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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在中國是如何發展的?

從早年受前蘇聯《國家與法理論》的影響到改革開放以來西方法學的影響;從20世紀80年代的法理學更新到90年代的法理學範式轉換,再到20世紀中國法理學的文化自覺,法理學作為壹門學科正在逐步形成、更新、發展和成熟。近年來,學術界對權利、法治與社會和諧和科學發展、法治與民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和社會主義憲政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法理學發展概況

法理學是研究壹般法律理論的基礎學科。它為法制建設和部門法提供理論指導,也廣泛應用於政治學、哲學、社會學、倫理學等領域。因此,在法學發展史上,法理學始終是壹門處於“主導”地位的傳統學科。

法理學研究的壹般理論主要是關於法的存在、概念、演變、結構、運行和法律方法論的基本原理和原則。在不同的時代和國家,法理學的研究重點、表現形式和發展水平是不同的。壹般來說,法理學在西方有壹個較長的發展時期。西方法學經過長期演變,形成了自然法、分析實證主義法和社會法並存的局面,出現了歷史法學、經濟分析法學、法律人類學和批判法學等眾多流派。西方法理學在某些方面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出現了壹批世界性的經典著作,對當代各國法理學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近幾十年來,西方法學自啟蒙運動以來壹直沿著現代化的道路繼續發展。在深化人權、法治、憲政、法的概念等基礎理論研究的同時,也呈現出跨學科和壹些“後現代”的特征,出現了法與經濟學、法與社會、法與文學等新的學術研究運動。與此同時,法理學在國際法領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中國法學有自己的發展道路。中國古代有豐富的法律思想,對法律的起源、特征和功能的理解和解釋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總的來說,中國古代法律思想受傳統文化特別是倫理道德的影響很大,法理學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尚未形成。自19年底以來,中國學者開始以新的觀點、術語和方法探索法學的壹般理論,並逐漸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法理學。1949新中國成立以來,法理學的名稱從“國家與法的學說”到“法學基礎理論”,再到“法理學”。法理學的研究不斷更新和發展,學科體系逐漸充實和完善。

建國初期,法學研究者積極探索新中國法制建設的壹些原則和方針,確立了法律的起源、本質、功能、歷史類型、發展規律、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法律與政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理論。當時法學研究受前蘇聯“國家與法的理論”體系的影響很大。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法理學經歷了恢復、更新和深化發展階段。中國法學家除了繼續研究法學基礎理論外,還重點研究了民主與法制、人治與法治、法的階級性與社會性、法制與法制、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法律發展、人權、權利與義務、市場經濟與法治建設、公法與私法、法治與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憲政等重大理論問題。這些研究和討論,壹方面更新了觀念,提高了認識,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起到了重要的引導、示範和推動作用,其中壹些研究和討論引起了國際學術界的關註;另壹方面,推動法理學研究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體系、價值體系和方法論體系,從而初步形成具有中國風格的獨立學科體系,奠定和鞏固法理學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基礎地位。

建國以來,與我國社會的發展壹樣,法理學也處於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從早年受蘇聯“國家與法理論”的影響,到改革開放以來的西方法理學;從20世紀80年代的法理學復興到90年代的法理學範式轉換,再到20世紀中國法理學的文化自覺,法理學作為壹門學科正在逐步形成、更新、發展和成熟。近年來,關於中國法學的知識體系、價值體系和方法論體系的討論也是法學研究的熱點問題,這方面的著作、評論和會議也不少。

1.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與建設

2004年4月,中央召開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實施會議。編寫國家法理學教材也是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的壹項重要工作。2007年,《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理學》教材編寫大綱基本確定。大綱內容包括:法的概念和本質,法的產生、發展和歷史類型,法的價值、淵源和效力,法律關系,法律行為,法律責任,法律技術,法理學的對象、歷史和發展,中國社會主義法及其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關系。從內容上看,《法理學大綱》既涉及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壹般原理,又吸收了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理學的研究成果。它還與現實的法律制度和依法治國方略密切相關,體現了在堅持發展、結合實際的馬克思主義指導下與時俱進的特點。目前《法理學》教材正在編寫階段,關於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的大型課題也正在展開。

2.文化自覺與中國法學的主體性

在晚清以來的現代化進程中,中國傳統文化在中西文化的比較中受到了強烈的貶低和批判。在很長壹段時間裏,中國的現代化是以破壞和摧毀本民族的傳統文化為代價的。在壹種將中國文化視為“前現代文化”和“文化滯後”的扭曲文化觀的支配下,中國的學術話語權長期處於被動地位和斷章取義的狀態,以至於中國法學壹度被評價為“幼稚”。近年來,中國法學的文化自覺和主體性越來越明顯。有學者稱之為“文化主體意識”。在近幾十年發展的歷史背景下,可以說中國法學正在逐漸脫離前蘇聯國家理論乃至西方法學的支配和影響,正在努力尋求和發展自己的主體性。在這種趨勢下,學者們基本上是在全球化的開放條件下,在與西方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尋求中國法學的主體性。國內壹些學者正逐漸自覺地沿著中國文化的道路探索和探討我國的法理學。這種趨勢是符合時代潮流的。2004年,中央在《關於進壹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中,多次提到“繼承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傳承民族文化”。2006年,《國家“十壹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五千年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巨大貢獻,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民族血脈傳承的精神紐帶,是中華民族面對嚴峻挑戰和各種復雜環境而屹立不倒的力量源泉。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進壹步強調要充分認識中國傳統文化,“弘揚中華文化”。從這個角度看,中國法學的主體性與民族文化意識不謀而合。

3.中國法學的政治性和科學性。

有些學者強調中國法學的文化自覺和主體性,也有些學者強調中國法學的政治性和科學性。近年來,法律學者加強了對法律職業的研究。有學者主張構建“法學家的法理學”,強調法律學者要有法律專家的“對法律的觀察和思考方法”。與這種對合法性的強調略有不同,壹些學者突出了法律的政治性,另壹些學者則試圖將國家和政治重新置於法理學思考的中心,提出了從“法律人的法理學”到“立法者的法理學”的轉變。從發展趨勢來看,未來法理學可能會更多地受到政治哲學的影響。隨著近年來政治哲學和社會理論在學術界的興起,法律和政治哲學以及法律和社會理論將成為重要和前沿的學術領域。中國法理學的科學性體現在社會科學方法的運用、實證研究和實證研究在法學中的運用。中國有學者認為,隨著我國社會的變遷,中國的學術也在從傳統的人文學科向現代社會科學轉變,因此未來有必要推動和加強中國法學的實證研究。中國法學確實需要社會科學方法。十幾年來,壹直是壹些法學學者做深入調查研究的方向。但是,強調社會科學的應用並不壹定意味著人文學科的衰落。對於中國法學來說,正如社會學方法需要補充和加強壹樣,社會理論或社會哲學實際上也需要加強。因此,有學者提醒學術界,要對社會科學方法的應用限度給予應有的關註,以避免社會科學方法最終成為學術上的“修飾”。

考慮到現代化進程中的世界因素和中國因素,現階段中國法學普遍面臨三大問題。首先是對現代化的推進和反思。現代化在帶來物質文明進步的同時,也帶來了政治、法律、文化等諸多需要反思的問題。因此,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社會出現了後現代主義,對現代化進行反思。對於正在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在進壹步拓展權利、法治、民主政治等研究的同時。,中國法學也需要從基礎理論層面對壹些現代法律觀念和傳統文化觀念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未雨綢繆地考慮“後現代性”問題。第二是全球化。從“現代化”理論到“世界體系”理論再到“全球化”理論,反映了現代化進程的深化和世界範圍內權力關系的新變化。法律與全球化是中國法學目前面臨的壹個前沿問題。從西方法理學的角度來看,法律與後現代主義、法律與全球化理論也是目前比較前沿的理論問題。三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大國,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然而,在近壹個半世紀的現代化進程中,傳統文化遭到了極大的破壞和激蕩。在現代化進程中進壹步協調“傳統”與“現代”的關系,繼承和弘揚傳統文化,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新的中國文化,彰顯法學的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是中國法學的緊迫任務。

重大問題研究

1右理論

權利是人類社會進入近代以來最耀眼的政治和法律現象之壹。時至今日,人權已經成為支撐世界舞臺的重要支柱之壹,幾乎成為世界各國政治和法律實踐的前提。改革開放以來,壹些學者主張在理論範式上從“階級鬥爭為綱”轉向“權利本位”,強調在權利和義務範疇上重構中國法學理論。目前,權利已經成為我國法學的壹個前沿話題。

近年來,法學界對權利的研究主要表現出兩個特點。壹是內容涉及面廣,更新更具體。比如有學者研究了結社權、學術自由、環境權、權利救濟、“動物權”、“自然權”。這些研究進壹步豐富了權利理論,其中動植物權利、自然權利等概念對權利理論的發展具有壹定的啟發意義,但這壹提法本身是否充分,仍需深入細致的論證。二是在理論上得到深化和完善。如果說該權利最初是在中國法學界帶著某種熱情和激情提出的,那麽它需要更深入、更細致的理論論證,以進壹步使該權利在中國政治和法律領域深入人心,並保持和鞏固其重要地位。有學者對“自然權利”進行批判,認為人權源於人性、德性和理性,也源於人的社會屬性。但也有學者認為,中國的傳統思維發展了自然權利的要素,但談治理的多以人為本,少以人為本,缺乏應有的抽象概念和具體制度設計。因此,要實現他源之人向本源之人的轉化,就應該在理論上把民權納入天道之性,在實踐上把民權落實到制度程序上,倡導民權的制度規範化。有學者提到,權利實現的途徑主要有兩種,壹種是法律途徑,壹種是社會途徑。有學者分析了現代社會人權與德性的關系,認為在現代化進程中,應註意“現代權利話語”與“現實利益話語”以及“現代權利話語”與“傳統德性話語”的協調。此外,法學界壹直在討論權利的概念和權利的沖突。總的來說,雖然近年來關於權利的著作很多,但是權利的壹些基本理論,比如權利的道德基礎,仍然需要深入研究。

2.法治理論

從近幾年的討論來看,法治仍然是我國法理學的基本理論問題,而且是與現實相聯系的。關於法治的理論探討包含了壹些新的內容,呈現出新的趨勢。

第壹,法治與社會和諧和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堅持科學發展,是近年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決策。這些判決對法治及其走向意義重大。從建國以來的法制建設歷史來看,從50年代中後期到70年代後期,法制在中國是被忽視甚至嚴重破壞的。到70年代末,在撥亂反正之後,法制得到了重視和加強。到90年代中後期,依法治國被確立為治國方略,法制建設進入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時期。在這三個歷史時期,重視和加強法制是對忽視和破壞法制的糾正,實行依法治國是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理念的發展和深化。社會和諧與科學發展的提出,進壹步對法制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為法治理論研究指明了新的價值取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和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這些要求不僅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而且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之外,還提出了壹些與人自身密切相關的價值要素。這些為從目的論和價值論上進壹步思考法治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第二,法治和民主。為了紀念依法治國十周年,法學界在2007年再次展開了深入的法治理論探討。在這些討論中,法治與民主的關系成為焦點問題。問題的核心在於:實行法治是否必須相應地推進民主?這壹問題的爭論與近年來壹些學者對民主普遍性的懷疑密切相關。有些學者否認民主具有普世價值,有些學者則以民主實踐的某些弊端來批判民主,如暴政、腐敗、不利穩定等。受這些聲音的影響,壹些學者把法治和民主對立起來,或者把法治和民主視為兩條不相關的路徑,認為法治和民主沒有必然聯系。歷史上有沒有民主的法治,中國應該走法治而不是民主的道路。也有壹些學者傾向於將民主與法治融為壹體,法治先於民主,或者減緩民主,強調民主政治必須在法治的框架下,特別是在法治的約束下有序進行。鑒於這些觀點,壹些學者從歷史的角度強調了民主與法治的結合。歷史上,中國古代有法制而無民主政治制度,使得法律成為治理人民的有力工具,卻難以成為制約和規範政治權力的有效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壹段時間裏,中國出現了壹種拋開法制搞民主的做法,導致了劇烈的社會動蕩。鑒於這些離開民主去搞法制,離開法制去搞民主的經驗教訓,有學者強調民主與法治要結合、促進、補充。

第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近年來提出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也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關註。近兩年來,壹些學者對社會主義法治觀的概念、特征、歷史背景、基本內涵和具體要求進行了探討,壹些理論刊物也就此發表了壹些理論論述和長篇論文。目前,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壹些大型課題也正在展開。

3.法治與社會主義憲政

法治和社會主義憲政是深入研究法治必須觸及的兩個更深層次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探索法治的規律和原則是近年來法學面臨的重要理論課題。如果說法治更多地涉及國家層面的政權與法律的關系,那麽法治更多地涉及政黨活動、國家政權與法律的關系。正如人與法和法治的關系比公民、國家政權與法的關系更復雜壹樣,政黨、政權與法的關系也比國家層面的政權與法的關系更復雜。法治正在成為壹個需要深入探討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近年來,壹些學者對黨的執政和黨的領導的概念進行了區分,壹些會議也討論了依法執政的壹些方面。但是,關於依法執政的壹些基本理論和實踐問題,如政黨與人大的關系、政黨與司法機關的關系、政黨與憲法和法律的關系、執政、行政、政治與法律的關系等,還需要進壹步深入研究。

近年來,在依法治國的討論中,另壹個經常被壹些學者強調為法治發展目標的概念是社會主義憲政。談到憲法和法律改革,壹些學者根據世界憲法史的經驗,指出了從“革命憲法”到“改革憲法”再到“立憲憲法”的歷史性轉變。根據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法制歷程,有學者認為,中國的法制建設經歷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階段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制階段,目前正進入憲政發展的高級階段。有學者認為,更具包容性、更具解釋力、更接近國際通行做法的社會主義憲政理念,可以將“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起來。也有學者認為,法治中的“法”其實包括憲法,所謂的憲政、憲政其實也包含在法治的概念中;另壹些學者認為,憲法和法律的存在並不意味著憲政和法治的存在。憲政比法治有更深的內涵,對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有更高的要求。

中國法學近年來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面臨壹些困難和問題。比如,在世界法學的大背景下,擺脫蘇聯或歐美法學理論的統治,創造具有世界和歷史意義的中國法學,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國法學在對外交流中的平等對話能力仍有待加強,對外交流方式有待進壹步改進;與西方法律資源相比,中國傳統文化資源受到的關註較少。深入透明的基礎理論研究仍顯不足,深入的實踐實證研究有待加強。這些都是中國法理學未來發展需要進壹步加強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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