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確立我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法律地位的前提下,盡快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體系是關鍵。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應從兩個方面入手:壹是整合現有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相關政策;二是制定特殊政策,建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制度。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目的是通過調整水土保持相關利益主體的經濟利益,實現保護水土資源系統、維護整個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然而,現有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相關政策不能滿足上述需求,在政策設計上存在內容不完整、目標不明確、手段單壹和部門利益等問題。因此,從維護整個生態系統生態服務功能的角度出發,有必要整合現有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制定專門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建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制度。
壹、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體系的建立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以明確的指導思想為先導,以明確的補償原則為核心,以明確的實現目標為方向,統籌規劃、系統設計,確保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的制定具有全局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實踐性。
(壹)指導思想
必須明確指出,水土保持政策體系的構建必須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指導思想。所謂可持續發展,就是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要以犧牲後代的利益來滿足當代人的利益。它有兩個基本點:壹是必須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否則無法生存;第二,今天的發展不應損害後代滿足其需求的能力。可持續發展思想向我們展示了如何實現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即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來獲得短期的快速發展。水土資源是生態環境的基本要素,水土保持是恢復、維持和增強生態系統功能的基本條件。因此,水土保持生態補償完全符合可持續發展思想的基本精神,應該成為水土保持政策體系制定的指導思想。
㈡目標
目標是指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效果。根據我國水土流失現狀和特點,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目標是解決重要生態功能區、流域、礦產資源開發和水利、水電、基礎設施等大型工程建設區的水土資源生態功能退化問題,恢復、改善和維持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功能。
(3)原則
水土保持具有外部性。所謂外部性,是指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活動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對其他消費者和生產者造成的嚴重影響,是壹種成本或收益外溢的現象。根據影響的結果,外部性可分為兩類:外部經濟,如水土保持、植樹造林、大氣汙染治理等活動;對外界產生不利影響的外部不經濟稱為外部不經濟,如任意排放汙水、濫采濫伐、草原過度放牧等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活動。根據經濟外部性理論,經濟外部性應當內部化,即行為者應當承擔經濟外部性的後果。具體來說,產生外部不經濟的行為人應當向受害人支付相應的賠償金,產生外部不經濟的行為人應當從受益人處獲得相應的賠償金。例如,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具有明顯的外部經濟性,流域上遊大規模的水土保持綜合治理不僅造福當地,也給下遊地區帶來直接或間接的效益;相反,嚴重的水土流失不僅危害當地人民,也給河流下遊帶來災難。近年來肆虐中國北方的沙塵暴和洪水帶來了明顯的外部不經濟性,這就是經濟外部性理論的證明。根據外部性理論,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原則應該是受益者或破壞者付費,保護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
第二,政策手段
通過對國內外生態補償實踐手段的歸納研究,我國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主要手段包括:公共政策(財政政策、稅收和專項資金、稅收優惠、扶貧開發援助政策、經濟合作政策)和市場手段(生態標誌、排汙權交易、水資源交易模式、生態建設配額交易)。
●財政政策。縱向財政轉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或者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定期財政轉移支付。
●稅收和專項基金。稅費不僅是內部化外部成本、激勵主體改變行為的經濟手段,也是政府財政的重要來源。
●稅收優惠、扶貧和發展援助政策。對被補償地區實施稅收優惠、扶貧開發援助是生態補償政策的重要輔助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補償發展機會成本的損失。
●經濟合作政策。根據當地的經驗,有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如建立“場外”開發區、投資清潔工業發展項目、人力資源培訓和創造就業機會。
●生態標誌。這裏,具有廣義生態標誌的商品和服務不僅包括產品生態標誌,如生態(有機)農產品,還包括旅遊景點和文化或生物遺產地的標誌。因此,應鼓勵更大流域的生態功能保護區和水土保持區積極發展生態標識商品和服務,將當地的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廣大消費者應支付水土保持生態補償。
●排汙權交易是指在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利用市場規則和環境資源價值原則的獨特特性,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持有排汙許可證的各單位在相關政策法規的約束下,有償轉讓或變更排汙指標(排汙權),使生態環境容量的資源屬性得到體現的活動。從我國目前的實踐來看,排汙權交易主要分為水汙染物排汙權交易和二氧化硫排汙權交易。
●水資源交易模式。水資源的質量和數量直接關系到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水權交易不僅可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而且有助於實現保護生態環境的價值,因此可以作為實施生態補償的市場手段之壹。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在部分流域實行了分水制度,全面推行取水許可制度,基本構建了水權交易制度框架,在水資源管理、開發和利用方面發揮了壹定作用。基於水資源配置方式的不同,我國水權交易有不同的形式,如跨流域交易、跨行業交易和上下遊交易。
●生態建設配額交易。配額交易是運用市場機制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配額交易最著名的應用是《京都議定書》中減少二氧化碳的重要方式之壹,目前只在歐盟成員國內部討論。廣東省環保局倡導在自然保護區建立配額交易制度,擬用於山區與平原地區之間的生態補償。這壹思路可能會在今後的廣東省環境保護中討論和實踐15。
三、適用範圍
補償方式是解決具體補償政策和具體補償類型之間的匹配關系和適應性。也就是說,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的制定要有明確的方向和目標,這樣政策的制定才有針對性,補償政策才能落實,補償主體和補償對象才能明確。
●縱向財政轉移支付政策。適用於以國家為唯壹補償主體、西部經濟落後地區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以保護補償功能區水土資源系統為代價實現經濟發展的機會成本。其中,生態建設和保護投資政策,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資。中央財政用於生態建設和保護的投資政策主要適用於國家大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
●橫向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即地方政府本級財政轉移支付適用於西部經濟落後地區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大戶和農戶個人的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與縱向財政轉移支付的補償含義不同,受益地方政府對保護區地方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既應包括生態建設和保護的額外投入成本,也應包括其犧牲的發展機會成本。
●稅收和專項基金。向經濟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公民和組織征收水土保持稅(費),建立國家履行水土保持生態補償責任的專項基金(基金),是壹個很好的政策方向。但考慮到目前我國財稅政策改革的思路,開征新稅難度大,需要時間。但是,鑒於礦產資源開發帶來的嚴重生態環境問題,征收水土保持生態補償費,或者在現有資源補償費的基礎上增設水土保持生態補償費,是非常必要的。征收收入可以設立專項基金,用於治理礦產資源開發和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水土資源大規模破壞。這種生態補償方式主要適用於礦產資源開發區的水土資源保護。
●稅收優惠、扶貧和發展援助政策。稅收優惠包括稅收分享比例調整和稅收減免。如果現有的扶貧開發援助政策向補償地區傾斜和集中,可以發揮水土保持生態補償的作用。國家稅收優惠、扶貧開發幫扶政策主要向西部經濟落後的生態功能區傾斜,地方相關政策可向其補償地區傾斜。本辦法用於保護國家重要的水土保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經濟落後地區的水土資源。
●經濟合作政策。經濟合作是解決水土保持生態補償(跨區域的流域水土保持生態補償)問題的重要輔助政策,旨在補償流域上遊犧牲的發展機會成本。
●生態標誌。生態標誌制度是壹種廣泛發展的制度,可以作為壹種創新的政策工具應用於重要生態功能區和流域的水土保持生態補償。
●排汙權交易是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政策的應用。這壹政策是用市場機制控制汙染物排放總量,有利於保護生態系統的整體服務功能。
●水資源交易模式。它是借助市場機制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有助於實現保護生態環境的價值。
●生態建設配額交易。配額交易是運用市場機制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有利於提高生態環境的整體服務功能。在具體的政策設計中,可以根據不同補償類型的特點,從指導思想、目標、原則、補償手段和方式等方面綜合考慮制度設計,使我國水土保持政策的制定更加規範統壹,為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
圖14-1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政策法律制度