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統計和報表。及時制作並上報規範的統計報表,每月對法官辦案情況進行壹次準確及時的統計,並上報主管院長和庭長。及時統計辦案進度和法官辦案情況,向主管院長和庭長報告。”對於這壹點,這是每個商業法庭的工作。好像沒聽說這壹塊也是分給店員的。不要那麽看得起店員。妳還在工作。店員已經夠累了。
“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特別是當事人的陳述,盡量用原話記錄。比如被告說“我很煩”,那麽妳最好不要把他們錄成“我很生氣”,因為根據每壹方的身份和素質,用詞可能不壹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妳想多次聽到他們,妳可能會懷疑當事人是否做過這樣的陳述。另外,平時做課堂筆記的時候不要用縮寫或者符號。需要逐字記錄,尤其是當事人的發言。”我建議妳永遠不要記錄妳說的話。不是每個晚會都這麽有條理的,妳要學會總結,不然評委看不懂妳做的記錄,會影響妳自己的季度得分。
其次,我不知道妳小哥哥是什麽學歷。如果不是因為法碩或者他的本科專業,我是不會擠進去的。基層法院都可以。高等法院人才濟濟,沒有壹定的技能是不可能留下來的。即使留下來,也沒有前途,也當不了法官。
如果他已經下定決心,那就讓他先做好吃苦的準備。法庭房間不壹樣,勞動強度不壹樣。我希望他能分到壹個更輕松的球場,這樣就不會每天加班到八點,也不會在家吃壹日三餐。
工作職責,每個法庭室不壹樣,但差別不會太大。
北京市人民法院書記員職責(試行)
書記員應當履行以下五項職責:
壹是處理庭審準備中的日常工作;
二是檢查庭審參與人員的儀容儀表,宣布法庭紀律;
第三,對案件的審理過程進行相關記錄;
第四,案卷的整理、裝訂和歸檔;
第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
壹、刑事庭書記員的職責(由於重復較多,僅以刑事庭為例)
(壹)送達起訴書和附帶民事起訴狀。
受理案件後,確認被告人是否變更羈押,起訴書副本及所附民事起訴狀是否送達被告人。起訴書副本和附帶的民事起訴狀應在開庭前至少十天送達被告。
(二)辦理委托或指定辯護事宜。
確認被告人是否委托辯護人,如果有,聯系辯護人來院提交委托手續和律師事務所的函件,閱卷。沒有指定辯護人的,在與家屬聯系後不予指定,但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指定辯護人的,應當填寫律師委任書,及時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確定辯護人後,通知他盡快辦理手續,看報。
(三)負責接待辯護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相關訴訟參與人查閱案卷。
(四)依法協助法官調查、收集、核對相關證據。
(五)協助法官辦理委托鑒定、定價、查封等事項。
(六)協助法官辦理逮捕、取保候審、釋放等法律程序和事項。
(七)負責核對、接受公訴機關隨案移送的被盜證據和贓款,並辦理相關手續。
(八)負責案件審理的準備工作。
院內開庭、提審、談話或宣判日期確定後,應提前三天到法院登記,辦理公告手續,向公訴人、辯護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他相關訴訟參與人送達出庭通知書,並到法警支隊辦理被告人還押手續,做好法庭設備調試和法庭布置工作。
開庭、提審、談話、宣判當天,最遲應當提前十分鐘到達法庭,將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連接到法庭,查明出庭情況,安排旁聽人員,宣布法庭紀律,辦理其他法庭準備工作。
(九)負責法庭審理、聽證、談話和判決的記錄。
1.在院內開庭、提審、談話或宣判時,必須使用計算機(速錄儀)進行輸入和打印,計算機(速錄儀)輸入和記錄應同步進行。
2.如果電腦(速度記錄儀)出現故障,要向審判長申請臨時休庭,盡快排除故障。故障不能盡快排除的,經審判長同意,可以用筆記錄。
3.外出庭審、提審、談話或宣判時,如果沒有電腦(速錄儀)輸入打印上述筆錄,可以用筆記錄。
4.法院在院內作出的聽證、訊問、談話或宣判等筆錄,要按照固定的筆錄模板錄入,內容要全面準確。休庭後,應當及時對筆錄進行整理、校對,並於當日交案件承辦人和當事人閱簽(特殊情況經審判長批準,可以在休庭後三日內交案件承辦人和當事人閱簽),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更正,並由案件承辦人附卷。
5.聘用制書記員記錄的上述筆錄,應當在案件承辦人和當事人閱簽後的次日,連同記錄資料上傳至聘用制書記員管理中心審核。
(十)負責案件審查記錄和各種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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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的各種舉報筆錄也必須用電腦(速錄儀)錄入打印,內容要客觀、詳細,包括舉報、討論案件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參加會議的人員等。法官報告案情(詳見庭審報告),法院、院長或審判委員會的意見、報告結果或決定,由案件報告人簽字後附於辦案人員。
(十壹)負責印制報告提綱、庭審報告和各種法律文件。
(十二)對審理期限內不能審結的案件,負責延長審理期限。
申請延長審理期限和批準延長審理期限,至遲應當在案件到達審理期限的七日前辦理。
(十三)負責案件的結案、計算機錄入和法律文書的送達。
案件審結後,應及時填寫報案卡,將結案情況和法律文書輸入電腦,就算結案報告。並在指定期限內將裁判文書送達公訴人、辯護人、訴訟參與人及其家屬和有關單位。
(十四)負責申訴、復查案件的移送。
案件宣判後,當事人上訴的,應當及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公訴機關,並在上訴期屆滿後盡快打印結案審理報告,填寫上訴移送書和被告人變更羈押證,整理裝訂卷宗,連同上訴狀、庭前卷宗、正反卷宗、裁判文書、審判報告壹並移送高院。
死刑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在上訴期屆滿後盡快打印結案審判報告,填寫復查移送書和被告人交換卡,整理裝訂卷宗,連同預審卷宗、原審卷宗、副卷、裁判文書、審判報告壹並移送上級法院復查。
(十五)負責二審和減刑、假釋案件審結後的相關手續。
二審、減刑、假釋案件審結後,除及時申報、電腦錄入外,還應填寫案件有效信息卡和撤訴函,連同預審卷宗、壹審卷宗或減刑、假釋卷宗以及提交壹審法院或報送機關的裁判文書壹並報送。二審宣判不方便的,應當填寫委托書,委托壹審法院公開宣判。撤書後,應當及時將裁判文書送達相關訴訟參與人和預審機關、原公訴機關、壹審法院和市檢分院。
(十六)負責執行死刑案件的相關程序。
涉及死刑的案件,執行日期確定後,應及時打印通知書,填寫死刑票、家屬通知書等。,並連同壹、二審裁判文書,於死刑執行的前壹日送看守所辦理執行手續。執行死刑當日,應當制作死刑認定和執行筆錄。執行完畢後,應當制作死刑執行報告,連同刑場屍檢報告壹並提交高院,並填寫領取骨灰通知書,送達罪犯家屬領取骨灰。
(十七)負責移交和執行犯罪分子的證據和贓款贓物。
裁判文書生效後,應當及時填寫罪犯執行通知書和罪犯登記表,連同壹、二審裁判文書和起訴書副本壹並移送看守所執行。案件涉及贓物、物證、贓款或者民事賠償的,應當及時填寫移送執行號,連同查封財產清單和壹、二審裁判文書壹並送交立案庭執行。
(十八)負責預審卷宗的組卷。
(十九)負責檔案的整理、裝訂和歸檔。
裁判文書生效後三個月內,在送達回證和各種回執齊全後,將案卷進行整理、裝訂,送交檔案部門歸檔。
(二十)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與審判業務相關的任務。
沒有電子版。我是按照原文壹字不差地打出來的。希望不會辜負我的苦心,不過今年新進的文員都已經到位了。我不知道妳弟弟為什麽還沒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