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行為的證據
(1)合同和協議的證明
1.經濟合同證明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房屋轉讓、房屋買賣、股權轉讓按以下標準收取:
標的金額不足50萬元的,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計算;
500001元到5000000元,收費0。25%;
5000001元到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1元到200000000元,收費0。15%;
20000001元到50000000元,收費0。1%;
500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費0。05%;
1000001元以上,收費0。01%。
(2)其他經濟合同的證明按以下標準收取:
投標金額不足2萬元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到50000元,收費0。8%;
50001元到1000000元,收費0。6%;10001元到500000元,收費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收費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收費0。3%;
2000001元到3000000元,收取0。2%;
3000001元到4000000元,收費0。1%;
4000001元以上,收費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雙重征收。
(二)收養關系證明:
1,父母* * *帶收養,每次收費300-500元;
2.親生父母單方面放出去收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3.如果是其他監護人放出去收養,每件收費700-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的費用,由現行受益金額的2%下調至:
效益不足2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2%收費;
超過20萬元不足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
超過50萬元但不足500萬元的,按不超過0。8%收費;
超過500萬元且小於654.38+00萬元的,按不超過0。5%收費;
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0。1%的費用。
單方贈與或捐贈的證明,減半收取。
第二,證明有意義的法律事實
(1)證明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費用50-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和資信,每份收費300-500元。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費用為每件200-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每份收費100—200元。
2、視聽資料、計算機軟件保密,每套收費500-800元。
3、事物的保存:
(1)每塊房產收費500-1000元;
(2)其他物證保全費每件200-400元。
4、侵權及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每張收費400元。
三。證明法律重要性的文件
(1)證明知識產權享有、轉讓和使用的許可文件,每份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
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件鑒證,收費標準為每件300-500元;
2、證明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每份收費50-100元。
第四,其他
1,提存公證按金額0。3%,最低收費100元。代申請人繳納的保管費另行收取。
2、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額0。3%的費用。
3.關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的撤回,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以收取手續費,未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核的,按照公證書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動詞 (verb的縮寫)當地收費標準
地方具體標準的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不超過10%的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所以國家允許各地對公證費進行適當的變動,但是和國家規定的標準相差不能太大,這是我們需要註意的。另外,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的事項,公證服務的收費是不壹樣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繳納公證費。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第四十六條公證費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