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強制執行有優先權嗎?
申請強制執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強制執行退房。
第壹步:申請
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壹方不履行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的,另壹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壹方當事人不履行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05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復議
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執行標的;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或者當事人不服裁定,認為原判決、裁定有錯誤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
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交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人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該執行。對情況作出記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姓名或印章。執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執行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人的存款;扣押或者提取被申請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或者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人的隱藏財產;強制被申請人交付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或者文件等措施。
第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多少錢?
法律規定的執行費標準是:
1.沒有執行金額或價格的,每件50元至500元不等。
2.執行金額或價款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繳納5%元;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繳納;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按0。5%的薪酬;超過10萬元的,按0。1%已付。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繳納申請費: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定、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三、法院采取強制執行後,對方有什麽後果?
通常情況下,法院受理被申請人的申請後,不會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根據上述情況,我們可以知道,法院受理申請後,首先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壹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只有在對方有履行能力但逾期不履行或者明確拒絕履行的情況下,才會采取執行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或者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逃避執行的,法院將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5日以下司法拘留,或者10萬元以下罰款:
1.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匿、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以無償、不合理的交易價格轉移財產,致使法院無法執行的;
2.未經人民法院許可,隱藏、轉移、毀損已向法院擔保的物品或者處分已向法院擔保的財產的;
3.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未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但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的命令的;
4、與他人串通,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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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執行期間,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執行標的;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或者當事人不服裁定,認為原判決、裁定有錯誤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