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雲南省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雲南省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法律主觀性:

2018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房產稅在下列地區征收:城市以市轄區(含郊區)的區域範圍為準;二、縣城按縣級行政區域(含郊區)的區域範圍劃分;三、建制鎮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轄區劃分,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四、工礦區是指非農業人口二千人以上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商業發達的工礦區。征收房產稅的工礦區,必須經省稅務局批準。第三條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產權糾紛未解決的,由財產保管人或者使用人支付。前款所列的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房地產托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第四條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壹次性扣除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房地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賬簿中記錄的房地產原值。納稅人未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記錄,不動產原值不真實、無原值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同期同類不動產核定。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五條房產稅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稅率為12%。第六條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占用的財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4.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社會舉辦的房屋;五、個人使用的非經營性房地產;六、經有關部門批準屬於危房,不準使用的房產;七、經財政部門和省稅務局批準免稅的其他房地產。第七條對少數民族地區、山區等地區的部分新建鎮,因經濟不發達、住房條件差,縣人民政府要求延期征收的,經縣稅務局報告,經省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征收房產稅。第八條除本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以向納稅人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縣(市)稅務局批準,酌情給予定期減免稅。第九條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市、縣稅務局規定。第十條納稅人應當自本細則施行之日起兩個月內,將現有不動產的位置、結構、幢數或房間數、面積、原值或租金等情況如實向所有人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登記。經登記後,納稅人變更地址、新建或購置不動產、產權轉移、增建房屋、增減改建原值、出租或經營免稅不動產的,應自變更、竣工、購置、轉讓、增建改建、出租或經營之日起2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第十壹條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細則第十條規定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稅收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辦理。第十二條房產稅由房地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第十三條本規定由廣東省稅務局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細則自6月1987 65438+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nbsp房產稅在以下區域征收:壹是城市以市級行政區域(含郊區)為區域範圍;二、縣城按縣級行政區域(含郊區)的區域範圍劃分;三、建制鎮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轄區劃分,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四、工礦區是指非農業人口二千人以上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商業發達的工礦區。征收房產稅的工礦區,必須經省稅務局批準。

  • 上一篇:法律專員主要職責的說明
  • 下一篇:福建的師範大學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