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於2011,1年7月生效。這部法律填補了我國社會保障立法的空白,在民生保障方面邁出了歷史性的壹步,對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其中,社會保險法賦予勞動者更多的合法權利,對於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醫療費用異地報銷不是夢。
情況
2009年冬天,家住河北石家莊的劉太太來到北京,幫兒子兒媳照顧剛出生的孫子。壹家人原本其樂融融,可沒想到的是,劉老太太卻因為過度勞累誘發了腦血栓。在北京醫院住了壹個月,花了壹萬多的醫藥費還是不見好轉。這時候劉太太自己也開始趕回家,因為劉太太沒有在北京交醫保,醫藥費沒有辦法報銷。北京看病的負擔太重了。但劉老太太的兒子兒媳擔心老人回石家莊後無人照顧,不利於病情的控制。壹方面高額的醫藥費無法報銷,另壹方面他們壹個人住在醫院沒有人照顧。面對困境,劉太太的家人犯了壹個錯誤。
法官解釋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可以預見,隨著《社會保險法》及其配套細則的實施,劉老太太壹家的上述擔憂將很快成為歷史。因為以後這些都是社保和醫療單位的事情,到他們那裏看病只需要直接拿著醫保卡看病人,自己掏錢的,能報銷的直接用社保基金結算。此外,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長可短,可享可享。
情況
老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河北壹家大型國企工作,90年代末離開國企到北京壹家私企淘金。2005年,到了退休年齡的老王,面臨著退休的問題卻舉步維艱。因為北京和河北的社保局拒絕為他們辦理退休手續和發放養老金。北京的回答是,老王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未滿15年,不能辦理退休手續,不能領取養老金;河北解釋,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老王在北京工作多年,應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可憐的老王辛苦了壹輩子,最後卻成了壹個無依無靠的老人。
法官解釋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發放。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而且基礎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繼承的。可以預見,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實施,目前普遍存在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不暢的突出問題將得到解決,同時勞動者參保積極性將大大提高,部分地區農民工退保現象將得到徹底解決。
工傷醫療費用人單位可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情況
小李高中畢業後來到河北壹家磚廠工作。2009年的壹天,小李在工作中意外受傷。因為單位沒有給他繳納工傷保險費,小李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單位先行墊付。小李出院後,沒有辦法從事重體力勞動。這時,小李向單位要求賠償時,老板說集資需要時間。過了幾個月,小李得到消息,老板卷款潛逃,不知去向。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小李申請了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五級。後來小李再次申請仲裁。兩個多月後,仲裁委支持了小李5萬多的申請。然而,事情還沒有結束。裁決生效後,法院在執行時遇到了麻煩。雖然原來的公司還在,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賬號都變了,小李沒有辦法提供執行線索。小李手裏拿著生效的裁定書,無處拿錢。
法官解釋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單位償還;此外,工傷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未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認定第三人的,工傷保險基金也先行賠付,再向第三人追償。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先行支付制度真正實現了工傷保險制度應有的統籌基金和承擔風險的功能,使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真正得到工傷保險基金的保障。即使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工傷後也可以向社保基金申請工傷待遇費,其工傷也可以得到及時治療。
失業人員受到芝麻開花節節高的待遇。
情況
韓笑,家住天津,從小體弱多病,10歲時感染了乙肝病毒。成年後,韓笑壹直找不到工作。好心的街道辦大姐為韓笑登記了失業人員,這樣她每個月都能領到壹些失業金。就這樣,韓笑壹家三口靠父母微薄的養老金和韓笑的失業救濟金生活。禍不單行。2010年春天,韓笑患了肝病,光住院費就花了好幾萬,只有少數能享受報銷。高昂的醫療費用確實讓壹個家庭付出了代價。
法官解釋
《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法實施後,韓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但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報銷的醫療費用不再打折。當然,韓笑享受這壹待遇的前提是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
生育醫療費用由壹人支付,夫妻共同享有。
情況
高中畢業後,小李和小張考上了北京的壹所大學,大學時成為戀人。兩人畢業後都留在北京工作並結婚了。但是小李沒有找到能解決戶口的單位。小李工作了幾年的公司沒有辦法為她繳納生育保險,因為北京市目前沒有為外地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規定。小李和小張因為擔心高額的生育費用無法報銷,壹直不敢生孩子。他們現在期待的是,有壹天小李的單位能為她繳納生育保險,這樣他們就能生下自己的寶寶了。
法官解釋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該條規定將失業職工的配偶納入生育保險,改變了原來生育保險只覆蓋被保險人的做法,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初衷,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相信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實施和北京市相關政策的出臺,案件中小張和小李的擔憂很快就會成為多余。
雇主不給就要交社保。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立法主要散見於壹些行政法規、規章和政策中,權威性不足,法規之間缺乏銜接。壹些企業拒繳、少繳、漏繳、拖欠社會保險費的現象層出不窮,直接影響參保人的切身利益,使其失去保險保障,不能或不能及時享受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同時,社會保險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拍賣所得用於抵繳社會保險費。
可見,社會保險法實施後,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將大大加重,行政力量的幹預也將加強。相信在法律的威懾下,用人單位將不再敢觸碰法律紅線,勞動者的權利將得到更好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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