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載於《法學家茶館》第壹輯。
我從事刑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已經半個多世紀了,但是我從來沒有寫過我是如何喜歡這個學科的。
說來話長。在老家(浙江省玉環縣仙蝶村)讀小學的時候,聽說父親在上海當“官”。至於他是個什麽樣的官員,我就不知道了。後來我大了壹點,才知道他是上海特別行政區地方法院的書記員。這件事多多少少在我腦子裏打上了烙印,覺得自己是“法”的孩子,自然和“法”字有關系。當然,當時我對“法”壹無所知,但我很有感觸:法院就像古代的衙門,打官司在那裏,打官司還得去法院。後來去溫州讀中學。從初中到高中,我看到法院門口掛的牌子,也看到很多律所的牌子。報紙上也有壹些相關報道,我升學的願望就形成了。我決心將來進入大學,報考法律系。
1947高中畢業的時候,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的。我報考了南方三所著名大學的法律系,分別是浙大、復旦、武大。還好我考上了。因為父親當時在杭州工作,在杭州地區法院擔任法官(也就是審判員),我想借父親的“光”讓自己以後找工作更容易,同時也想讓自己的生活更方便,所以選擇了浙大法學院法律系學習。
當時浙大法學院院長是李浩培。李先生是浙江大學校長竺可楨先生聘請的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先生早年留學英國,是我國著名的國際法專家。巧合的是,在我入學後的第壹個學年,教授《刑法總則》的正是李老師。據李老師說,他當時沒有聘請刑法學教授,所以親自上陣,也講了壹輩子這個刑法學課。李老師的講座分析細致,條理清晰,表達優美,給了我強烈的震撼,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我已經很佩服他了,此時更是肅然起敬。在所有的課上,我最喜歡的是李老師教的刑法課。刑法的對象明確,體系完整,內容生動,邏輯嚴密,所見所聞非常貼近現實生活,聽起來枯燥乏味。於是聽了李老師的這門課,我暗暗下定決心:好好學習刑法這門課。當時我就隱約意識到,以後選擇職業可能就是這方面了!
我上大學後,父親曾對我明確表態:“不管我有什麽困難,我壹定供妳大學畢業。”至於妳畢業以後是出國留學還是成為大學教授,就看妳自己了。“這段話給我留下了難忘的印象。首先是激勵我好好完成大學學業。這種強烈的願望在下面壹件事上表現得尤為明顯。杭州於1949年5月解放,浙大法學院被當時的省軍管會文教處撤銷(大概與廢除舊的“六法全書”有關)。李院長和我們同學都說看不懂,但是也很無奈。學生在接受短期培訓後,參加了當時省內舉辦的人民幹部學校,以便從事革命工作。但我堅持讀完大學。自從浙大法學院宣布撤銷後,在李浩培教授的幫助下,我想盡辦法轉到北大法律系繼續深造。在解放後的北京大學,我接受了革命傳統、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法學專業的教育,其中還聽了著名刑法學家蔡叔衡教授的刑法課和黃覺教授的刑事政策課,進壹步提高了我對刑法的興趣。
1950年,新中國第壹所新正規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成立,聘請了大量蘇聯專家授課。這對我有很大的吸引力,讓我著迷。1951我7月從北大畢業,法律系領導要求分配誌願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提出要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刑法學研究生。法務部領導通過研究滿足了我的願望。就這樣,從8月1951,我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刑法學研究生。在為期兩年的研究生學習中,我接受了來自前蘇聯的貝斯洛娃、達馬亨、尼科爾·拉耶夫和科爾金四位專家的專業教育,對刑法有了更加全面、系統和深入的了解,對研究的興趣也越來越濃厚。這為我的專業思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我反復琢磨,我和刑法結下了不解之緣,恐怕從此只能吃這碗“飯”了。果然,我研究生畢業後,被留校任教,壹幹就是50年。我從壹個年輕人變成了壹個老人,現在還是“老古董”。
回顧我的歷程,我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第壹,父親的諄諄教誨激勵我完成大學學業,我沒有辜負他的遺願;第二,李浩培教授的講座讓我對刑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決定了我的人生方向;第三,三本大學(浙大、北大、人大)的教育奠定了我的專業基礎,讓我念念不忘母校的恩情。就我而言,我就是傻。壹直在找刑法,壹直在執著的追求。我的專業思維自始至終沒有動搖過。我不想當官,也不想做生意,所以我想做壹個合格的教授。普通人,沒資格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