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

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

高空墜物是民事糾紛的特例,尤其是因為高空墜物通常發生在涉及大多數人的建築物內。如果是擱置物品或懸掛物墜落傷人,建築物的負責人應承擔責任,但遵守無過錯推定原則。那麽關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麽內容呢?壹、高空墜物的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壹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倒塌、脫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本條規定適用於從高層建築上墜落的物體造成的傷害。作為具有特殊侵權性質的民事糾紛案件,責任人是客體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客體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列為被告。司法實踐中,當客體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確時,容易解決,不會產生爭議;但是,如果不能確定該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該條的適用將會遇到困難。在上述案例中,二樓以上住戶全部被列為被告,無論是原告起訴還是法院判決,都是不得已而為之。1.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路過,被樓上的墜物砸傷,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證明。剩下的就是蓋樓車主證明他們沒有扔東西。未提供證據或者未找到實際拋物的,走廊所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對被砸人的負責。因為被砸人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業主投擲了拋物,要求被砸人舉證不現實,所以適用舉證倒置。2.如果房子是出租的,房東和承租人會得到同等的補償。承租人是房屋的實際居住人,對房屋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它可以預見和防止玻璃老化而不及時處理或通知房東。房東作為房屋的主人,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不履行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義務。所以高空墜物的責任原則是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是被高空墜物砸傷的,剩下的舉證責任由居住的所有人來證明。舉證責任倒置的原理是什麽?從上面可以看出,墜物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然後,我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什麽是證據倒置的原理。舉證責任倒置是指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證據證明,而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主要有以下六種情況:1、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我國專利法規定:“發生侵權糾紛時,發明專利是新產品的制造方法的,制造相同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制造方法的證明。”如果被告不能證明其產品的制造方法與專利不同,則推定其行為為侵權,應承擔敗訴結果。2.高度危險作業損害賠償的侵權訴訟。我國《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23條也規定:“能夠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舉證責任只能由被告承擔。3.環境汙染損害賠償訴訟。《民法通則》第124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的規定,汙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任何單位造成上述環境汙染,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也是壹種無過錯責任。但是,被告能夠證明環境汙染造成的損害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本人、第三人的故意或者過失行為造成的,被告不承擔責任。4.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懸掛物倒塌、脫落造成人身損害的侵權訴訟。根據《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責任。5.因飼養動物造成損害的侵權訴訟。我國《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6.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其他情形。根據高空墜物法律規定的內容,高空墜物砸人,造成人身利益嚴重損害的,與該行為有關聯的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如行為發生地建築物周圍建築物的居民,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可以免除責任。
  • 上一篇:輔警的工作怎麽樣?
  • 下一篇:各網站的個人信息保護中有哪些聲明條款?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