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高山已經做好了幾乎所有的準備:他給分公司打電話,問元旦假期前有沒有急事,人夠不夠;還向上級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道裏支行請假,說是要去北京看病,結果批準了。
然而,高山並沒有南下北京,而是向東飛到了加拿大。當地時間2月30日10,進入溫哥華。同壹天,他的好朋友和同案被告李、李東虎也從哈爾濱出逃,最終目的地是溫哥華。
5天後,2005年6月4日,65438+,新年假期結束後的第壹個工作日,宋河街支行爆發了巨額客戶存款案。第壹家找到失蹤錢款的公司是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高速)。該公司在宋河街的存款賬戶2.933億元,顯示只剩下7310000元,所有失蹤款項總額超過654380+0000000元,為2005年第壹大金融案件。出山逃亡沒有使用假姓名證件入境等手段。夫妻二人仍持中國護照,英文名字是簡單的漢語拼音“高山”和“李雪”。
高山在溫哥華保持了他壹貫的謹慎。到加拿大壹年後,他沒有和妻子女兒住在壹起。他深居簡出,沒有財產,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積蓄。全家人用壹個郵箱,家裏唯壹的車是藍色馬自達。他偶爾去路德教堂做禮拜;除了在壹所社區學校學習英語,他沒有任何外部聯系。在學校填“妳以後打算從事什麽樣的職業”這個問題的時候,高山寫的是“當壹名口譯”。
這不是高山的性格。出逃前,高山野心勃勃,結交三教九流,善於兩面討好。如果不是發生在5438年6月+2006年10月的壹場車禍,高山大概不會這麽快回到公眾視野。壹輛由中國人駕駛的藍色馬自達轎車與另壹輛汽車相撞。趕到現場的警察發現該男子並非車主本人,於是要求他提供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和家庭住址。這個人是壹座高山。
這是他第壹次向當局報告他的真實地址。高珊逃到加拿大後,與政府機構的第壹次官方接觸被記錄下來,就是從這次車禍開始的。
2007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在哈爾濱警方的陪同下,幾名加拿大警察在看守所會見了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以核實街支行的部分文件是否系偽造。據加拿大警方消息,中國公安部列出了申請遣返加拿大的經濟犯名單,高珊名列第五。
2月16日,加拿大邊境署和皇家騎警拘留了高珊夫婦,理由有四:高珊的移民申請表不真實;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資產;中國國內涉嫌案件被中國通緝,還有加拿大涉嫌洗錢活動。2005年6月4日,65438在中國銀行哈爾濱松江支行東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存款7億元不翼而飛。此時,分會會長高山已經悄然抵達加拿大。兩年來,這個案子逐漸浮出水面。從高官到小卒,已有20多人受到牽連,但主犯高山仍逍遙法外。
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移民局的女發言人Melissa Anderson說,高珊最後壹次進入加拿大的確切日期是65438+2004年2月30日,早在2002年,他的妻子雪梨就獲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在正式移民加拿大之前,高珊已經去過加拿大18次。
高山的妻子擁有愛丁堡大學的心理學碩士學位,這使她在申請移民時獲得了高分。高山族全家通過技術移民獲得加拿大國籍。事件發生後,高珊為什麽在眾多城市中選擇了加拿大的小城市溫哥華?
加拿大幅員遼闊,人口不多,移民政策相對寬松。只要承認雙重國籍,只要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就會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護,遣返難度較大。此外,中國和加拿大沒有簽署引渡協議,這使得引渡更加耗時。
奧根斯基告訴記者,北溫哥華的犯罪率極低。當地治安的主要問題是販毒和槍擊;像高山這樣的居民通常很低調,不會直接威脅到當地的安全,所以警方很難註意到。從本地發現外地貪官,是根斯基先生印象中的第壹例。“選擇這個地方作為藏身之處,說明他真的很聰明。”
高珊來到加拿大後,從未以個人名義買房買車,甚至不用以個人名義交水電費和房貸。兩年來,全家只靠租用郵局的郵箱與外界聯系,高山幾乎“化為烏有”。據住在高山家隔壁的壹位白人老太太說,高山家的女主人英語流利地道,但男戶主深居簡出,很少與鄰居交流。社區定期舉行壹些集體活動,但從未見過他參加。只有附近壹個基督教堂的工作人員說他見過壹座高山,說這個人好像是來朝拜的。
被捕後,高山反復強調生活貧困,壹家人全靠妻子的收入。雪梨在壹家名為“人生之路”的兒童中心工作,年薪3萬多加元(1加元約合6.5元人民幣);在高山學校就讀的福爾斯先生透露,溫哥華的移民英語課程收費從600加元到幾千加元不等。高山族的房貸每個月要花3000多加幣;再加上女兒的學費,家庭財務如何入不敷出,令人懷疑。
據悉,雪梨在2002年進入加拿大不久就買了壹套價值約50萬加元的房子,之後又在北溫哥華買了壹套價值30多萬加元的房子。高山被捕後,警方在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壹個以雪梨名義登記的保險箱內發現了總額約5萬加元的現金。努力和匿名都沒能讓高珊逃脫法律的制裁。
2004年2月30日65438,未持假證進入加拿大。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入境記錄上,明確寫明了這對夫婦名字的拼音:“高山”和“李雪”。中國警方只需要查閱各國的入境數據庫,遲早會得到隱藏在加拿大的重要信息。
2007年2月16日,高山在北溫哥華的家中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的官員逮捕,並被控在移民申請表中填寫職業。
加拿大移民局的法官Teyssler解釋說,高珊在2006年夏天卷入了壹場車禍。壹輛藍色馬自達汽車與另壹輛汽車相撞。車主不是高山,但根據司機提供的地址,高山進入了警方的視野。
但事實上,加拿大皇家騎警等多份資料顯示,高珊早在壹年多前就已經處於加拿大警方的監視之下。
為什麽加拿大不願意承認早期監控山脈?
“中國的監視很可能是因為加拿大政府的通知,如果我們承認這壹點,就意味著逮捕行動受到了中國的壹些壓力。”聯合國國際刑法改革中心高級顧問、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成分析道。
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人士透露,中國警方已經向加拿大通報了高山攜巨款潛逃的重大嫌疑,但加方認為證據不足。“事實上,由於各種因素,許多西方國家不信任中國的司法制度,在許多方面存在誤解。”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賈慶國分析。
高山被捕後也表示,不想被遣送回國。原因是中國的司法制度不夠透明。
據黑龍江司法界人士透露,2007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在哈爾濱警方的陪同下,幾名加拿大警察前往白城某看守所。東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老板張承認高山給他的銀行單據是偽造的,相當於自願提供高山。
2007年6月5438+10月,中國外交部和國際刑警組織北京辦事處正式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將高珊遣送回國受審。“那只是壹種形式。中國警方和我們就此案的溝通已經開始。”加拿大警方透露。在被捕後的第壹次聽證會後,高山和妻子緊緊地擁抱在壹起,嘴角依然掛著壹絲微笑。在出席移民局聽證會時,雪梨透露高珊最近脾氣不好,經常因為瑣事和自己吵架。
美國媒體報道稱,高山已經被警方監視了壹年多。門口總是停著車輛,出門都有人跟著。監控高山的警員曾透露,2月的壹天,高山拿著旅行包去火車站準備去渥太華。他在站臺上徘徊了很久,最後轉身回家。兩天後,加拿大移民官員和皇家騎警出現在他家門口,要求他“協助調查”。那壹刻,高山的表情並不意外,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2月18,移民局審理治安法庭,18公眾席已經被占滿,連門口都坐滿了記者。治安官Teyssler就是當年有條件釋放賴昌星的治安官。雪梨,41歲,開庭前雙手合十良久,仿佛在暗暗祈禱;在聽證會上,雪梨不時地按摩她的臉。
在北溫哥華住宅區,西彭德街1111號,是壹棟不起眼的兩層小樓。在墻外,經常有警察和媒體記者在附近徘徊觀望。墻內,山裏有壹家三口。
高山被捕時,他的妻子和女兒也被逮捕,然後被釋放。高山給女兒起了壹個獨特的名字:高山雪蓮。據高山的朋友說,這是希望女兒將來純潔無瑕。
高珊被捕後,有記者去拜訪雪梨和高珊雪蓮,但被婉言拒絕。接下來的幾天,記者們依然蜂擁而入,隔著窗戶拍照。幾天後,所有的窗戶都掛上了白色的窗簾。
高山被抓的那天接近中國農歷新年,臘月二十九、三十、初壹被拘留?警察不允許任何人參觀。
高山落網後,2月23日,與高山壹同逃往加拿大的該案另外兩名主謀李和李東虎也被加拿大警方抓獲。楊成指出,他們沒有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他們的賬戶被懷疑非法凍結,兩兄弟就沒錢打官司,很可能會在高山之前被遣返。如果他們回國後坦白,會讓高山的犯罪證據更加確鑿。加拿大皇家騎警也有證據顯示,兩人與加拿大高山佳有頻繁的財務往來。
也是在這壹天,移民局的治安官壹度同意釋放高珊,但要求30萬加元左右的保釋金,但隨即改變主意,拒絕保釋。移民局發言人弗格森解釋說,拒絕保釋的原因是懷疑高山用於保釋的30萬加元屬於犯罪贓款。
高山想留在加拿大,理由是回國後可能會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加拿大政府顯然不認同這些“理由”。
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新聞官張超峰表示,加拿大政府致力於保護本國公民的權益,希望更多優秀的外國公民移民加拿大。然而,加拿大絕不是罪犯的避難所。壹旦確定移民前已在外國犯罪,嫌疑人將按司法程序被遣返。經過年前的精心準備,我獲得了永久居民的資格。這樣的“深謀遠慮”能否讓高珊的豪賭更有“勝算”?
“高山和賴昌星的情況不壹樣。賴昌星以“遊客”身份匆忙入境,只能申請政治避難。而高山已經移民加拿大,他需要面對的是對其永久居民資格的質疑。”楊成指出。
據專家介紹,加拿大永久居民局取消高山移民資格並發出遣返令後,仍需進行遣返風險評估,以判斷高山回國後是否面臨非人待遇甚至死刑。這個風險評估最快也要壹個月,緩過來可能要幾個月。即使風險評估結果對高珊不利,他仍然可以在壹個月內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對風險評估程序進行司法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法院將暫時不遣返高珊。法院從受理到審理,最長可以拖延幾個月,而聯邦法院從審理到做出判決,也可能需要幾個月。各種可以耽誤的事情加起來,最長也要幾年,最短也要半年。
在高珊問題上,即使加拿大政府為了中加關系,傾向於迅速遣返高珊,但法院接受高珊的司法審查請求後,進入司法程序,由聯邦法院裁決。“加拿大是壹個司法獨立的國家。壹旦進入司法程序,即使想和中國合作,也無力幹涉司法。”楊成長期在加拿大從事法律工作,對司法獨立深有體會。
“如果高山或賴昌星是英國人或美國人,遣返工作會順利得多。”楊成指出,這些國家的司法制度與加拿大相似,而中國和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不同。此外,外國媒體大多報道中國司法的壞消息,因此外國法官可能會對中國的司法公正產生懷疑。因此,加拿大法官對中國司法的個人看法將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此外,加拿大法律規定這種司法復議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高山有錢,請得起律師,就可以通過“司法馬拉松”盡量拖延時間。但如果高珊的錢不在加拿大,從境外轉賬“被控制”且“囊中羞澀”,就意味著要回國面對審判。
近年來,中國經濟持續發展,國際影響力迅速上升。與加拿大在貿易領域合作的增加是否會影響加拿大法官的判決?楊成分析,“加拿大法官的職業素養要求他們只考慮司法因素,不考慮政治。在現實中,即使他們考慮加拿大的國家利益,判斷受到影響,他們也不會說出來。”
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新聞官張超峰告訴記者,加拿大政府對阿爾派事件的官方態度是:“加拿大政府打擊犯罪的目標與中國是壹致的,加拿大願意在這壹相同目標的指引下與中國政府達成妥協。”
根據加拿大警方的說法,在中國移交給加拿大皇家騎警的名單中,高珊僅排在第五位。加拿大警方拒絕透露前面的“碩”是誰。在我國公安機關的長期努力下,潛逃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高山近日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潛逃八年後,高山回國投案自首。之前在加拿大,當被媒體問到這幾天的心情時,高山禮貌的說,雖然不想正面回應,“對不起,真的沒什麽好說的。我剛(從看守所)出來,不想談感受這些事。”雖然壹再強調沒什麽好說的,但面對記者的追問,高山還是笑著說:“我想過正常人的生活。”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 10上午在哈爾濱公開開庭審理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壹案。審判將於10月30日10結束。
宣布判決
2014,12年9月2日,“高山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