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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個人持股契約模式

#書信#簡介鑒於甲方因企業發展計劃優化公司股權,同意乙方向甲方註資..以下是書信頻道。

範個人持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作為合同投資者的合作投資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夥投資的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合夥企業投資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條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1.本合夥企業的投資為人民幣* * *。甲方以_ _ _ _ _ _ _方式出資,為人民幣元。總投資的_%;乙方的出資方式為_ _ _ _ _ _ _ _ _ _,為人民幣元。總投資的_%;

2.甲乙雙方決定在銀行開立專用賬戶(戶名:,賬戶:),用於合夥企業投資;

3.甲、乙雙方的出資額應於年月日之前繳入上述帳戶

4.合夥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 * *自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人投資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將返還給_ _ _ _ _ _ _ _ _;

5.增資或減資由雙方協商決定,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根據增資或減資情況合理調整本協議關於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享* * *合資的利潤和* * *合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息為雙方* * *財產,按甲、乙雙方出資比例歸雙方所有。

第五條事務的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合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壹)開展對外業務,簽訂合同;

(二)合夥投資的日常管理;

(三)銷售合夥企業投資的產品(商品),購買常用商品;

(四)償還合夥企業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投資的管理;

②聽取甲方業務發展情況的匯報;

(三)檢查合夥企業的投資賬簿和經營狀況;

(4) * * *同意合夥投資的重大事項;

⑤____________.

3.甲方與投資公司執行* * *所產生的收益歸甲方和乙方* * *所有,由此產生的損失或民事責任由甲方和乙方* * *承擔;

4.甲方在履行事務時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反對甲方執行相同的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交易的執行。如有爭議,由雙方決定。

第六條投資轉讓

1.甲、乙任何壹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合營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必須征得對方的同意;

2.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出資的,在同等條件下,另壹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轉讓或處置同壹投資的股份;

2.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從合資中抽回出資和轉讓其股份。

第八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可能因下列原因之壹而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限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系;

(三)合夥投資企業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夥投資企業被依法撤銷;

⑤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決定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清算合夥賬戶;

(2)清算後有盈余的,按照收集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物品可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方,價格參與分配;

(三)清算後有損失的,無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相同財產清償合夥投資,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中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2.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壹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 * *與投資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所有投資者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簽訂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甲方(簽名)_ _ _ _ _ _ _乙方(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個人持股契約模式2

本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鑒於:

由於企業發展,甲方計劃對項目公司進行股權優化,同意乙方向甲方註資..甲方原股東同意調整股份,並確認對新股東認購的股份放棄認購優先權。因此,各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公司投資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1條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本協議中提及的術語具有《合同法》中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

本協議中提及的中國法律應包括中國當時的任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有關當局(包括中央和地方當局)發布的規範性文件。提及法律應解釋為提及那些不時修訂或變更的條款。提及本協議時,應解釋為包括可能被修訂、變更或更新的相關協議。

第二條新股東

(1)甲方原股東決定吸收乙方參與經營,經乙方同意,乙方將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

(2)以甲方確認的現有凈資產和乙方審計評估為基礎,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確定的股份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00元。

(三)投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款壹次性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60個工作日之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4)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

帳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五)股東資格的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全部認購費後,應按本條第二款所列金額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乙方列入股東名冊。新增股東經股東名冊登記後,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根據本條第5款取得股東資格後,甲方應辦理本次投資後的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成為股東後,無論項目公司如何架構和命名或成立多個相關項目公司,乙方都是整個項目的股東,享有項目總團隊的權益。

(2)乙方如發現任何可疑之處,可查閱甲方相關賬冊,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3)乙方按照上述約定的股權比例分享損益。股息應從股東獲得資格的年度的年終日開始支付。

(每年為乙方取得股東資格後的1年)項目分紅比例不低於當年可分配利潤的%,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代扣所得稅)。

(4)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所有責任和義務,不得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5)乙方保證其根據本協議認購的甲方相應股份的投資款來源合法,並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及時向甲方支付投資款。

(6)乙方未從事或參與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可能導致其被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他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行為。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項目公司目前經營的所有業務和債務。

(2)公司的最終經營範圍由甲方決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後的經營範圍為準。

(3)甲方可根據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多種方式多次籌集發展資金。

(4)甲方保證是根據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和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5)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擁有的任何財產不存在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及其他擔保權利)或第三方權益;甲方仍有義務書面通知乙方在截止日期後和本協議簽署前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正確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其他情況,並保證不向乙方股東隱瞞或作出虛假陳述。

第五條資金的投資和運用

(1)這筆投資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資金使用的具體權限由甲方股東授權的領導小組根據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機構

(1)股東大會

出資後,甲、乙雙方全體股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執行董事

公司的壹切事務由甲方股東選舉的執行董事執行..

(3)管理人員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或根據甲方股東會的決議聘任或解聘..非主要職位的經理由執行董事任免。

第七條退出清算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壹年內,乙方股東可隨意退股。乙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將按約定全額返還投資本金,不計利息。壹年後,甲方不再承擔非員工股東的保本協議,風險自擔;甲方給予員工隨時退出公司的權利,且無利息。

第九條保密

鑒於本協議項下的交易涉及雙方的商業秘密,雙方同意對與本協議相關的事項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任何壹方聘請的負有法定信息披露義務和保密義務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外,未經另壹方許可,任何壹方不得向另壹方披露本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本協議的設立、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壹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諸如

如果協商後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爭議,任何壹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爭議訴訟中,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繼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為甲方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乙方不得將甲方項目公司的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大型機構投資者定向增發後,項目公司將轉變為不公開發行股票的公眾公司,經董事會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甲方內部股東之間進行權益轉讓。公開上市後,乙方的股權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才能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個人持股契約模式三

本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鑒於甲方因企業發展計劃優化公司股權,同意乙方向甲方註資..因此,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公司投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壹.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本協議中提及的術語具有《合同法》中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到

本協議中提及的中國法律應包括中國當時的任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有關當局(包括中央和地方當局)發布的規範性文件。提及法律應解釋為提及那些不時修訂或變更的條款。提及本協議

並且應被解釋為包括可能被修訂、改變或更新的相關協議。

第二,新股東

1.甲方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經乙方同意,乙方將持有公司%的股權。

2.在甲乙雙方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基礎上,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確定的股份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00.00元。

3.投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款壹次性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60個工作日之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4.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銀行:賬戶名稱:

賬號:

5.乙方取得股東資格後,甲方應辦理本次投資後股東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成為股東後,無論項目公司如何架構、命名或成立多個相關項目公司,乙方都是整個項目的股東,享有項目總團隊的權益。

2.鑒於甲方年末出具的財產目錄貸款對照表和營業損益計算書,乙方如發現可疑之處,可查閱甲方相關賬冊,核對其事務和財產狀況。

3.乙方按照上述約定的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股息應從股東獲得資格的年度的年終日開始支付。(每年為乙方取得股東資格後的1年)項目分紅比例不低於當年可分配利潤的%,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代扣所得稅)。

4.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不違反對其的約束力或影響。

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5.乙方保證其根據本協議認購的甲方相應股份的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並保證其有足夠的能力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及時向甲方支付投資資金。

6.乙方未從事或參與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可能導致其被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他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項目公司目前經營的所有業務和債務。

2.公司的最終經營範圍由甲方決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後的經營範圍為準。

3.甲方可根據未來業務發展的需要,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多種方式多次籌集發展資金。

4.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和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5.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擁有的任何財產不存在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利)或第三方權益;甲方仍有義務書面通知乙方在截止日期後和本協議簽署前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準確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其他情況,並保證不向乙方股東隱瞞或作出虛假/錯誤的陳述。

動詞 (verb的縮寫)資金的投資和使用

1.這筆投資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資金使用的具體權限由甲方股東授權領導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制度執行。

不及物動詞公司的組織安排

1.股東大會

投資完成後,甲、乙雙方全體股東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根據部門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執行理事

公司的壹切事務由甲方股東選舉的執行董事執行..

3.管理人員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或根據甲方股東會的決議聘任或解聘..非主要職位的經理由執行董事任免。

七。退出清算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壹年內,乙方股東可隨意退股。乙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將按約定全額返還投資本金,不計利息。壹年後,甲方不再承擔非員工股東的保本協議,風險自擔;甲方給予員工隨時退出公司的權利,且無利息。

八。機密

鑒於本協議項下的交易涉及雙方的商業秘密,雙方同意對與本協議相關的事項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任何壹方聘請的負有法定信息披露義務和保密義務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外,未經另壹方許可,任何壹方不得向另壹方披露本協議。

九。爭端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以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壹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後30天內不能解決爭議,任何壹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爭議訴訟中,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繼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X.其他人

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為甲方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乙方不得將甲方項目公司的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大型機構投資者定向增發後,項目公司將轉變為不公開發行股票的公眾公司,經董事會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甲方內部股東之間進行權益轉讓。公開上市後,乙方的股權轉讓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只有在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才能修改。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名地址:

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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