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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練習壹次* * *基礎知識(2021.10.4)

壹、選擇題

某日,王某潛入某小區,發現張某家中無人,遂撬開鎖盜走現金2萬元。在翻找其他財物時,被巡邏保安李發現。王某為了盡快逃跑,在房間內撿起壹根木棍將李某打倒後逃跑。經鑒定,李的傷情構成輕微傷。王的行為構成:

壹、盜竊

b、搶劫

C.盜竊和故意傷害

d、故意傷害

答案b

分析的第壹步是考察刑法分則的知識。

二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①入戶搶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⑤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6.假裝被軍警人員搶劫;⑦持械搶劫;(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轉化型搶劫罪是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隱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本題中,王的行為構成轉化型搶劫罪,應按搶劫罪定罪量刑。

因此,選擇選項b。

擴展A項: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械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a項不符合題意,錯誤。

D項: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c、d項不符合題意,錯誤。

普通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的()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行的。

壹、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十年

答案c

第壹步分析,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應用知識。

第二步:普通累犯也叫普通累犯。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第壹款規定,普通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c項符合題意,當選。

因此,選擇c選項。

根據《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特別是累犯: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或者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的任何時候,犯上述罪之壹的,以累犯論處。

無名氏白領加班到深夜,下班路上被壹男子跟蹤。該男子趁女白領不註意,將她們拖進巷子裏,試圖強奸。女白領們的反抗無效。無奈之下,他們從背包中拿出壹把水果刀,刺向該男子背部,導致該男子重傷。女白領的行為屬於:

壹、防衛過當

b、故意犯罪

c、過失犯罪

D.自衛

答案d

分析的第壹步是考察刑法知識。

第二,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該題中,男子趁女白領不註意時將其拖進巷子,欲將其強奸,屬於暴力犯罪;女白領反抗無效。無奈之下,她掏出水果刀刺向該男子,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選擇d選項。

擴展A項: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a項錯誤。

B項:根據《刑法》第十四條關於故意犯罪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是故意犯罪,構成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b項錯誤。

C項:根據刑法第十五條關於過失犯罪的規定,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的危害社會的後果能夠預見,但是由於過失而沒有預見,或者由於已經預見而認為這種後果是可以避免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c項錯誤。

關於控制,下列說法是正確的:

a、控制期為1個月但不足6個月。

b、被判處管制的罪犯不得羈押,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c、被判處管制的罪犯參加勞動,可酌情給予報酬。

d、被判管制的罪犯,壹個月可以回家壹兩天。

答案b

分析的第壹步是審查刑罰及其具體應用。

第二,根據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因此,選擇選項b。

擴展A項:根據刑法第三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管制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a項錯誤。

C項:根據《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同工同酬。這說明問題是幹的?酌情支付?不符合規定。c項錯誤。

D項:根據《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壹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情發給報酬。所以呢?罪犯壹個月能回家壹兩天?是被判處拘役的罪犯,而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沒有這個規定。d項錯誤。

a是壹所大學的教授。他通過購買發票報銷的方式,為自己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研費用申報了20萬元。壹篇行為作文:

A.侵占罪

B.腐敗罪

c、職務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b

第壹步分析,本題考查刑罰具體規定的知識。

第二,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規定,貪汙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財產的行為,或者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受委托經營管理國家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國家財產的行為。a是大學教授,符合條件?國家工作人員?根據這壹犯罪主體的規定,20萬元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研究費,屬於國有財產,甲方負責據為己有,構成貪汙罪。

因此,選擇選項b。

擴展A項: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而拒不歸還的行為,或者將他人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而拒不交出的行為。a項不符合題意,錯誤。

C項: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規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非法占有本單位的財物,數額較大。標題中甲方是國家工作人員,而職務侵占罪的主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甲方的行為不構成職務侵占罪。c項不符合題意,錯誤。

D項:挪用公款罪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題目中的a是非法占有,不是挪用。d項不符合題意,錯誤。

多項選擇題

下列行為構成貪汙罪:

a、國有控股公司出納李利用在單位財務室掌握保險櫃密碼和鑰匙的便利,盜竊保險櫃內存放的公款20萬元。

b、國有高速公路公司收費站收費員陳某,通過偽造票據、不開發票收費的方式,在壹年內將收取的款項20萬元據為己有。

C.程是壹家國有控股公司的電工。程利用對單位熟悉的優勢,潛入單位財務室,竊取未放入保險櫃的公款20萬元。

D.鄭是壹家私營企業的財務主管。鄭采用做假賬的形式,將公司貸款20萬元存入其個人賬戶,用於個人開支。

答AB

分析的第壹步是考察刑法分則的知識。

第二步,AB項: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詐騙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的,視為貪汙。與前兩款所列人員串通,勾結貪汙的,以* * *犯論處。我國某控股公司出納李、我國某高速公路公司收費員,屬於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主觀上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符合貪汙罪的構成要件。AB項符合題意,故選。

因此,選擇AB選項。

擴展C項:程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國有控股公司的財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利用妳的地位?條件,所以不會構成貪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程的行為構成盜竊罪。c項錯誤。

D項:鄭是某私營企業的財務主管,不符合貪汙罪的主體要件,不構成貪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鄭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d項錯誤。

下列關於投降的說法是正確的: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b、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c、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應當免除處罰。

d、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不認定為自首。

答AB

分析的第壹步是審查刑罰及其具體應用。

第二步,A項: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a項正確,c項錯誤。

B項: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決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經掌握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是不同罪行的,應當認定為自首。b項正確,d項錯誤。

因此,選擇AB選項。

()死刑不適用。

A.犯罪時年齡在18歲以下的人

b、審判時年齡在18歲以下的人。

c審判時年滿75歲的人。

D.試驗時懷孕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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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第壹步是考察刑罰的具體應用知識。

第二,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這裏說的是什麽?在審判的時候?是指從羈押到執行的整個訴訟過程,而不僅僅是法庭審判階段。因此,死刑不適用於刑事訴訟所有階段的孕婦。可見A、D當選,B項表述有誤,應為作案時未滿18周歲的人,故排除。c項缺少關鍵限制,應改為審判時75歲(以特別殘忍手段致死的除外),故排除。

因此,選擇廣告選項。

三、判斷題

根據刑法規定,減刑必須有限度,即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如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三分之壹;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 )

答:正確

錯誤

答案b

第壹步分析,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應用知識。

二是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減刑後實際刑期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壹)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壹;(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不少於十三年;(三)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被人民法院限制執行的,在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依法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不滿二十年。所以問題是幹啥?原句的三分之壹?然後呢。不少於十年?錯誤的陳述。

所以,這個問題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對被告人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講述的案件進行講述。( )

正確的

錯誤

回答a

分析的第壹步是考察刑法知識。

第二步:根據《刑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本法中“告知後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知後才處理。被害人因受脅迫、恐嚇而無法告知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知。

所以,這個問題是對的。

根據上述規定,有告知權的人有三種:①告知後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2)被害人因受脅迫、恐嚇而無法告知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告知。被迫?意味著受害者處於暴力的控制之下,比如被捆綁,被拘留。?威脅?是指被害人受到威脅、恐嚇,不敢向人民法院起訴;(3)僅通過告知辦理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知,如果被害人是因為被脅迫、恐嚇而無法告知的。?受害者的近親?指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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