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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由居間人承擔。

法律主觀性:

(1)居間合同的收費是否合法《民法典》第961條將居間合同定義為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2)除民法典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收取中介費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的,受托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明確委托期限、委托權限以及委托人和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八條受委托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加強對清理規範後仍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收費的審核和監管,確保收費科學合理。(壹)對政府收費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按照成本補償、合理盈利的原則,並兼顧市場供求,制定相關收費標準。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程序召開專家論證會,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要確保定價程序清晰規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要體現中介機構的資質水平、服務復雜程度等因素,保持合理的差價。(二)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由中央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在調查論證、成本審查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照補償成本、非營利的原則嚴格核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要按照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確定服務收費標準,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在價格和合同之外收取任何費用,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委托人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中介收取多少服務費是合法的。壹般情況下,中介服務費由中介與委托人協商確定,並在中介服務合同中載明。第九百六十壹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條居間人應當向委托人如實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催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百六十三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第九百六十四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客戶可能被要求按照約定支付從事中介活動的必要費用。第九百六十五條委托人接受居間人的服務後,利用居間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居間服務,繞過居間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第九百六十六條本章沒有規定的,參照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章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給付;

但是,客戶可能被要求按照約定支付從事中介活動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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