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lement)否定國王關於征稅和修改司法程序的壹般命令,迫使國王召開三級會議,已經給無節制的貴族和特權階級拉開了序幕。這種關系非常重要,因為大革命的發生並不是因為壹個階級和另壹個階級之間的致命沖突,而是因為不同階級、地區和地域之間利益的錯綜重復。將來革命者可以看到,階級鬥爭其實是解決問題的工具。將來,在俄羅斯和中國也可以找到這種做法。
法國議會不同於英國議會。它不是壹個立法機構,而是壹個高等法院,它保持著類似於中國唐朝的風格。所有的法律法規都必須經過議會的“登記”才能生效,因此行政機關不能置之不理。而且繼承封建制度的遺產,司法獨立,不能由壹個特別強大的君主控制。1788年,巴黎議會反對路易十六的行政組織,導致政治僵局。
此時,國家財政也陷入低潮。原來,18世紀的法國軍政權力是表面的,國家靠借債度日,軍隊也靠來自德國和瑞士的雇傭兵充實隊伍。以前的國際戰爭要麽是災難性的,要麽是勝負不分;參加美國獨立戰爭是戰勝國,但也是賠本買賣。同時,財政困難無法內部解決,因為法院的支出不足預算的6%,公債支付的利息超過預算的壹半。
那壹天,法國的人口估計在2300萬到2500萬之間,巴黎超過60萬。資源豐富,如果經濟組織得好,國民經濟和民生應該不會比英國、荷蘭等鄰國相形見絀。而且,法國的國民經濟已經啟動。自17世紀以來,重商主義政策壹直受到著名大臣黎塞留和科爾伯特的大力提倡。法國在造船、海外貿易、紡織、玻璃工業和奢侈品制造方面取得了巨大的進步。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也與其他先進國家大致相同。巴黎的證券交易所辦理投機業務,壹直到大革命的高潮,65438+。但是,在法律體系中,這些新的經濟因素並沒有被組合成壹個自我調節的結構(在我們眼裏,也就是資本主義還沒有成熟),而只能被官僚組織的氣息所奉承。後者可以公開出售各種商業特權。現在看來,“腐敗”這個詞已經不能形容這種情況了。主要原因是工商業不能與農業融合,其財富在基層是脆弱的,其利益只惠及壹部分人口。相對於德國的落後情況(詳見第六章),為時已晚。
1789年召集的三級會議,說明法國實際上有三個系統。其原理類似於漢初吳楚之亂前中國的封建制和郡縣制,但復雜程度遠不止於此。第壹等級由僧侶、天主教方丈和普通僧尼組成,人數不超過654.38+萬。他們有自己的行政系統,宗教法庭,壹般向信徒征收什壹稅,還有寺廟的所有不動產。許多主教和住持實際上是村莊的領主。僧侶不僅檢查所有信徒的健康和死亡,還管理他們的婚姻和繼承,教育和慈善事業。第壹級不向國王納稅,但傳統上通過協商自願向國庫繳款,有時還支付部分債務利息,但沒有案例。
第二個層次是貴族。總數只有40萬。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原始的武士階級,有些追溯到中世紀以前的德國血統,有些是後來被封的。另壹種是各級法院的法官和地方管理者的頭頭,壹般都是他們出錢買官。18年末,法國貴族極度迷茫,有的極度富有,有的極度貧窮。壹般爵位由長子繼承,但也有新貴族的爵位,只與接受者本人有關。海軍和陸軍軍官由貴族領導,有時他們的地位包括特權。以前所有貴族都是莊園主的觀念已經不存在了。因為法國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有時整個莊園都落入平民買家手中。但是封建制度並沒有完全廢除,壹些貴族仍然是領主,仍然開著莊園法庭。據估計,大革命前夕,法國約有1/5輛出租車仍掌握在貴族手中。除了向農民征收封建習俗外,他們還堅持自己的水利權、礦權、植樹權和狩獵權。
如果沒有集體組織,貴族想從他們身上抽取直接稅是極其困難的。壹方面,這也是由於法國地方政府的組織。隨著歷史的發展,早期法國領土的中心區域屬於國王,中央派駐的行政人員壹般不受限制。但邊境地區的所有單位回國時都與國王有契約,每個單位都有世襲的地方首長和有代表性的地方機構主持。稅收還有待協商。而且莊園制的繼續存在是調查統計難以精確的原因。歐洲的封建規則從來沒有說明什麽樣的產業歸人民所有,只是大多數人在同壹塊土地上享有特權,種田也要按規矩來,這就進壹步阻礙了農業的推廣。此外,整個城市和城鎮享有不同的特權。
第三層是平民,據說占全國人口的94%,其中大部分是農民。法國的夫權制度早已廢除,除了東北角的少數地區,夫權制度已不復存在。普通農民可以自由購買產業。自耕農和佃農的比例各地差異很大。壹般的困難是耕地分割太小,農業技術無法提高。在過去的幾十年裏,人口大量增加,大多數農民感到受壓迫。自然災害的盛行不僅威脅著糧食短缺,也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據研究,大革命前夕,與18世紀初相比,地租上漲98%,物價上漲65%,工資僅上漲22%。所以,普通王的生活,只有每況愈下。1788年,收成不佳,冬天寒冷,河水結冰,糧食緊缺,無法運輸。在接下來的壹年中,該市多達壹半的市民失業,這是助長革命勢頭的主要原因。夏天,巴黎的動亂引起了各種謠言,擾亂了國家,傳遍了全國。
城市中的資產階級是革命的領導者。他們為自己的權利而戰,他們痛恨貴族的特權也是事實。但單純的階級利益沖突,並不是他們舍生忘死,發動政治浪潮的主要動機。因為他們事業有成,也可以嫁給貴族或者買爵位捐官。只是在舊體制下,他們覺得精神壓抑。自啟蒙運動以來,各種自然人權和民族公約的觀念深入人心。思想知識與社會環境、生活習慣的距離,是現代社會驅動中產階級參與革命的最有力條件,而法國此時就有這個背景。後來,銀行家和富商為暴動捐款,律師以雄辯的口才參與組織,西耶斯作為邪教成員參加革命,米拉波淪為具有貴族身份的平民代表,丹東和羅伯斯庇爾及大多數革命者壹樣,都是律師。瑪拉從醫生變成了記者。以上都不容易用自己的階級利益來解釋他們的心情和行動。同時,資產階級(bollfg60isi)是壹個極其寬泛且不相關的術語。從上層到富人的大亨,幾乎是特權階級,小規模經營的手工業者,都可以稱為資產階級或市民階級。雖然大革命使資產階級崛起,但許多資產階級成員被清算。
現在我們追溯壹下路易十六召開三級會議時的情況:這種會議從1614年以後就沒有再召開過了。因為他的祖先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執政131年,註重個人政治,缺乏健全的組織體系。此時國王召集三級議會的目的無非是規劃稅收計劃,解決財政問題。而下層階級受到了沈重的剝削,充當封建慣例,繳納了所有的直接稅(taille),提供了勞動力(徭役),繳納了大部分的鹽稅(gabelle),早已喘不過氣來,無法向他們增稅。而且新的負擔也不方便直接分攤到其他二級。過去公私財政重疊的床架長期沒有重組,也無從得知哪裏可以加稅,哪裏應該加租。因此,稅收和租金的征收大多是承包的。只有專業收藏家熟悉當地和個人的情況,他們才能執行任務,並從中獲利。如果情況還能用數字管理,那就沒必要麻煩他們。同時還有很多牽壹發而動全身的問題,比如未來趨勢的加劇,貴族出國,下層社會很多人失業。提高糧食價格應該對農民有利,但中西部種植葡萄釀酒的農民叫苦不叠。只有提高農業產量,集中圈地,耕地才能壹起投入耕種,但第壹個反對的是農民;他們失去了在公地拾柴放牧的權利,立刻失去了生計。這類問題是沒有辦法規劃和找出對策的。
所以從各種非個人因素來看,法國已經無法和平談判,公平重組。只有把壹切都放進壹個熔爐裏,等待歷史的安排,但當時沒有人看透這種情況。
1789年召開三級會議時,各級地方單位按照上壹條列出了各自對上書王的要求,稱為。Ahi6y,我們不妨稱它為“陳情表”。二級要求中,有壹段要求國王固定貴族身份。每個人的榮譽等級都要仔細認定,這樣他們才能像僧侶壹樣形成自己的聯合體和體系。今後朝廷不要再以賣官鬻爵來混淆名利地位。國王最親近的大臣必須從貴族中挑選,他們的子女要接受王室的教育。今天,我們似乎驚訝於這樣的要求可以被描述為對時代的無知。大革命旨在清算貴族。壹旦節奏開始,許多貴族未經審問就被送上斷頭臺。那他們當初為什麽那麽霸道,不請求原諒,反而吹噓增強特權?
這壹舉動也可以用非個人關系來解釋:
陳情表也是壹個法律程序。第三級會議結果是國王和他的臣民之間的對話。當然,國王要求各級代表壹致決定收稅,後者借此機會把形勢更上壹層樓。既有權力又有義務,既有義務又有權力,都是符合封建制度的。只是會議分三級,會議的召開蒙上了階級鬥爭的陰影。
各級代表由地方單位選舉產生,其程序各不相同。壹般都要經過三四次初選和連任。因此,代表只能被視為地方單位授權參加,而不是以個人意見參加國家事務協商。經過這樣的安排,各個地方單位的選舉人也覺得自己成了壹個民意組織,責無旁貸,除非他們的階級和地方陳情表得到答案。所以以巴黎為首,這個地方不僅是首都,也是時尚人士討論政治的沙龍,出了很多期刊和小冊子,煽動革命情緒。此後,巴黎的407個“選舉人”在選舉出三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後經常開會,巴黎公社和國民自衛軍就是從這次選舉人會議中產生的。這些機構和組織,以及巴黎政客經常聚會的俱樂部,成為策動革命的基本力量。後來他們不僅維持秩序,還策動暴民。其他地區的情況也差不多。1789年巴黎暴動之初,舊制度派來的諸侯紛紛出逃,政府組織已經崩潰。城鎮普遍遵循巴黎的方法,除了傳達國民議會的法案,不再接受國王管轄下的行政系統的指揮。
因此,舊制度的弱點是局勢失控的主要原因之壹。這種情況也使法國大革命和俄國十月革命彼此接近,但不能與德國的統壹運動相提並論。1789,14年7月4日,巴黎人民第壹次沖進傷兵大樓,獲得了32000支火槍。然後他們進攻巴士底獄,目的是獲取武器和火藥,解除這個堡壘對巴黎市民的威脅,而不是所謂的解放囚犯。消息傳到各處,許多城鎮和村莊都響應了,農民們攻擊了貴族要塞。
為簡單起見,大革命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從1789年5月三級會議開幕到1792年8月,歷時三年多,目的是建立君主立憲制。1792年8月,路易失去全部職權,革命由溫和走向極端,最終以恐怖統治(簡稱恐怖恐怖)告終。後來因為“熱帶反應”結束,持續到7月,1794,後期也持續了近兩年。此後,拿破侖以1799 11的6月兵變奪取政權,期間5年多只能算是鞏固期。
三級會議召開時,三級代表約600人,壹、二級代表約300人。起初,國王和議會堅持按照1614的先例,在三個層面進行討論和表決。如果壹項法案獲得兩級批準,它將獲得通過。顯然,國家制度是不可能改變的,也就是說,方針政策是很難改變的。因此,第三級代表主張全體代表共同協商,集體投票。在這壹主張下,三級會議成為“國民議會”,後來稱之為“制憲會議”,制憲會議參與形成的代表政治機構稱為“[legislative Assembly],加在17965438+。以上都與革命後期的“[國民大會]”不同)。由於國王封鎖了議會的場所,這些代表聚集在凡爾賽宮的室內網球場,還鼓動壹些代表下層僧侶和進步人士的貴族參加,擔心國王會武力鎮壓,與會者簽署了誓詞,表示不達到目的絕不散去。其中提到,國民大會的召開旨在“起草憲法,賦予國家新生,確定君主制的正確原則”。
以這種方式開始革命的過程。眼看局勢失控,路易十六下令壹、二級代表作為壹個整體參與。他的讓步不是基於開明的意見,而是基於內外威脅,巴黎感到糧食恐慌,不知道國王意欲何為。他把部隊集中在巴黎內外,防止暴民做出愚蠢的舉動,保護國民議會的安全。然而,所謂的暴民壹旦組織起來,實際上就成了革命的群眾力量,成了國民議會中某些代表的護身符。
五月五日召開三級會議,六月二十日有網球場宣誓,六月二十五日組織巴黎公社,七月14攻占巴士底獄。17年7月,路易十六到巴黎旅遊,希望安撫民眾。10年6月5日,巴黎仍有6000多名街頭婦女手持標槍,手持雙槍在雨中穿行。在身後兩萬名國軍成員的支持下,國王和王後被迫從凡爾賽搬到巴黎的杜伊勒裏宮。兩周後,國民議會在巴黎召開會議。從此,彼此都在巴黎群眾的陰影下。巴黎公社指揮下的群眾或暴民,擁有影響未來國家事務整體進展的權力。
這些事跡至今沒有確切的解釋。也就是巴黎的騷亂和婦女示威,明顯是經過策劃和主持的。他們是誰?最初的目的是什麽?雖然歷史學家有自己的猜測,但這是當今國王的遠房叔叔杜克·奧爾良自己想成為立憲君主,也可能是以賽亞和米哈博預言的。甚至有人懷疑,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壹戰成名、如今被選為國軍司令的老佛爺是最有可能的受益者。也有幾個報紙作家被指控煽動這壹倡議,但沒有人拿出可靠的證據。總之,從個人的觀察來看,很難寫出確定於此的歷史。
並且在1789,收成不錯,糧食問題壹度解決,緊張的空氣得到緩解。那為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還未展開,內戰和斷頭臺上不斷的流血事件三年後依然發生?
國民議會決定接管寺廟的財產,廢除什壹稅,解除各種封建義務,無條件廢除個人義務,並以成本價贖回土地義務。通過了《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其中第壹段宣稱“凡人從出生到現在,始終享有自由和平等權利,只有在同樣的功利條件下,才會產生社會差異”。此外,這些權利被列為“自由、財產權和反抗壓迫的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法尚未頒布,新憲法將公民分為“積極公民”和“不積極公民”。前者納稅最低,享有選舉權。1791年召開的立法會議就是按照這個程序產生的,其組織形式是壹院制,所以沒有貴族和平民之分,更不用說僧侶了。國王對立法議會通過的法案有有限的否決權(立法議會每兩年召開壹次,國王可以兩次否決同壹法案,因此否決有效期為四年)。為了解決當前的財政問題,政府決定發行壹種叫做“assignats”的紙幣,以沒收寺廟的財產作為擔保。
看起來這些條款中包含的改革內容極其廣泛,步驟溫和且有所妥協。這樣的計劃為什麽不能化敵為友?它肯定有問題。
廢除封建特權在國民議會經過詳細審查和審議後沒有通過,但少數有預謀的人決定下午5點(1789年8月4日)開會,會議延長到淩晨2點才能表決,辯論程序也提前安排好了。像這樣壹項重要的改革必須得到大多數有關人士的認可並積極實施,這樣才能克服技術上的困難。但實際上立法時,都希望其行動像“魔術”壹樣,所以宣傳成分多,實際效果少。此時,法國殘存的封建因素整體上還看不到,而是滲透到農村的各種經濟生活中,如帶有特權的“威望”;在許多情況下,個人義務和土地義務是不可分的;許多封建特權來自占領,而另壹些則來自契約。即農民付出20年、25年的代價贖回,在技術上是有難度的。而且有的地已經租給別人了,不知道誰能占了便宜。領主們用的借口是,除非有贖金,否則特權不變,各地情況不同。因此,國民議會的壹項法案只產生了成千上萬的爭議。壹些農民為了法案給的利益壹直鬥爭到1793,情節是壹種“真正的內戰”。
沒收寺廟財產,廢除什壹稅,看似容易,後來牽扯更多。由於主教和住持失去了收入,國會決定支付他們,所以所有的宗教人員都成了政府雇員。這時因為全國的行政區都進行了整理(指上壹節法國各省的中央政府和邊境地區的區別),國家版圖根據全國的山川河流劃分為面積大致相等的分區,於是舊主教區被取消,新主教區與行政區重疊。在政教合壹的政策下,國民議會於1791年通過了《神職人員民事憲法》,規定主教由選民選舉產生,而不是由教皇認可,所有僧侶都要宣誓效忠國家。壹位現代作家認為這壹行動“中斷了整個國家的統壹,內戰開始了”。
非信徒很難掌握其中的奧秘。羅馬教會是根據基督對保羅的委任而誕生的。幾千年來,主教們壹直被告知神已經向人們發出了命令。許多宗教人士認為減少主教人數和改變他們的管轄權是不合適的。因為從神學的角度來看,這些措施玷汙了他們神聖使命的根源。至於向人類政府宣誓,相當於把所有主教和住持都變成了政治導師。有些僧人比較哲學,認為服主和民政可以視為兩條路,但很少有人贊成宣誓。在160名主教中,只有7人進行了宣誓。後來教皇痛斥“組織法”,加深了法國內部的分裂。愛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