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築事業存在的問題
應該看到,建築業在取得巨大成就和進步的同時,也存在壹些問題和矛盾,與世貿組織的運行規則和機制不符。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壹是我國建築領域的市場機制尚不成熟,工程建設市場的條塊分割尚未打破,尚未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統壹市場體系;二是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體系,政府沒有按照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充分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管理行業,行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行業價格機制和收費標準很不合理,價格和收費的良性運行機制尚未建成,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特別是市政公用行業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極大地阻礙了行業的發展;第四,技術創新能力比較低。
建築業和城市市政公用行業的技術裝備水平還比較落後。在勘察設計咨詢、城市規劃等領域與發達國家相比,在設計思路、理論方法、業務範圍、運行機制等方面仍有較大差距,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的任務十分繁重;五是建築施工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市政公用企業技術和資金實力不強,沒有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成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管理水平低,管理機制不靈活。它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相對較弱,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很小。個別行業尚未進入國際市場;六是中介服務還處於起步階段,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範,隊伍薄弱,沒有建立有效的了解國外信息的網絡系統。
《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本原則和與建築有關的主要內容。
為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GATT於1994年4月正式簽署了《服務貿易總協定》,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多邊法律框架和貿易規則。
GATS原則:關貿總協定有六項基本原則:最惠國待遇、透明度、發展中國家的更大參與、市場準入、國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原則: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主要有兩個基本原則:壹是以關稅減讓為條件加入,不承擔具體的進口增長義務;二是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進入。這樣,我們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承擔與中國經濟貿易發展水平相稱的義務。
加入WTO後中國建築領域的承諾
——在市場準入方面:除城市總體規劃不對外開放、高檔房地產項目(包括高檔酒店、高檔公寓、高檔寫字樓)不允許外商獨資外,其他建設領域全部對外開放。根據各行業的具體情況,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在三五年內以《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的四種方式進入中國市場並提供服務,前提是技術可行。
——國民待遇:基本享受國民待遇。
——其他方面不做承諾。
中國加入WTO對建築業的影響
加入WTO標誌著中國建築業將在3-5年內逐步與國際建築市場接軌。隨著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快,中國建築領域的開放速度也將加快。加入WTO後,雖然近期對建築業的影響相對於國民經濟的其他行業來說較小,但壹旦加入WTO,對中國建築業的影響仍然很大。長期來看,有利有弊,但總體來說,利大於弊。壹方面,如果國外企業想更多地進入中國市場,必然會占據國內建築市場的壹定份額,這必然會加大國內建築企業參與競爭的力度,並產生其影響;另壹方面,也為建築業擴大利用外資、進入國際市場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在推進建築體制改革、加快建築企業經營機制轉變方面有其優勢。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對建築業的積極影響。
1有利於加快我國建築領域的市場化進程。雖然中國的建築領域仍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期,但加入世貿組織後,根據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原則,中國的經濟建設環境將進壹步改善,外資將進入中國的房地產、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等市場,需要進口的先進建築設備和建築材料的關稅將進壹步擴大,這將對外國投資者進入中國的建築市場更具吸引力。
2、有利於提高行業的管理水平。加入WTO後,根據透明度原則,成員國之間對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的透明度要求較高,這將促進各國行政部門嚴格依靠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管理行業,運用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規範市場,規範市場參與者行為,完善市場風險約束機制;另壹方面,可以根據WTO規則,通過WTO組織,了解國外發達國家在建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借鑒他們的行業管理經驗,完善我國的行業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體系,從而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管理行業,提高我國建築領域的行業管理水平。
3.有利於加快行業的技術進步。加入世貿組織後,外國企業將利用其優勢進入上述領域,這將為中國擴大與世界各國的技術和經濟合作提供更多的機會。可以利用3-5年的過渡期,通過擴大利用外資、與外國企業合資合作、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等方式,加快技術創新步伐,促進建築、房地產、城市規劃、城市市政公用、勘察設計及相關中介服務等行業的技術進步。
4、有利於推進行業價格機制改革。加入WTO後,許多外國企業將進入中國市場,他們將為我們帶來追求利潤的經驗,這將促使我們根據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來確定市場價格,這就要求國內企業改變現有的定價模式,根據價格法來確定產品價格。這對於扭轉我國建築行業、勘察設計行業,特別是城市市政公用行業經濟效益不佳的局面,建立合理的房地產價格運行機制是十分有利的。
5、有利於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加快企業改革步伐。入世後,國內企業將直接面對國外企業的競爭,這將迫使國內企業增強競爭意識,更加自覺地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轉換經營機制。這將有利於國有建築企業、房地產企業、城市規劃、勘察設計、部分城市的市政公用事業和各類相關中介服務企業全面走向市場,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從而加快企業改革的進程。
6、有利於調整行業組織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入世後,壹方面,隨著中國國內建築工程市場的不斷擴大,將促使國內企業根據自身的技術、資金和人才條件調整發展戰略,通過與國外企業嫁接,走集團化、專業化道路,這將有利於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資金實力,培育和造就壹批大型企業集團,提高中小企業的專業化水平,促進產業組織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加入WTO後,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進壹步開放,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直接融資得到增強,這將有利於按照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原則增強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有利於國內企業通過平等競爭不斷開拓國際市場,充分發揮我國勞動力價格的比較優勢,促進機電產品和勞務出口。
7、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程質量水平。加入WTO後,要進壹步強化市場競爭機制,引進先進的設計理念,優化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加強項目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加強技術法規的執行和人員培訓,同時借助WTO規則,引進國外先進的施工機械和新材料,可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水平,提高工程質量。
8、有利於拓展信息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外施工信息。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們可以按照世貿組織制定的透明、公平的原則,借助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及時了解國外建築新技術、勘察設計新理念、房地產和城市規劃、行業管理新經驗等國際市場信息。這為我國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外新技術、新理念,分析國際市場走勢,指導國內企業生產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負面影響
1對中國建築領域的市場影響很大。目前,中國的建築市場還不是很開放,市場機制還不完善。與國外企業相比,國內企業實力較弱,適應市場的能力較差。中國入世後,根據市場準入原則和我國政府的承諾,3-5年內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從長遠來看,中國建築領域的巨大市場,如建築、勘察設計咨詢、城市規劃、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中介服務等,將受到許多外國企業的青睞,進入中國的外國企業必然會增多。壹般來說,它們融資能力強,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高,業務範圍廣,管理機制靈活,能在項目前期、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工程建設、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務。因此,他們會憑借技術、管理、設備和資金優勢,盡力在中國建築領域的市場上占據盡可能多的份額,從而對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獨資企業的現有市場構成威脅,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2.對當前行業管理體系的影響。雖然我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建築法規體系,並運用法律手段對行業進行管理,但目前的建築法規還很不完善。壹方面,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幹預依然存在,條塊分割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另壹方面,市場風險的約束機制還不完善,現有的壹些法律法規與世貿組織運行規則和國際通用模式有較大差距,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中國加入WTO後,根據透明度原則,需要逐步取消行政幹預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如何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按照w to規則管理行業,經驗不足。因此,中國加入WTO將對現行的行業管理體制提出嚴峻的挑戰。
3.對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管理有影響。中國現有各類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約3500項,其中2700多項需要強制執行。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制定、實施和修訂存在透明度差、強制性標準範圍過寬、與WTO要求不協調的內容過多等問題。中國加入WTO後,現行技術法規難以與國際標準接軌,給技術法規管理帶來很大困難。
4.將對我國建築領域的中介服務產生影響。我國建設領域中介服務還處於起步階段,體系不完善,管理不規範,隊伍薄弱,服務領域狹窄,沒有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機制,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目前國內很多重大項目的評估、監理、造價咨詢都是由國外中介機構承擔的。因此,加入WTO後,我國建設領域的中介服務將面臨國外中介服務機構的嚴峻挑戰和強大壓力,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5.這將加劇對人才的競爭。由於我國的用人機制和環境還存在壹些弊端,人才的作用無法充分發揮。因此,加入WTO後,外企很可能會利用自己在技術和待遇方面的優勢來吸引人才,這將很可能導致建築領域現有人才尤其是高級人才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