛香接回家,好好照顧她。
在小葛香父母家住了幾天,又被送回葛老漢家。葛老漢去問了才知道,小葛香的父母沒錢看病。記者提問時,他父親說他出去工作了,沒人照看。三天後,小哥香的親姐姐,在外打工,聽到這個消息後來看她。此時,小哥香因為沒錢看病,失血過多雙目失明。她姐姐看到這種情況,決定給她換骨髓。但是姐姐公婆不同意。婆婆說,如果把禮金都給了,過完年就結婚。“如果妳救了妳自己的妹妹,妳就不會給我家添孫子了。我不同意。如果妳堅持,就解除婚約。”葛翔的姐姐堅持要走。回到家,父母被她的舉動感動,也許是因為發現了善良。
壹家人帶著禮物來到葛老漢家。她遇到的小葛香危在旦夕,媽媽抱著女兒流下了壹行眼淚。五天後,小哥香走了。16歲的人生結束了。
我壹邊看壹邊流淚,被故事裏的人情所感動。在善良的姐姐的帶動下,小哥香走的時候並不孤單,大眼睛裏期待的親情得到了補充。小時候被父母拋棄,16歲的豆蔻就遭遇了這樣的命運。壹個含苞待放的蓓蕾就這樣幹枯了。我不知道她父母的感受,但是我很苦。想想吧。。。。。。
審查法律報告
古人說得好:“法不成,則國亂”。法律不僅關系到壹個國家的安定團結,也關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見法律是多麽神聖和重要。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要學習法律,從小保護自己。“六壹”期間,央視在12: 38開設了專題欄目:“法制報道-自理訓練營”,主角都是孩子。
有7個自理訓練營,每壹個的主題都和孩子很有關系,我最喜歡的是第六個。這壹期的內容主要圍繞“遊泳”展開。它告訴我們遊泳時應該註意的幾點:
第壹,不要在河邊遊泳。最近天氣熱,很多同學都有了去河邊遊泳的想法。其實這是很危險的。因為不了解那裏的水情,不熟悉,不知道哪裏有漩渦等陷阱,容易死。此外,洪水更有可能發生在夏季...所以,不要在河邊遊泳。
第二,不要在深水中遊泳。很多同學認為只要會遊泳,哪裏都可以遊,這又是壹個誤區。因為深水區的水可能比妳的身高還高,當妳遊得太用力的時候,腳下沒有重心,手也沒有東西可以抓,就有可能溺水。所以,無論如何,最好不要在深水中遊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看到有人溺水向妳(未成年人)求救,妳會怎麽做?不要馬上跳河救人,而是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給他(她),找大人幫忙。如果妳壹下子跳下去救他(她),妳可能救不了別人,也可能被他(她)當救命稻草打死。所以,此時此刻,妳要做的是“義氣有為”,而不是“有勇有謀”。因為妳還沒有那個能力。
隨著夏天的到來,市內各大遊泳館陸續開放,很多學生成了那裏的常客。然而,許多人對遊泳池的壹些潛在問題壹無所知。比如水世界金都遊泳館就有問題。去那裏遊泳可以發現,並不是所有人都要經過消毒池,有的可以從旁邊的小門進入遊泳池。如果是這樣,這種疾病很容易傳染給妳。
還有,遊泳池的水衛生嗎?遊泳時,我們經常會發現身邊有很多漂浮物,包括樹葉和壹些黑色的異物。戴上泳鏡潛入水中往下看,會發現水底長滿了青苔。甚至壹些不衛生的人,為了長時間遊泳,會不道德地在泳池裏小便,而且由於泳池換水時間不固定,往往會出現非常令人擔憂的情況。
看了這壹期的《法制報道》,改變了我對《法制報道》的印象。這個欄目不僅揭露社會的陰暗面,還關心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從中我們不僅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知識,還可以在潛移默化中提升我們的道德修養。今天,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大力提倡德治、法治和建立和諧社會。毫無疑問,《法制報告》欄目是實現這壹宏偉目標的輿論武器。
今天看了《法制日報》關於翼城縣縣長、縣委書記吳保安壹案的報道,心情久久難以平復。吳保安利用職務之便,賣官鬻爵,上任僅8個月,就瘋狂聚斂百萬財富。對於影響如此惡劣、情節如此嚴重的貪官,只判15年有期徒刑(會返還部分來歷不明的財產,期間“表現良好”可能會減刑)似乎太過溫和。相對於礦工可能無法兌現的12萬元死亡賠償金,可見人命還是有差別的。我不禁想起那句老話“壹年知府抵十萬雪花。”好像當官的利潤比做什麽生意都大。壹個小小的縣官為什麽這麽可怕?站在法庭上的吳保安和他的妻子王有許多“經歷”。王說:“當書記不等於當縣長。”吳保安在3年縣長任期內,受賄僅10萬元,但當上縣委書記後,8個月就收了500多萬元。不難看出,在壹些地方,壹把手的權力集中到了什麽程度,按照權力劃分贓款贓物的潛規則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我和吳有點怕收錢,但是沒有辦法。”吳保安的妻子王,退休後主要做兩件事,壹是打麻將,二是往銀行存錢。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她就頻繁出入附近的儲蓄所,有時兩天壹次,有時壹天兩三次。次數之多,金額之大,令人咋舌。讓人無比郁悶的是,社會呼聲很高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哪裏?像吳保安這樣的官場富豪不斷湧現,直接戳中了官員財產監管的軟肋,但建立健全官員財產監控體系卻壹直是壹句空話。為了制止賣官的腐敗行為,筆者有個餿主意:與其讓貪官賣官中飽私囊,不如將其合法化、公之於眾,將賣官所得上繳國庫或各級財政,再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造福社會和人民。當然,這只是壹個玩笑。社會主義中國怎麽可以這麽濫交?
最後,我們來回顧壹下馬克思的經典論述:“如果有50%的利潤,那就要承擔風險;利潤100%,就敢踐踏人間壹切法律;利潤300%,就敢胡作非為,甚至不顧被絞殺的危險。“賣官是沒有資本的生意,利潤300%以上。當官的能不瘋嗎?然而,瘋狂可能意味著毀滅。
我不是小偷。小南是壹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很強。初三下半學期的壹天,她和媽媽去超市購物。媽媽被超市工作人員懷疑在超市偷東西,他們壹起去了超市對面的派出所。在警察局裏,我母親被壹名女警察和超市員工搜查。我媽出來的時候發現女兒被超市員工搜身。據專家分析,只有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偵查人員有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搜查。其他人沒有這個權利。超市員工的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的。事後,小楠的精神壹直不好。被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創傷性應激障礙。醫生分析,是因為壹些創傷性事件損傷了精神。通過鑒定,與被超市搜查有直接因果關系。小楠精神壹直不好,影響了學習,中考沒考好。她成績很好,很堅強。母親欲向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此事影響孩子生活,判給超市精神撫慰金65438+萬元。超市不接受壹年就能治好的病,主張只賠償壹年的平均工資。據專家分析,創傷會伴隨人的壹生。精神撫慰金不同於醫療費,應該由法官自由裁量。
對於超市被盜的問題,他們應該自己購買防盜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