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的股票;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2.成為上市公司的要求: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人應為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治理:發行人依法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和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3.獨立性: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對市場獨立運作的能力;資產完整性;人事、財務、機構和業務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不存在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明顯不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充分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根據重要性原則適當披露關聯方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況。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超過5000萬元或者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近三年財務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
三。公司上市的步驟:
1.股份重組(2-3個月):發起人、剝離重組、三年業績、驗資登記、資產評估。
2.上市指導(65,438+02月):三方體系,業務架構,四期報告,教學指導,指導驗收。
3.發行材料制作(1-3個月):招股說明書、券商推薦報告、證券發行推薦函、證券上市推薦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定價分析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
4.券商核心(1-2周):現場調研、問題及整改、核心檢查表、核心意見。
5.保薦人推薦(1-3個月):審前溝通、反饋整改、會議安排、出具批文。
6.評審會議(1-2周):溝通、材料審核、會議討論、投票。
7.發行準備(1-4周):前期路演、估值分析報告、推廣材料策劃。
8.發行實施(1-4周):刊登招股說明書、路演推介、詢價定價、股票發售。
9.上市流通(1-3周):轉板驗資、變更登記、上市推薦、首日上市。
10,持續督導(2-3年):定期聯系,信息披露,後續服務。
四。公司上市的壹般流程:
1.準備公司的上市計劃和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為公司介入和完善公司管理相關法律文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準備和整理公司上市相關法律文件。如有訴訟案件,律師將代表公司完成相關訴訟工作。
3.聘請註冊會計師參與公司上市審計,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經紀人進行上市輔導和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相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核準。
6.認可。
7.列表。
8、註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後三年的財務審計。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司上市所需時間:
從編制上市可行性報告到獲準上市,大約需要18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四十四條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壹百四十五條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披露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和重大訴訟案件,並每半年公布壹次財務會計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六條證券上市申請應當提交證券交易所,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批,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條證券上市申請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要求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公司治理和誠信記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