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聯電子[2010]第137號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多晶矽行業節能降耗、淘汰落後和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多晶矽行業準入條件,現予以公布。
相關部門在多晶矽建設項目的審批、備案管理、土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信貸融資、生產許可、產品質量認證等方面,都要以此準入條件為依據。
附件:多晶矽行業準入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2010年12月31日
附件:
行業準入條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規範和引導多晶矽行業健康發展,堅決遏制行業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按照優化布局、調整結構、節能降耗、保護環境、確保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多晶矽行業準入條件。
壹、項目建設條件及生產布局
多晶矽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投資中的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30%。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矽項目,對缺乏綜合設施、不符合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的多晶矽項目,不予審批或備案。
在依法設立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居住區、療養院、食品生產區等環境要求高的區域,或者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劃的重點生態功能區敏感區域周邊10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多晶矽項目。上述地區已投產的多晶矽項目,要根據該地區相關規劃,通過依法搬遷、停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3.在新的政府投資項目目錄出臺前,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多晶矽項目。但要加強技術創新,推進節能環保等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論證核準。
二、生產規模和技術裝備
太陽能級多晶矽項目規模在3000噸/年以上,半導體級多晶矽項目規模在1000噸/年以上。
2.多晶矽企業應積極采用符合本準入條件要求的先進技術、低汙染強度、節能環保的工藝設備和安全設施,主要工段和設備的參數應能實現連續工藝在線檢測。
第三,資源回收和能源消耗
新建多晶矽項目生產面積小於6公頃/千噸。現有多晶矽項目應貫徹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
太陽能級多晶矽還原電耗小於80 kWh/kg,2011年底前小於60 kWh/kg。
三級半導體直拉多晶矽還原電耗小於100 kWh/kg,半導體級熔煉多晶矽還原電耗小於120 kWh/kg。
4.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矽、氯化氫和氫氣的回收利用率應不低於98.5%、99%和99%。
引導和支持多晶矽企業以多種方式實現多晶矽-電廠-化工合資,支持節能環保的太陽能級多晶矽技術研發,降低成本。
6.2011年底前,淘汰綜合電耗大於200千瓦時/千克的太陽能級多晶矽生產線。
七是水資源實現綜合循環利用,水重復利用率≥95%。
第四,環境保護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依法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建設項目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在項目竣工後依法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經營。未通過環境評價審批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現有企業應當依法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並通過評估驗收,兩次審核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三年。
第二,廢氣
廢氣和氮氧化合物、HF酸霧排放部分應設置凈化裝置,采用溶液吸收或其他方法凈化,廢氣排放能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和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項目所在地應執行當地標準和要求。
三廢水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汙口。廢水排放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向水體排放汙染物已有地方排放標準的,執行地方標準。
4.固體廢料
壹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應符合《壹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汙染控制標準》(GB18599),並嚴格執行四氯化矽等危險廢物的相關規定。
五種噪音
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動詞 (verb的縮寫)產品質量
企業應有質量檢驗機構和專職檢驗人員,並有健全的質量檢驗管理制度。半導體級多晶矽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12963規定的質量要求,太陽能級多晶矽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不及物動詞安全、健康和社會責任
多晶矽項目應嚴格執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的要求。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保障安全生產。
企業應當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應當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安全預評價導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2007〕第255號)及相關規定,依法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
企業應當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重大危險源檢測、評價、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器材。粉塵和有毒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5.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為員工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七。監督和管理
1.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多晶矽行業的管理。經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後,以聯合公告的形式發布符合準入條件的多晶矽企業名單,形成《多晶矽產業準入名單》,實施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
兩對現有項目:
1.企業應根據準入條件編制多晶矽行業準入申請報告,通過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2.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本地區多晶矽企業的申請,根據準入條件要求會同同級發展改革部門、環保部門核實企業情況,提出初審意見,並將企業申請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3.工業和信息化部收到申請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予以公告。
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企業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逐步退出多晶矽生產。
三對新建和擴建項目:
1.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準入條件的要求,組織對新建和擴建項目進行論證和核準。
2.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部門、環境保護部門進行檢查並提出檢查意見,將企業申請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予以公告。
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每年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準入條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已公布名稱的企業進行抽查。
5.公告企業將被取消資格,如果它:
1.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無法維持準入條件的要求;
4.發生重大安全和汙染責任事故;
5.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
6.對不符合規劃布局、生產規模、資源利用、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要求的多晶矽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核準和備案,國土資源管理、環境保護、質檢、安監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貸款等形式的信貸支持。
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中介機構要協助落實準入條件,組織企業加強協調和自律管理。
八。補充條款
壹個準入條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臺灣省、香港、澳門除外)所有類型的多晶矽企業和項目。
2.本準入條件涉及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產業政策有修改的,以修改後的規定為準。
本準入條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並根據行業發展和宏觀調控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適時修訂。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多晶矽行業準入申請報告的通知
上映日期:2065 438+01 6月3日。
新亭電子[2011]第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落實多晶矽產業準入條件,有效引導和規範多晶矽產業發展,促進我國光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制定了《多晶矽產業準入申請報告》,現印發給妳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本地區多晶矽企業準入公告申請, 並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多晶矽行業準入條件》和《多晶矽行業準入申請報告》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核查,將核查意見和企業申報材料報送我部(電子信息司)。
二、我部在組織專家並委托相關檢測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核對後,會同相關部委以公告形式公布符合準入條件的多晶矽企業名單。
三、請各省級主管部門負責認真組織本地區多晶矽企業申請管理工作,並將第壹批申請企業的核查意見及相關材料(壹式六份)於2011前報送我部。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