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丁建明個人事跡

丁建明個人事跡

堅持講政治、講正氣,不“混日子”、不打“和平牌”,始終保持反對和制止統計造假的堅定性。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新的歷史時期呈現出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多元化的特點,統計造假現象有所擡頭。想要得到準確的縣域統計數據越來越難,必須找到新的突破口——加大執法力度。丁建明認為,作為統計戰線上的* * *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敢於同弄虛作假的不正之風作鬥爭;作為統計人員,要有講真話、說實話、報真數的優秀品格;作為壹名統計執法者,必須做到“先正己,後正己”,“打鐵還需自身硬”。

多年來,他反復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的7號通知[1998],認真學習統計法律法規,組織和參與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大力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不失時機地向社會宣傳統計法的嚴肅性。在全市統計大會上,他深入剖析統計違法案件,強調最多的壹句話:上報統計數據必須對國家負責,對歷史負責,對統計法負責。他多次嚴肅指出:誰觸犯了統計法,我們就觸犯誰;誰對不起統計法,我們就對不起誰;誰違反統計法,誰就要受到懲罰!

2000年7月底,他帶領該局執法人員對如臯市皮膚病防治所上報的勞動工資統計數據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隱瞞工資總額1999 73.72萬元,隱瞞率超過50%。單位是如臯衛生戰線著名的先進典型,法人代表是省人大代表,兼任如臯市衛生局副局長。面對這樣壹個特殊的單位,應該調查還是放手?啃下這塊“硬骨頭”是否有損“先進”的形象?這些問題壹直縈繞在他的腦海裏。最終是統計法、統計職業道德和歷史責任感占了上風,驅使他下定決心,按照法定程序展開調查,調取調查筆錄等證據,依法對單位進行統計行政處罰。壹次,如臯市某財政單位隱瞞統計數據,被如臯市統計局調查。單位的財務總監是丁建明同學的愛人。銀行的行長感動她到這裏來說情,並壹再送來關於請免於罰款的報告。他總是耐心冷靜地分析虛假數據對他們的危害,增進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單位也誠懇地接受了處罰。2001春節前夕,某統計違法單位領導來到市統計局,送來年貨購物卡,要求不予處罰。丁建明知道此事後,派法律科科長原封退回,並給予批評教育。

學法普法——實踐沖在第壹線,精心組織部署,進壹步增強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意識。

從統計法制基礎工作入手。為使統計行政執法有統壹的行為規範,丁建明積極向局主要領導建議,組織出版了《如臯市統計行政執法手冊》,建立健全了執法規章制度。這本《手冊》分發給市領導和基層單位,成為如臯市統計普法培訓的專用教材。

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普法,取得良好效果。丁建明作為分管統計法制工作的副局長,多次組織全局同誌和基層統計人員認真學習《統計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統計法實施細則》、《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不斷增強廣大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自覺性。新的《統計法實施細則》發布後,他及時組織再版2000冊,分發給市四套班子領導、市政府部門、鄉鎮和有關企事業單位進行宣傳。抓住如臯市裘皮服裝廠、如臯市房地產管理處隱瞞統計數據違法案件,撰寫新聞文章、評論文章在如臯市報紙、廣播電視臺發表。在統計師培訓班上,他做了“統計法基礎知識”的講座。應如臯市人大常委會邀請,為市人大全體同誌講解統計指標,宣講統計法知識,受到歡迎和好評。如臯廣播電視臺如臯新聞、南通電視臺NTTV新聞相繼作出報道。2000年6月至10月,組織策劃了如臯市第壹期大型工業企業統計法律培訓班。從起草通知到培訓講座、組織考試,他壹壹提問,檢查落實,參加“壹條龍”培訓班,圓滿成功。2001年初接受如臯廣播電視臺采訪,做統計法講座,向全市播放。五年來,組織參加統計法制講座和培訓48批,參加人數近5000人。

2001年,開展了全國範圍的統計執法檢查。丁建明同誌主動聯系如臯市新聞單位做好執法宣傳工作,在《如臯日報》開設專欄,發表評論文章,連續7次發表統計法系列講座,讓全社會了解統計法。原國家統計局政策法規司司長熊振南壹行赴如臯檢查指導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法制建設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國家統計局當年發布的《統計工作簡報》(第10期)報道了如臯執法檢查的穩步推進。如臯市房地產管理處不服市統計局行政處罰壹案經南通中院終審裁定後,他抓住這壹典型違法案件,撰寫新聞文章和評論文章在《如臯日報》、《江蘇統計》發表,並與如臯電視臺《社會經緯》欄目組合拍統計法制專題片。隱瞞?》,已在如臯、南通電視臺播出,營造了強大的輿論聲勢,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2002年,這部故事片獲得南通市法制好新聞作品評選壹等獎。與本案相關的行政判決書不僅刊登在《南通日報》上,還獲得了2001年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首屆田萍杯優秀裁判文書競賽二等獎,2003年6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辦的首屆優秀行政裁判文書競賽三等獎。作為經典案例之壹,該案還被收入《南通法院系統優秀裁判文書選編》、《江蘇省法院優秀行政裁判文書集》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100案例之謎》壹書,擴大了統計學的社會影響力。

查處案件——當好“排頭兵”,做好“牛人”,嚴格執法,敢打硬仗,堅定不移維護統計法尊嚴。

有人說統計法和刑法不壹樣。是“軟法”,是“良法”,不必當真。丁建明被壹位好心人勸: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是壹件吃力不討好、得罪人的工作,可能會影響個人聲譽。還有人提醒:統計違規這麽多,能找出來嗎?還是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吧,免得傷了感情。但他認為,正確履行統計法賦予的權利,是統計執法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對違法現象視而不見,不作為就是失職。至於個人榮辱,那是次要的。現在已經在前列了,沒有退路了。我們應該毫不猶豫地勇往直前。正是憑著這種紮實的思想基礎和對執法的熱情,他勇敢地承擔起了這份責任。

抓住違法線索,不放松,全力以赴,壹查到底。壯鄉市長虛報、偽造工業總產值統計數據案發生後,丁建明帶領該局法制科工作人員在烈日下開展了艱難的調查取證工作。中午放棄休息,找當事人談話筆錄,了解案情。通過努力,終於查清了該鄉虛報、偽造工業總產值數據的違法事實。在調查過程中,該鄉某領導對其進行幹擾,設置障礙,散布壹些不負責任的言論。丁建明和調查組的同誌都是堂堂正正,徹查到底。在市監察局的大力支持下,市統計局就此典型案例向全市發出通報,給各級領導和統計人員敲響了警鐘。如臯市統計局對如臯裘皮服裝廠隱瞞產品銷售收入的事實立案後,依據統計法規,對該企業作出警告並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企業先交了654.38+00000元罰款,剩下的654.38+00000元因各種原因不想交。丁建明不厭其煩地向企業法定代表人宣講統計法,要求其完整準確地履行法定義務。見市統計局態度堅決,不服輸,企業先向如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後向如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均被原處罰決定“維持”,後在法定期限內將剩余65438萬元上繳市財政。在這兩起統計行政訴訟案件中,丁建明作為本局的委托代理人之壹,積極出庭應訴,均以勝訴告終,維護了統計法的尊嚴。

組織統計數據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案件。2000年7月中旬,丁建明與南通市統計局領導到鎮江、常州考察,學習依法治市、依法治市的先進經驗。他結合如臯實際,及時提出了“以法律求權威,以威信樹陣地”的思想,同時制定了統計監督檢查方案,將任務分解,下達到部門,雙線開展檢查。七月底的壹天早上,天氣很熱。他帶領執法人員到如臯市皮膚病防治所監督檢查勞動工資統計,壹直工作到晚上7點半。該所法人代表當天在《調查筆錄》上簽字,坦言:“我就知道今天會有這麽壹天。在帶頭和違法之間,我選擇了後者。”但在市統計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該所8名麻風病人從8月17日起,先後4次到市統計局靜坐施壓。丁建明壹方面向局主要領導匯報情況,齊心協力做好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加強法制教育;另壹方面,協調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該單位被統計法的威嚴所懾,最終向市財政繳納了罰款。統計執法不是壹條坦途,但很難突破人際關系網。在查處工商銀行如臯分行、人壽保險公司如臯分公司統計違法案件時,不在熟人、關系人身邊,堅決給予警告、罰款。他寧願不感興趣,在情感上“傷害”他們,也不願褻瀆和違反神聖的統計法。他高度重視嚴格遵循法定程序,確保公正文明執法,確保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經得起被調查單位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2002年,如臯市統計局受南通市統計局委托對南通市某鎮進行例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鎮基礎統計工作很差,已被責令整改的問題再次發生,導致數字嚴重失真。局領導討論如何處理此案時,丁建明極力主張向全市發出通報,督促鎮裏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

五年來,丁建明同誌獨立組織和參與統計數據專項檢查調查30余次,參與查處統計違法案件14起。事實證明,開展統計監督執法檢查,不僅進壹步規範了基層統計行為,有效提高了統計數據質量,而且樹立了統計方法的威信。壹些被處罰單位的領導斬釘截鐵地說:“今後壹定要按照統計法辦事,決不能隨意上報數據。”還有人深有感觸地說:“統計法不是‘豆腐渣法’,我們再也不做違法的傻事了。”

理性思考——用手中的筆為加快中國法制化進程喝彩,不斷探索治愈統計失真頑疾的“良方”

近年來,丁建明同誌不僅高度關註統計法制建設,而且勤勤懇懇、鍥而不舍,深入研究統計法制並上升到理性高度,撰寫了富有真知灼見的文章,有的公開發表,有的在競賽中獲獎。

2000年下半年,他在走訪和學習常州、鎮江等地統計執法先進經驗後,撰寫了壹篇研究文章《以法求權威,以法為樹位》,發表在當年的《江蘇統計》10期上。去年他的本科論文也是關於統計法制建設的。結合多年的基層工作實踐,撰寫了近10000字的《統計數據局部失真的根源分析及糾正措施》研究成果,發表於2003年由Xi財經大學和Xi統計學院聯合主辦的《統計與信息論壇》雜誌第五期。雜誌在通知稿中評論:經相關專家評審,認為本文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參考價值。從實際工作出發,認真總結和研究統計數據局部失真的根源,提出糾正措施,內容豐富,反映了統計工作第壹線存在的問題。看來作者是經過深思熟慮總結出來的。

作為壹名來自基層的實際統計工作者,丁建明深知基層統計法制建設的現狀。去年,他專門去新華書店買了壹本278萬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法規新編》學習。他在深入研究我國刑法、會計法等外國統計法的基礎上,找出了我國現行統計法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國統計立法的新思路和新舉措。他建議盡快修改統計法:壹是在我國刑法和統計法中增加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條款;二是必須加大對統計對象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力度。2003年,經過深思熟慮,丁建明寫了兩篇論文,《提供虛假統計報告罪必須設立》和《關於完善我國統計立法的幾點思考》。前者發表於2003年《江蘇統計》第九期,後者發表於2003年《國家統計局統計研究》第九期。本期作為第壹期整理分發,本期重點推薦。本文還被國家統計局科學研究所錄用,作者應邀到Xi安參加第九屆全國中青年統計科學研討會,並在會上宣讀了論文。在第八屆江蘇省統計研究優秀成果獎中,本文獲得二等獎。評委會認為,該論文在統計法律研究方面思路新穎、有重要創新,符合我國國情,對推進統計法制建設、加快我國統計工作發展具有前瞻性和重要的現實意義。5438年6月+2003年2月紀念統計法頒布20周年,丁建明的《我與統計法同行》發表於2003年2月2日《中國信息報》第5版。他描述的壹個難忘的案例發表在《江蘇統計》2003年第11期,獲得江蘇省統計局獲獎論文三等獎。

為了迎接中國統計法制建設更加美好的未來,他將與統計法壹路同行,奉獻壹生不懈追求。

  • 上一篇:德育考試自我評價五篇
  • 下一篇:俄軍臨陣換帥,俄烏戰事應該升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